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师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会
来源:浙江师范大学 时间:2023-12-08
12月7日,浙师大党委书记郑孟状主持召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
会议认为,当前正值我国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加强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正本清源、守正创新,推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
郑孟状指出,要坚持旗帜鲜明,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文化思想“七个着力”要求,紧扣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目标任务,不断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切实将维护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稳定贯穿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全过程,确保校园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要坚持立破并举,提升新时代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强化阵地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建好守好意识形态阵地,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专业化、智能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要坚持理直气壮,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强基固本,持续巩固省委高质量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综合试点成效,对标对表促提升,不断优化和升级六大工作体系,着力打造和运用好有浙师辨识度的制度成果。
郑孟状强调,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站位再提高、认识再深化,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各项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大局。
会上,浙师大党委委员、宣传部、教师工作部部长朱毅峰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中心发言。
浙师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专题学习会。
编辑:清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