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师大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
来源:浙江师范大学 时间:2024-11-30 01:28:29
4月30日,浙江师范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召开,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学习会。
浙师大党委书记蒋云良主持学习会。浙师大融媒体中心 应琳歆 摄
会议邀请金华市纪委常委施政作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施政从深刻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意义、《条例》修订历史沿革及其主要特点等方面为与会人员做了深度解读。会上,中心组成员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议认为,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从严管党治党,多次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原原本本学、带着使命学、融入日常学,准确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会议认为,习近平文化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明确了新时代文化建设的路线图和任务书,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刻理解蕴含在习近平文化思想中的重大创新观点、科学方法论和重要战略部署,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巩固深化全国文明校园建设成果,提升浙师文明水平;要贯彻落实好校第七次党代会部署,聚力浙师精神大弘扬,稳步实施文化高地建设工程,高水平推动校园文化繁荣发展,实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新发展,为新时代全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突破方向,推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高校是教育、科技、人才的集中交汇点,我们必须紧紧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加快理念更新、体系重塑、动能转换,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构筑高水平人才高地、加快建设科技创新策源高地、加快构建以创新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坚持“四个面向”,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着力培育更多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向“新”而行,以“质”致远,加速赋能学校高质量发展。
会议认为,《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精神的重要举措。《条例》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从市场管理、政务服务、要素支撑、数字赋能、创新支持、开放提升等八个方面作了全方位规范,彰显着教育、科技、人才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将《条例》实施与学校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加强统筹谋划与协调对接,纵深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找准发展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着力营造平等健康、亲清统一的良好氛围,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纪委委员,二级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参加会议。
编辑:清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