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养老金计算方法(吉林省退休金计算公式2021)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3-12-06
一、吉林省退休工资新标准
吉林省自2021年7月1日起实行新的退休工资标准,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月数由原来的383元提高至446元,涨幅16.4%。
根据《吉林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自2021年7月1日起,吉林省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将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将以2019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照各级财政补贴标准、退休人员人数等因素确定,全面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具体来看,新的退休工资标准表示,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月数由原来的383元提高至446元,涨幅达到16.4%。其中,60岁及以上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月数为497元,50-59岁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月数为343元。此次退休工资标准的调整,有助于缓解吉林省退休人员生活压力,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
是否所有吉林省退休人员都能享受到新的养老金标准?不是所有吉林省退休人员都能享受到新的养老金标准。此次养老金调整的对象为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将按照新的标准进行发放。而非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其养老金标准的调整由各地自行决定。
吉林省实行新的退休工资标准,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月数由原来的383元提高至446元,涨幅16.4%。此次调整有助于提高吉林省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符合社会保险基金要维护和增值、同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社会保险基金应当维护和增值,同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防止通货膨胀和财务风险。
二、吉林省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
最新或2022(历届)年吉林退休养老金方案还未出台,请参考最新或2022(历届)年吉林退休养老金方案。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最新或2022(历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吉人社联字〔最新或2022(历届)年〕17号
各市(洲)、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财政局,省直管各统筹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最新或2022(历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最新或2022(历届)年〕6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80元。
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5元;缴费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最新或2022(历届)年底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1%。
(三)特殊调整。以下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在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止最新或2022(历届)年12月31日,年龄为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70元,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90元。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3、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4、工伤退休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99元的,按99元调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可参照执行,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有用人单位或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填写省统一制定的审批表,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负责按时足额发放。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妥协操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密切配合,调度筹措资金,尽早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三、吉林省退休金计算公式2021
吉林省2021退休金计算公式如下:退休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其中退休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是指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
缴费指数指的是当年的缴费基数除以当年的社会平均缴费基数。一般来讲,我们的缴费基数上下限都是在60%至300%之间浮动,所以缴费指数一般就是0.6至3。2021年7月1日缴费指数上调到60%。
退休后社保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如下:
1、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个月申请审核或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参保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退休申请有关资料;
2、经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且符合按月领取待遇条件的,发放《职工退休证》,从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3、参保人在领取《职工退休证》的次月15日后,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退休证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将账户提供给社保机构,社保部门按照规定每月支付养老金到您指定的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四、吉林省高龄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吉林长春市按照老人的年龄,将高龄补贴划分为3个档次,
第1个档次:年满80~89周岁的城乡低保老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第2个档次:年满90~99周岁的老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
第3个档次: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
1、年龄门槛: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本)》文件要求:对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来制定和支付。因此,吉林省高龄补贴年龄最低门槛也就是80岁的城乡低保老年人,非低保老年人最低年龄门槛则是90岁。
2、补贴标准:吉林长春市按照老人的年龄,将高龄补贴划分为3个档次,
第1个档次:年满80~89周岁的城乡低保老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第2个档次:年满90~99周岁的老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
第3个档次: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
1.年龄门槛:目前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未公布,从2021年吉林调整方案来看,高龄倾斜调整最低年龄门槛是70周岁,不区分男性还是女性,统一为70周岁,这和全国大多数地区是一样的。但是这里要注意的是需要在调整前一年年满70周岁,比如,2022年养老金调整时,2021年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才能享受高龄倾斜调整,即1951年前出生的退休人员。
2.调整标准:2021年调整标准划分为三个档次,70-74周岁上调40元,超75-79周岁上调50元,超过80周岁的上调60元。
三、吉林70岁以上退休人员能多领多少钱?
吉林70-79岁的退休人员还不能享受高龄补贴,只能在每年养老金调整时,享受高龄倾斜调整,每年额外多涨几十元,年龄越大,上涨越多,达到80周岁以后,不仅能够享受到高龄倾斜调整,还能领取高龄补贴,高龄补贴最低也是2400元/年。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本)》:对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来制定和支付。因此,吉林省高龄补贴年龄最低门槛也就是80岁的城乡低保老年人,非低保老年人最低年龄门槛则是9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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