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学院税务专硕招生简章 上海海关学院税务研究生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2-24 03:19:07
上海海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海关高等教育已有百年历史,1908年清政府在北京建立税务学堂(后更名为税务专门学校,并迁址上海),该学堂是世界上最早从事海关高等专业教育的学校之一。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上海海关学校设立;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教育部批准在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设立上海海关学院。2012年1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上海海关学院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试点培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我院税务硕士培养目标是:立足海关行业,面向国内税务机关、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报关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海关税收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掌握高级税收实务的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具有解决涉税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税务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及学制
本年度我院拟招收全日制税务硕士研究生40名(最终名额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分为两个方向:
(一)01税收管理方向。名额为20名,学制二年。
(二)02海关税收方向。名额为20名,学制三年,不转户档,不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有2年及以上海关税收相关工作经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教育部公布的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严格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等的要求及网上提示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所有信息,考生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 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信息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方式为笔试。我院税务硕士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数学三(303)、税务专业基础(433)。其中,思想政治、英语二、数学三为国家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制订;税务专业基础实行自主命题,考试范围参见税务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考试大纲。
复试由学校组织。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具体安排以我院发布的2014年复试工作有关通知为准。
(三)调剂。若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复试,调剂考生的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完全相同。
五、复试体检
复试考生需参加体检,具体安排以我院发布的2014年复试工作有关通知为准。
六、录取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按国家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10000元/年;
(二)学院设立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学业奖学金:
1.助学金每月6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学业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共3个等级;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3000元、1000元;评定比例分别为在读人数的10%、20%、30%。
(三)提供各种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岗位津贴,每人每月不少于500元。
九、政策与信息发布
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我院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和微博上发布。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上海海关学院税务硕士!
学校代码:10274
学校名称:上海海关学院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部门: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21-28991013 / 28991280 周老师(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电子邮件:shcc_gs@126.com
官方微博:http://www.weibo.com/shccgs
上海海关学院网址:http://shanghai_edu.customs.gov.cn/
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222.66.142.103/yanjiusheng/
相关文章:
相关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