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苏州医学院2024级新生团组织建设及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苏州大学医学院 时间:2025-01-15 10:02:19
苏州医学院各团总支、2024级新生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团组织育人功能,推动新生团支部尽快正常展开工作,现对2024级新生团组织建设工作布置如下:
一、适时组建团支部
根据实际情况,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团支部,每个支部原则上不超过50人。同时在班级团支部组建的基础上,探索其它新的建团模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生团支部建设工作,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爱共青团事业、热心为同学服务的优秀党员、先进团员选拔到团支部工作岗位上来。实行“班团一体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级副班长,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设立心理保健委员,在选任心理保健委员时除了考虑个人的工作能力外,要考虑其心理健康状况和心理保健委员的相对固定性。
学院团委将新建或批量导入新生团支部信息,并为新生团支部书记分配“智慧团建”系统管理员注册码。每个新生团支部书记须根据学院团委分配的管理员注册码登陆“智慧团建”系统完成注册,并录入团支部、团干部和团员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操作指南》(附件1)、《新入学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线上转接工作操作指南》(附件2)。
请各团支部于9月18日前完成新生团组织建设工作:1.参加新生团支书培训会,时间:9月18日晚18:30,地点:独墅湖校区一期302幢2103教室;2.填报《新生团支部相关信息登记表》,以“xx级xx支部名称+新生团支部登记表”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783018966@qq.com,3.完成“智慧团建”系统的信息录入和“学社衔接”工作。
二、及时做好团组织关系的接转
1.新生辅导员老师完成新生团员档案的审查工作后,在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内填写团员转入组织关系时间,并加盖公章。2017年以来新发展团员需有团员发展编号,团员档案有缺失或者有问题的情况须尽快联系原发展单位进行完善。经团员身份认定通过的团员,方可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转入我校。
2. 在入学前阶段(高中、大学等)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新生团员需按照要求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由学部团委对转接申请进行审批和分配团支部。
团员证遗失的团员需及时补办,由团员向学院(部)团委提出申请,以学部为单位集中补办。请团支书在9月20日12:00前收集各班需要补办团员证的同学的信息并填写电子版《苏州大学团员证补办证明》(附件四)并发送至邮箱2175184897@qq.com,收齐补办团员证同学的一寸照片(照片背后写上班级姓名)于9月23号下午14:30到18:00前往402三楼团委办公室(电梯出来右转第二个房间)交给综合办顾同学。
三、按规定及时交纳团费
团员应自觉向所在团组织定期交纳团费。根据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每位学生团员(含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本人自愿多交不限。新生团员原则上从7月份开始向所在团支部缴纳团费,第三季度应缴纳团费0.6元。
团员按要求将应缴团费交至团支部组织委员处,团支部收齐后,在班级群内进行公示,逐级交至学部团委处,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中旬,学部团委负责人将本单位所有支部的团费收齐后,将款额存于银行账户。
各支部于9月20日17:00前通过手机银行等网上缴费方式,将款额转入年级负责人对应的银行账户,同时填写《团费收缴清单》(附件五)。转账时备注“xx级xx支部名称+缴纳人数”,同时填写苏州医学院团费智能收集系统和智能对比与公示收缴系统,填写完毕后截图发送至负责人邮箱。并在转账过程中备注:“支部名称+团员人数”。
四、及时完成组织化学习内容
各支部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题,举办主题团日活动,实现组织化学习全覆盖。在9月20日前,每个团支部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并及时将学习情况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学习内容可参考“团建头条”微信公众号推出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团课学习资源包。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0512-65882513
特此通知。
苏州医学院团委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1:“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操作指南.pdf
附件2:新入学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线上转接工作操作指南.pdf
附件3:新生团支部相关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4:苏州大学团员证补办证明.xlsx
附件5:团费收缴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