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考改革 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是什么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2-25 01:16:34
一、浙江高考政策
1、浙江省高考报名资格主要包括具有浙江省户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这意味着,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的考生,都可以参加浙江省的高考。
2、浙江省高考的考试科目共有9门,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或日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其余6门为选考科目。这样的设置使得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科目进行考试。
3、在浙江省高考中,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在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一门作为选考科目。这样的设置使得考生可以更加灵活地选择自己擅长的科目进行考试,有利于发挥自己的优势。
4、浙江省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制度,分为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这样的录取方式使得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分数和志愿,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进行报考。同时,平行志愿录取制度也有利于提高考生的录取率,降低落榜的风险。
5、对于获得国家级、省级竞赛奖项的考生,浙江省高考可以在总分上给予一定的加分。这样的加分政策鼓励了考生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同时,这也有利于选拔出更多具有特殊才能和优秀品质的考生,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人才。
6、高考改革背景、政策的优势、政策的挑战
7、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高考制度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浙江省高考政策的调整,正是为了适应新时代的教育发展需求,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人才。
8、新高考政策在考试科目、录取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调整,使得考生可以更加灵活地选择自己擅长的科目进行考试,提高了考生的录取率。同时,新高考政策还鼓励考生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9、虽然新高考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选拔和培养人才,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何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如何避免“应试教育”的现象,如何更好地满足不同类型考生的需求等问题,都是新高考政策需要面对和解决的挑战。
二、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是什么
应用地区:上海市、浙江省(3 3)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其中英语一年两考,取最高分。
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选3门,每科70分,按照A 、A……比例给分,总分660分。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
选考科目: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学生要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每门总共安排3次统一考试,考生可自行决定参加时间,每门科目最多参加2次,选考科目成绩实行等级赋分,如成绩在前1%者赋分100分加入高考总成绩。总分750分。
2001年,教育部对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条件进一步放宽。取消了普通高考报名年龄不超过25岁、未婚的限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也不再限报高等职业学校。
也可报考普通高校。报名并参加普通高考将不受年龄及婚否的限制与影响,是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至此全国各地每年都有25岁以上的大龄考生步入高考考场。
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决定从2003年起将高考时间提前一个月,高考时间固定安排在每年6月7、8、9日。
2003年教育部批准首批22所高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作为一种新的选才方式,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已有90所;类型逐渐增多,有“自主组织测试”、“校长实名推荐制”、“自主招生联考”等形式。
2008年,中国开始启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2010年,高等教育入学率将达到适龄青年的15%。在短短的五六年中,大学招生扩大了将近3倍,“大众化教育”逐渐取代“精英教育”。高校毕业生缺乏技能、就业困难等问题,引起了人们对扩招的反思。
2010年2月,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稿,7月发布经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全文。文件明确提出要逐步形成分类考试、多元录取、综合评价的考试招生制度,为高考改革指明了新的方向。
2014年9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2014年12月16、17日,教育部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效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等四大高考改革配套方案。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信息管理
三、2010浙江的新高考改革是怎样的越详细越好!~
浙江省2009年开始实行新课改高考方案在四月中旬公布。其中最大的变化是,2009年开始高考将分三类设置考试科目,考生可以自主选择。另外,英语听力、技术考试将有两次考试机会。从2009年开始,高考将改变目前单一的3 X考试科目设置模式,分三类设置考试科目。第一类科目除“3 X”外,增考自选模块,自选模块由考生在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学科选修模块的18道题中,自主选答6题。由现行的第一批录取院校或专业自主决定是否选用此考试科目组。第二类科目维持现在的“3 X”设置,基本对应现在的第二、三批录取院校。第三类科目在“语、数、外”基础上,增加技术考试,对应现有的第四批录取的高职高专院校。高考报名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学习情况,自主选择报考其中的一个类别,也可以跨类兼报。新课改高考方案还有一大变化是英语听力、技术考试每年提供2次全省统考机会,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每位考生每科最多能考2次,并从中选择一次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成绩两年有效。
四、2024年浙江高考首考开启, 今年有哪些变化
2024年浙江高考首考开启,今年的变化如下:
浙江此次高考采用新高考改革方案:3 X 3,即语文、数学、组合三个必考科目和自选状元、学术能力、特长等“X”科目。其中,自选科目的学习时间和复习重点由考生自主选择,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进行选择。
相对于传统的高考,此次浙江高考在考试科目和方式方面发生了一些变化。新高考方案取消了政治、历史、地理三门科目,增设自选状元、学术能力、特长等“X”科目。此外,考试方式也发生了变化,所有科目均采用闭卷考试形式,且所有科目均要求考生使用普通话作答。
今年高考受新冠疫情影响,考生入场前需要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等一系列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考场内要求考生佩戴口罩,并实行隔座就座、错开点名等措施,以确保考场安全和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据统计,本次浙江高考共有60.6万名考生报名参加。这些考生分别来自全省的各个区县,考试地点也遍布全省各地。此外,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还为考生提供了全程的服务和指导。
浙江首考是指每年一月份的第一次高考,在这个考试中,考生需要面对外语和其他三门选考科目的考试,总分为450分,这四门首考的成绩和6月份高考的两次考试中,取分数最好的那次计入高考总分。
浙江首考一共有7门科目,考生们除了英语是必考外,其余三个选考科目可以自主选择。
其中外语包含了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选考科目包含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和技术。
对于考生来说,如果他们的三门选考科目和英语首考科目的成绩都很一般,那么在高考前的复习阶段,他们就需要顾及到所有六门学科的复习,可以想象高考的压力有多大。
五、浙江调整部分高考政策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根据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对标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高考综合改革方向不动摇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省于2014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5年多来,我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初步构建了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丰富多样的高考招生制度,顺利完成三轮高考招生录取,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当前,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在系统性和协同性、条件保障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要坚持深化改革,努力实现积极推进和稳妥推进相统一、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促进公平和提升效率相统一。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做到以生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协同推进,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强化高校招生端的牵引作用、中学端的推动作用、社会端的助力作用,凝聚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的思想共识,为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二、完善改革试点方案的具体措施
(一)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二)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三)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从2022年1月选考起实施。
(四)录取分段由三段改为两段,从2021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五)语文、数学和外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从2023年起实施。
(六)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考试合格作为报考条件,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仍全省统一组织,从2022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对高考综合改革的属地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改革和保障措施的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防控,不断提高问题预警、响应与化解能力。
(二)凝聚思想共识。大力宣传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分级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引导广大高中学校校长、教师加快转变教育理念,积极投身高考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的评价机制,纠正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学校和教师的片面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政绩观。
(三)强化条件保障。在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适度增加普通高中的附加编制数量,用于配置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充分考虑高考综合改革后高中教师工作量变化的实际,在绩效工资及年度考核奖分配时充分体现绩效和激励因素,向工作量增加较多的教师倾斜。提高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加快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建设。加强考试招生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入闱命题(制卷)专业人员工作保障机制,加快命题基地建设,提升命题和考试质量。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7〕45号)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适用本通知的规定。
原标题: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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