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武汉大学社会学怎么样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5-01-11 08:06:23
一、武汉大学社会学系的课题研究方向
社会学属于综合性学科,研究方向多样,凡是与社会相关专题亦可作为课题研究方向:
产业经济、宏观经济、城乡经济、国家政策影响、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心理、统计、社会保障、社会政策、国家与社会、公民权责、政治与经济、社会阶层、社区管理、传媒与社会、文化、企业社会学、管理社会学、法律、人类学等。
“武汉大学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的相关规定”一、同等学力人员在我校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5年以上;
(三)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所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4篇以上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者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必须有一篇发表在权威期刊上,理、工、医科类必须有一篇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其学术研究成果、专利和管理方面至少有一项获得省部级奖励。
(四)申请人应于每年4月或9月,向校学位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装订材料):
1、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科研成果的原件、清单及其复印件2份,科研成果获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
2、最后学历证明、硕士学位证书、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
3、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聘请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其中至少应有1名我校有关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出具的推荐信;
4、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
(五)校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小组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必须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以上述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起1年内完成学校组织的全部博士学位课程考试(一年举行两次考试:6月和12月)。
二、博士学位课程考试一般采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跨学科(人文社科跨门类、理工医科跨一级学科)申请博士学位者,须先通过申请学科专业硕士学位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在75分以上为合格。
四、申请人如不能如期通过全部课程考试,本次申请无效。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1年内完成。申请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应指定博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指导。
二、申请人在指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为期不少于3个月与论文有关的科学研究工作并作论文开题报告。
三、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打印和装订,必须符合《武汉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制规格的规定》的要求。一、由学校聘请不少于6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该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3名)进行评阅。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得聘为论文评阅人。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前3个月,由校学位办公室负责送交论文评阅人。
二、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聘请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其中至少应有1名我校有关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出具的推荐信;
三、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7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应至少有4人是博士生导师、2人是该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得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前30天送至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并有详细记录备查。
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三、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作者单位署名“武汉大学”)
四、申请人通过论文答辩,经申请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
五、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学位。
六、如本次申请无效,申请人再次提出申请,必须在3年以后。
二、武汉大学有几个系
武汉大学共有文、法、理、工、农、医6大学院21个系8个研究所。
武汉大学的院系设置: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等。
1、人文科学学部:文学院、历史学院、哲学学院、国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学系。
2、社会科学学部:信息管理学院(含国家保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国际教育学院、社会学系。
3、工学部:水利水电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动力与机械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4、理学部: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5、信息科学学部:计算机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国际软件学院、测绘学院、印刷与包装系。
6、医学部:基础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健康学院(对外保留“HOPE护理学院”牌子)[24]、药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医学职业技术学院。
三、如何评价武汉大学社会学系(院)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院)在国内社会学领域中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地位。
首先,武汉大学社会学系(院)拥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其中包括多名享有较高学术声誉的教授和学者。这些教师不仅在教学方面表现突出,也在科研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他们的研究成果不仅在国内具有影响力,也在国际社会学领域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其次,该系(院)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也备受好评。该系(院)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能力,提供了多种社会学相关的课程,如社会学理论、社会调查方法、文化社会学等。同时,该系(院)也注重实践教学,为学生提供了多种实践机会,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研究中。
最后,武汉大学社会学系(院)的科研成果也较为突出。该系(院)的教师和学生们在多个领域开展了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不仅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也为社会学理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综上所述,武汉大学社会学系(院)在师资队伍、课程设置、教学质量和科研成果等方面都表现出较高的水平,是国内社会学领域中的佼佼者。
四、武汉大学社会学怎么样
武汉大学社会学具有悠久的学科历史,是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唯一的社会学系,其社会学系与另一难兄难弟则与它们有着显著的差距。
虽然社会学在中国算是一门年轻学科,但随着社会学的重建和学科建设的发展,武汉大学社会学已经走在了发展的前沿。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是一个校内亟待获得大发展的学院,致力于打造以对学生和学术无限热爱的师资队伍,致力于培养具有时代意识和专业视野的杰出人才。
1994年2月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正式挂牌成立。1997年3月,在学科归类思想的指导下,社会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系调整到武汉大学法学院。2005年10月,经学校批准,社会学系从法学院建制划出,成为武汉大学直属系。2019年,正式更名为武汉大学社会学院。
社会学院现有武汉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武汉大学妇女与性别研究中心等八个省校级科研机构。
社会学院设有社会学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硕士点(含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工作四个硕士点)、社会工作专业硕士(MSW)点和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形成了社会学学科从本科到博士后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其中社会学为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
学院现有在编在岗教职工39人,其中教师32人,教授10人(含2名特聘研究员),副教授16人(含1名特聘副研究员),讲师6人;拥有功能齐备和设施良好的社会学实验中心(包括社会工作实验室),以及藏书丰富的图书资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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