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在线学习 新疆兵团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入口地址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2-02 03:36:30
一、如何有效实施国家课程与兵团课程
国家课程也称为“国家统一课程”,它是指自上而下由中央政府负责编制、实施和评价的课程。
负责国家课程的课程编制中心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1)权威性。课程编制中心的权威性来自政府赋予它们的职责以及法律赋予它们的合法性;
(2)多样性。课程编制中心可以为整个教育系统编制课程,也可以为某些地区编制课程;可以为某个教育阶段或几个教育阶段编制课程,也可以为某类学校或几类学校编制课程,还可以为某类学科或几类学科编制课程;
(3)强制性。在绝大多数国家,课程编制中心负责编制的课程是强制执行的,其中包括课程标准、教材、教师用书和习题集等。
二、新疆兵团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入口地址
2018年新疆兵团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入口地址:
十师北屯市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党委组织部和师市党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认真开展公务员在线学习工作,不断创新思路、强化举措,初步形成了大规模、全方位、网络化的干部教育培训新格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使在线学习有保障。师市党委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在线学习培训工作,师领导率先垂范,克服工学矛盾,带头上网学习。师市成立了公务员在线学习培训领导小组,形成统一协调、分工合作、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确保公务员在线学习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师市公务员在线学习培训和学分制管理工作拓展到师市53个单位的1100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团场机关干部,做到了机关干部全覆盖。
二、强化制度建设,使在线学习有监督。在把握干部教育培训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师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十师北屯市公务员在线学习培训考核暂行办法》《十师北屯市公务员在线学习学分制管理办法》等制度。将公务员在线学习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体系,把学分制考核结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中,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师市党委党校将公务员在线学习的部分课程做为师市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扩大了培训效果。
三、强化服务管理,使在线学习有效果。为做好公务员在线学习培训的管理,十师北屯市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手机短信、QQ群等交流渠道实时解答学员的各种咨询,并到参学单位现场进行指导,组织三级管理员开展公务员在线学习专题培训。严格督学管理,坚持做到周统计、月通报、季总结,即每周通过QQ群发布师市整体学习进度,对前10名单位进行通报表扬;每月对全市学习进度进行通报,并把个人学习情况反馈给各单位;不定期分析、小结各参学单位网络培训和学分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在学员和单位中形成了比学习、比提高,争创学习型干部、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宣传动员,使在线学习有进度。充分利用十师师政务网、北屯在线、新疆北屯报、北屯手机报等载体宣传师市公务员在线学习培训和学分制管理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编写了《公务员在线学习工作问答》,编发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简报10期,建立了十师公务员在线学习工作通报制度,在师政务内网开设了公务员在线学习培训专题,刊登理论文章、学习体会、考察报告等400多篇,扩大教育培训效果。进一步促进了师市干部网络培训的全面健康开展。
五、强化载体创新,使在线学习有创新。通过定期召开师市公务员在线学习工作会议、通报表彰公务员在线学习先进单位、要求全体参学人员必须按照规范的学习形式,实人操作,观看视频,浏览页面,做好学习笔记,禁止“一心二用”,坚决杜绝网上挂机、找人替代,搞形式主义学习,对个人达不到序时进度的要进行通报,把在线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培训考核评价体系,有效督促参学人员深入开展在线学习,确保学习有质有量。结合建设“学习型、敬业型、服务型、和谐型、榜样型、廉政型”机关为主要内容的“六型”机关建设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公务员在线学习百日竞学活动”、“学习大讲堂”等活动,建立了十师公务员在线学习培训手机信息平台,十师公务员在线学习培训QQ群,定期将公务员在线学习培训工作好做法、好经验发送到三级管理员的手机,通过QQ群解答公务员提出的疑难问题。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创新活动载体,确保了干部培训效果,推动了公务员在线学习“教、学、管、考”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兵团护士资格证转入地方怎么转
到在现单位或卫生局申请变更执业地点。
表格需要有原单位意见和公章、现单位意见和公章。
护士变更注册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来审核);
2、护士执业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来审核);
3、执业机构聘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来审核);
4、聘用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5、《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二份;
6、1寸彩色相片2张。
注:
1、凭执业机构聘书到人事科领取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部队医疗机构聘用的护士到地方工作,还需要提交个人护士注册信息;
3、所有复印材料均用A4纸复印。
扩展资料:
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依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护士执业注册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并符合执业注册规定条件的护士,申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注册或备案的行为。
第三条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
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第四条市、区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注册”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市实行护士区域注册。在本市办理执业注册的护士执业地点为北京市。本市实施护士区域注册前已执业注册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护士,其执业地点视为北京市。
第六条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护士,应当确定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全部执业机构。护士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
第七条本市实行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护士登录北京市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和身份认证后方可办理护士执业注册相关事项。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由系统根据护士提交的申请类别自动生成。
第二章执业注册
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第九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护士健康状况由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确认。
第十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向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登记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半身照。
第十一条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在本市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取得北京护理工作者协会出具的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第十二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放《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第三章延续、变更、注销等注册事项
第十四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主要执业机构登记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前,应当申请重新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第十八条申请重新注册的,应向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登记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半身照。
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拟重新申请注册的,还应当在本市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取得北京护理工作者协会出具的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拟重新注册的,应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后提出。
第十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由外省、军队或武警变更到北京市执业的,应向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登记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护士在执业注册有效期内拟在本市范围内更换主要执业机构、增加或取消其他执业机构的,应在北京市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备案。
护士承担经主要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政府交办事项等任务和参加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以及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机构内执业的,不需办理备案。
第二十一条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三)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护士个人申请办理注销的,在线提交注销申请,并上传身份证明。
被依法处以暂停执业活动或吊销《护士执业证书》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罚结果录入北京市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原注册部门办理暂停执业或注销。
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在线提交被注销人的《死亡证明书》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第二十三条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护士丢失《护士执业证书》需补办的,应向主要执业机构的登记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半身照。
补发证书有效期不变。
第二十四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中等卫生专业学校、高等医学院校,从事临床护理教学及带教实习的教师,经所在教学医院同意,可在教学医院进行护士执业注册。
第二十五条使用军人有效证件(军官证、文职证、士兵证、警官证等)注册的护士,退役后变更注册到地方医疗卫生机构的,不换发新证,仅将其在北京市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中有效证件号码变更为居民身份证号码,并在原《护士执业证书》的备注页注明变更后相关信息。
第四章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第二十六条主要执业机构负责确认护士健康状况,负责对护士提交的执业注册、延续注册、重新注册、变更注册等申请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材料由主要执业机构打印并在需签字、盖章处分别签字、加盖公章。
护士在收到制证完成通知后,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纸质版到主要执业机构登记部门领取或打印证书。
第二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办理证书领取或打印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第二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一)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
(二)未依照规定办理执业地点注册或备案手续的护士;
(三)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
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第三十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施护士执业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准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二)对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第三十一条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第三十二条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记入北京市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
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在内地完成护理、助产专业学习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四条本市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护士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2013年7月25日北京市卫生局制定的《关于印发<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通知》(京卫医字〔2013〕140号)
《关于护士执业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卫医字〔2013〕141号)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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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兵团干部在线平台打不开
在线学习的平台,可能是因为系统的问题打不开。然后可能登录的申请的人数过多导致系统瘫痪啦
1、同一帐号在电脑上登录了。2、知道该帐号的其他人登录了帐号。3、帐号被盗。解决法如果被提示出现异地登录的情况,先考虑是自己上次有没有在其他地方登录过账户和自己的圈子子有没有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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