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 湖北美术学院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5-01-15 22:48:09
一、湖北美术学院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湖北美术学院2022年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各专业分别为:省外高考文化分投档分数线执行2022年相应省份相应批次与相应类型的文化投档资格线。省内文化分投档线分别为:绘画设计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326分;书法类:326分;服装表演类:262分。
一、省外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绘画设计类:612.8分;动画(中外合作办学):550分;书法类:710分;服装表演类:男261.333分、女255.667分;美术理论类:510分。
二、湖北省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绘画设计类:627.6分;动画(中外合作办学):608分;书法类:683.2分;服装表演类:男249分、女246.333分;美术学类(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612分;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623.2分。
三、综合折算分或专业分计算基本规则
1、绘画设计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4 校考专业成绩×0.6)×2。
2、书法类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6 校考专业成绩×0.4)×2。
3、服装表演类:按服装表演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美术理论类:根据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二、湖北美术学院2021录取分数线
1、湖北美术学院2021录取分数线:525分
2、湖北美术学院作为我国中部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学校自创办之日起已有百年办学历史。学校前身是由蒋兰圃、唐义精、徐子珩等创办于1920年的武昌美术学校。1923年,增设专门部本科,改校名为武昌美术专门学校。1930年,增设音乐学科,更名为私立武昌艺术专科学校(简称“武昌艺专”)。1938年学校毁于日军轰炸后举校西迁,几经辗转宜都古老背、四川江津圣泉寺,择址四川江津德感坝五十三梯坚持办学。1945年抗战胜利后复员回汉。1949年武昌艺专由中原大学接办,此后历经多次变迁,绵延承续直至1958年的湖北艺术学院美术系。1985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独立组建湖北美术学院。
3、蔡元培先生曾为学校题词“推行美育”。学校办学期间一大批知名艺术家、教育家先后在校任教。作为中国近现代最早开办的艺术专门院校之一,我校是中国近、现代高等美术教育的重要发源地,百年办学之路,铸就了“兼收并蓄”的学术精神和“兼容互动”的教学理念,培养了一代又一代“崇德、笃学、敏行、致美”服务社会的优秀人才,为中国美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三、湖北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文化课多少分
以下是湖北美术学院的的录取政策,大家可以按照公式计算!
第十条我校专业考试各科满分100分。由我校专业教师组成阅卷组,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封闭式阅卷。
第十一条我校专业考试按照招生计划数的3—5倍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查询专业考试成绩,请于2013年4月20日后登录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学校不另寄发专业合格证。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根据我校教学安排的需要,考生在高考时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0分(其中美术学(史论)、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英语成绩不低于65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5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服装表演专业不作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四条考生在参加全国高考时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在我校校考合格的专业考试类型一致(我校的四个专业考试类型:绘画设计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美术理论类)。
第十五条绘画设计类:1、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排序,以绘画设计类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录取时以专业最高成绩折算。
2、被我校拟录的考生,按考生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折算分排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方向,在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照第2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最后不能确定其专业方向的考生,由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意愿,安排至名额未满的专业方向内。
第十六条书法类: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服装表演类: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校考服装表演类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美术理论类: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 2013年我校继续实施“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该计划作为“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项目之一,根据《2013年湖北美术学院致美拔尖人才选拔实施办法》,在2013年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中选拔30名,经严格测试后,拟定为计划对象。(详细规定与介绍请查询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专题专栏—致美拔尖人才计划)。
第二十条动画(中外联合办学)录取原则:
1、按照绘画设计类录取原则执行,不设英语、语文单科成绩限制,不单独设立该专业优录名额;
2、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志愿调剂”但未填报该专业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3、根据计划数单独划定该专业折算分录取控制分数线(该专业具体介绍见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组织机构—外事办公室,网址:)。
第二十一条录取时,对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比例折算办法执行,根据政审体检情况,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类型的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比例折算办法如下:
1.绘画设计类:高考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
2.书法类:高考文化成绩占60%,专业成绩占40%。
3.服装表演类:只考表演基础,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按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美术理论类:专业作品审核合格后,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依次录取。
5、以上专业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文理兼收。
第二十三条根据考生在我校校考中填报的专业方向按院系分配专业优录名额,中国画系、油画系、版画系、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系、水彩画系、雕塑系专业总分排序前6名;环境艺术设计系、服装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专业总分排序前9名;动画学院、视觉传达系专业总分排序前10名;美术学系非理论类专业总分排序前3名的考生,其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高考投档资格线并符合录取的相关条件,可不受我校总分折算方式和英语、语文单科成绩要求的限定,优先录取,(书法学、服装表演与设计、美术学(史论)、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方向除外。)我校附属中专部应届毕业生中品学兼优者,可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对于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优录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校录取的各类考生,经考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以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将视各省考生的成绩情况,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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