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 “督察”与“督查”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2-29 13:36:12
一、督察与督查的区别
1、督察和督查在字面上可能有些相似,但它们实际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具有不同的职责和目的。
2、督察通常指的是对某一特定工作或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人员,其职责主要是确保政策、规定或任务得到正确、及时、有效地执行。督察工作的重点是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以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例如,警方督察就会对警员的行为和规范进行监督,确保其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
3、而督查则更侧重于对某一项目或计划进展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其主要目的是确保项目或计划能够按照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督查工作的重点是跟进进度、协调资源、解决问题,以确保项目或计划的顺利推进。例如,工程项目督查会对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等方面进行监督,确保项目能够按照合同要求顺利完成。
4、综上所述,督察和督查在职责和目的上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无论是督察还是督查,都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观察能力,以发现问题并提出有效的改进意见。
二、“督察”与“督查”的区别是什么
督察可做名词(指担任督察工作的人或旧时皇家香港警察和现在香港特区警察的警衔)、动词(监督察看)。
督察,重在“察”,指监督视察。
督查,重在“查”,指督促检查、监督检查、督促查看等等。
督察:监督警察的职业。作动词用时,包涵更严密的调查过程,较为权威、官方。
督查:监督,检查。不及物动词,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抓工作的落实。可以把督查定义为通过各种方式(实地查看、翻阅资料、询问答复等等)推动某项工作或任务完成的一种手段,更强调这一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督查检查
三、督察和督查的区别和用法
督察和督查的区别和用法,具体如下:
1、督察是检查的刑侦部门,警方都有。督查是政府部门督察更常用,是监督检查的意思,督查则是一种专制检查行为。
2、督察是一中职务,是专门监督警察的职务。督查也是一种相当与监督的职务,但是不一定是专门监督进查的,也可以指上级对下级的检查。
3、督察是一个名词,表示的是某一部门或是职能。而督查则是一动词,表示的是具体实在的某一项行动或行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报告查处情况。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不力的,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可以直接进行督察。
1、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拒不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的,可以责令执行。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或者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2、督查既重落实,又具监督作用,伴随决策的制定、实施、调整和终结的始终,全程监督、介入灵活、处理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事前出谋划策,事中弥补漏洞,事后及时改正,监督作用明显。
四、巡查与督查的区别
1、法律分析:督察,实为监督察看之意。目的是提醒、敦促有关单位和人员遵纪守法,针对的是那些涉嫌违法违规的事项,其结果往往是责任追究。
2、巡查,重在“查”,即查找和查处问题,不仅强调发现问题,也强调解决问题,也就是在查清楚问题的基础上解决好问题。
3、法律依据:《政府督查工作条例》
4、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督查,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
5、第三条政府督查工作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政策落实和问题解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五、什么是督查工作
(一)实地督查。督查人员深入实际,到承办部门(单位),到现场检查、了解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促进决策落实。
(二)会议督查。召集有关人员,听取决策事项落实情况汇报,督促承办单位抓紧落实决策事项。
(三)发文督查。对部分督查事项发出督办通知,限时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督办事项,并书面回复。
(四)电话督查。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党委主要领导专项指示批示、交办的事项,通过电话向承办部门(单位)了解决策事项落实的进展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按规定时限进行落实。
(五)视频督查。依托视频督查网络平台,对各乡镇上班情况、节假日和汛期值班、领导带班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督查检查工作是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党的作风、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督查出发点本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1、高位保障:督查最主要目的在于抓工作落实,保证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推动决策部署的实施,完成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督查群众关切的问题。
2、综合协调:督查工作涉及面广、内容繁多,沟通上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3、服务助推:督促检查服务于党委、领导和基层,最根本的是服务于民。“党委决策延伸到哪里,督查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推动决策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令通畅。
4、复合监督:督查既重落实,又具监督作用,伴随决策的制定、实施、调整和终结的始终,全程监督、介入灵活、处理及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把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六、督察和督查的区别是什么
1、指向性不同。督查的含义更为一般性,通常指例行性的检查,比如上级检查下级的工作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各项政策落地执行情况怎么样,并帮助解决。督察一词常常指上级对地方部门具体的工作不到位或违法乱纪行为的检查,指向性、针对性更强。
2、含义不同。督查为不及物动词,强调的是监督和检查这一行为。可以理解为通过现场查看、查阅相关资料、开展问询等方式推动某一项工作或任务完成的手段。
督察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作名词使用时,指的是监督警察的一种职业。在作动词用时,侧重于严密的调查过程,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官方含义。
(1)督查组是例行检查,上级查看下级工作有何问题,政策落实情况如何,帮助解决。
(2)督察组更倾向于地方有违法乱纪行为时进行的检察。
督察机构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下列事项,进行现场督察:
(一)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五)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六)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
(七)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
(八)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九)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
(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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