上海体育大学录取查询,上海体育学院招生条件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01-31 19:21:34
一、上海体育学院招生条件
主要包含招生项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考试安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
1.符合2023年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具备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3.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4.考生依据我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
二、上海体育学院成考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能否详细介绍
上海体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目前仅有业余和函授两种形式。业余的授课方式一般在院校驻地招收学生,安排夜晚或双休日上课;函授教学主要以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的自学为主,并组织系统的集中面授。上课地点在函授站或教学基地,校本部不单独开班。
上海体育学院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有三种类型: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
高中起点升本科学制为5年、高中起点升专科学制为2.5年、专科起点升本科学制为2.5年。
1.上海体育学院报名办法:按各省规定的报名程序和时间进行。一般各省报考手续分两次。第一次,考生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相关信息,并自愿选择现场摄像的报名点;第二次,考生到自己选择的报名点按照自己的网报号交报名费及报名材料、摄像,核对信息。两次缺一不可。
现场报名手续:考生本人持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
(3)属规定的照顾对象所需的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以后补交证明一律无效。
2.上海体育学院报名时间: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3.上海体育学院报名地点:考生到所在地的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就近报考。一般在8月中下旬可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报名网址进行报名,9月初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4.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缴纳报名费并填报志愿。
5.实行报名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进行志愿确认。
(具体报名方法、时间、地点详细安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以上仅供参考)
上海体育学院成考助学班报名简章:s://.87dh/xl/
上海体育学院成考社会报名入口:s://.87dh/xl/
三、2021年上海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导语】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2021年上海体育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体育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1、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3、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的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无专业级差分。考生投档成绩在同分情况下,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分一项,且不超过20分。
4.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上海地区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对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详见招生办。
五、英语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六、凡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进入我校投档名单,优先考虑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符合此条款的考生,须在6月30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和运动等级证书。运动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考生参加省级艺术类统考合格,文化分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规则如下:
1.按综合分排序投档的省市,按综合分录取。
2.按文化分或艺术分排序投档的省市,按艺术分录取。
3.考生投档成绩在同分情况下,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考生参加省级体育类统考合格,文化分达到本省体育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规则如下:
1.按综合分排序投档的省市,按综合分录取。
2.按文化分或体育分排序投档的省市,按体育分录取。
3.考生投档成绩在同分情况下,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一般专业、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5000元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我校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65508317
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凡体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体育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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