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事(邯郸市人事局的工作职能)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1-24 00:42:47
一、邯郸市人事局的工作职能
(一)、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研究制订地方人事管理政策和法规草案,对全市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编制下达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工资计划。(二)、研究制订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参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结构编制的有关工作。
(三)、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工作,制订和完善全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各单项法规、规章的实施办法(包括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惩戒、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先(市)区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考试、职务聘任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的工作;负责推行博士后制度及博士后的管理协调工作;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来华(回国)定居专家工作;管理非教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和回国安置的协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选拔、派遣和管理科技副职工作。
(五)、制订全市人才流动政策和法规草案,培育、指导人才市场,组织指导人才测评,管理市级人才市场;研究制订全市大中专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指导性分配原则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的分配派遣工作。
(六)、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聘)用、调配和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动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工资;组织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八)、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工作。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政策、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离休、退休、退职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决定任免人员和市政府任免人员的具体事宜。综合管理政府的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政府奖励办法,审核上报市政府和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协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的全市性表彰活动;负责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综合管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培训工作。
(十一)、协调、指导全市老龄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邯郸市档案存放在哪
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令第700号)毕业生档案应存放于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扩展资料:
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1、如果毕业院校为河北省内院校或毕业生自持档案,毕业生档案存放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如果毕业院校为河北省外的院校,毕业生需到大学生创业园2楼(世纪大街与诚信路交叉口,电话:0310-3172018)报到后,再将档案存放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注:办理报到存档手续所需证件:《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或《户口本》
参考资料来源:邯郸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毕业生档案问题办理流程问答
三、邯郸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处长是
孟永杰。2023年1月16日上午,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处长孟永杰,副处长武卫平一行15人来曲周实验站考察、学习“曲周精神”,曲周实验站办公室主任王绍雷接待了孟永杰一行。邯郸市,河北省辖地级市,Ⅱ型大城市,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河北省南部地区中心城市。
四、2021河北省邯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博硕引才公告【1060人】
【#事业单位#导语】2021河北省邯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博硕引才公告【1060人】已发布,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邯办字〔2019〕2号)文件精神和《邯郸市2021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面向社会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研究生1060名,其中市县事业单位585名、企业475名。为了方便考生报考,现将相关信息发布如下:
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选聘和线上选聘方式进行。现场选聘:对疫情低风险地区,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注意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考核和测评等工作。
线上选聘:对疫情高、中风险地区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选聘的,以适当方式开展线上考核和测评等工作。
引进对象及条件
市直招引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列入河北省“英才入冀计划”高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重点高校、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THE或QS排名前500名国外院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医学类硕士学位研究生。县(市、区)、企业招引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毕业时间可放宽到2022年7月31日;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进岗位、人数及程序
本次企事业单位共引进人才1060名,其中市属院校148名、市教育局直属单位78名、市卫健委直属单位138名、其他市直单位59名、县(市、区)事业单位162名、企业475名。招引岗位、专业、人数见附件《邯郸市2021年博硕人才岗位需求表》,具体报名方式、程序、待遇及其他事项详见各用人单位引才公告。支持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发放邯郸英才服务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服务。2.住房保障。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42所高校硕士)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本人不愿入驻人才公寓的,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优先使用。具备领导人员任职条件的优先安排到领导岗位,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2年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聘任到管理六级岗位;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八级岗位,在管理岗位工作满4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七级岗位。
4.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对口安排适当工作。
5.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6.办理聘用。应届毕业生审核学历、报到证等材料后,直接办理录用手续;已参加工作需办理调动的,审核档案材料、出具商调函、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确定工资、转接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
7.职称评聘。对于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对于急需紧缺和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可实行高级职称直评直聘制度,工作满2年可直接参评副高级职称,工作满3年可直接参评正高级职称。
8.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邯就读的,根据博硕人才意愿,由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点击下载>>>
2021年邯郸市博硕人才岗位需求表
好了,关于邯郸市人事和邯郸市人事局的工作职能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