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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律师 李天一案的律师违规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09-17 06:18:03

一、李天一案的律师违规

北京律协已就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周翠丽等六名律师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北京律协表示,处分决定尚未生效,律师可以就处分决定书之次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

被告人王某的辩护律师周翠丽在微博上贴出了北京市律协对她的处分决定书及公开申辩书。处分决定书称,律协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认为,周翠丽律师有不当披露案情的行为,并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周翠丽律师在公开申辩书中称,其委托人王某被诬告,自己在法庭上的发言被审判长粗暴打断,她请律协“做律师的律协,不要做法官的律协”。

北京律协表示,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纪律处分规则》的规定,会员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次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复查委员会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如被处分律师在申请期内提出复查申请,北京市律协将在复查结束后分别向社会及行业进行通报。如被处分律师未提出申请,协会将根据规定,分别向社会及行业进行通报。

2013年11月28日和12月2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向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7名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正式发出立案通知。经过答辩、调查、听证、讨论等相关程序,北京律协对该7名律师作出了处理决定。其中,6名律师被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2014年4月18日人民网记者从北京市律师协会获悉,李某某一案中有7名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受到处分。北京律协对周翠丽、雷海军、李在珂律师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对海淀区3名律师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的行业纪律处分,对1名律师发出规范执业建议书。

北京律协称,2013年7月26日,北京律协接到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当事人对相关律师的投诉后,立即启动了受理审查程序。随后,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决定依职权主动对李某某强奸案中其他虽未被投诉但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进行调查处理,并与该被投诉律师一并立案审查。2013年11月28日和12月2日,北京律协向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7名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正式发出立案通知。经审查,于2014年1月13日和1月29日分别对该七名律师做出了处理决定。其中,对周翠丽、雷海军、李在珂律师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对3名律师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的行业纪律处分,对1名律师发出规范执业建议书。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会员对惩戒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书的30个工作日内向律师协会复查机构申请复查。截至2014年3月25日,6名受到处分的律师申请复查期限均已届满。复查期内,周翠丽律师提出复查申请,本会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复查委)对该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复查委认为周翠丽律师提出的复查理由不能成立,维持纪律委员会的原处分决定。

二、李天一是哪年判的刑

有专家说,家庭中孩子的教育是压倒一切的首要问题。个人认为此观点很是犀利。

家庭中,孩子的成长应该是首位的,如果孩子无法很好的成长,可能就会给家庭带来极大的祸事,可能会导致家庭悲剧的产生。

2013年,有一个案子震惊了整个中国,那就是李双江的儿子李天一的强奸案,这个案子从年初爆出,一直持续了一整年,到年尾的时候才最终尘埃落定。

李天一

李天一,可谓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家公子,从来到这个世界上就享受着父母深沉的爱,李双江老年得子,可以说对李天一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而李天一也很是争气,在钢琴、书法等方面拥有很高的天赋,小小年纪就已经得到了很多钢琴比赛的大奖,也已经是海淀区书法协会年龄最小的会员。

李双江和妻子梦鸽对李天一寄予厚望,但是他们在对李天一进行才艺教育的同时忘记了对孩子进行道德方面的教育。

这直接造成了李天一强奸案的发生,最终导致了李天一锒铛入狱。

李天一锒铛入狱

本文将回顾2013年“李天一案”,去看看主人公李天一最终得到了怎样的惩罚。

案件始末

2013年2月17日,正值中国的春节,李天一本来是跟随父母在外地旅游度假,但是后来李天一的一群很不错的哥们,邀请李天一去聚一聚。

于是李天一离开了正在度假的父母身边,独自一人乘坐飞机飞回了北京,于是一群十七八岁的少年来到了北京市海淀区的一家酒吧里喝酒聚会。

李天一与哥们聚会的地方是酒吧的一个包间,他们在酒喝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找来了酒吧的服务员张某某,希望张某某能够为他们找几位陪酒的女孩。

于是张某某就叫来了两个女孩,一个是个子比较矮的女生,另一个就是杨某某,女孩们来到包间之后,喝了很多酒,很快就已经超量,矮个子女孩提前离开了包间,一去不返,而大醉的杨某某则留在了包间内。

受害者杨某某

李天一找到张某某,与他商量女孩杨某某出台的事情,此时的杨某某已经醉得不行,但是却表示不愿意跟着他们出去,张某某于是提议,一群人先去吃宵夜,等到杨某某略微的清醒一些的时候再与杨某某商议出台的事情。

于是在张某某的陪同下,杨某某与一群人开车前往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去吃宵夜,此时已经是深夜的三点多钟。

在金鼎轩吃宵夜的时候,因为邻桌的两男一女频繁的看李天一一群人,惹的李天一等人很是不爽,于是他们在金鼎轩与这三人发生了冲突,大打出手,监控录像拍下了冲突的全过程。

从金鼎轩出来后,河北的李某去取车,而其余的人乘车来到了李天一家楼下的地下车库,此时张某某乘车离开,回家了,李天一、魏某某和王某等人将杨某某拽上车,之后,车子开往湖北大厦,上车后的杨某某看到张某某已经离开,于是想要下车离开,李天一等人不让杨某某离开,并且打了杨某某。

车子开到湖北大厦后,魏某某用别人的身份证开了一间房,之后李天一等人带着杨某某走入湖北大厦,期间杨某某多次表示要离开,但是都被拒绝,并且遭到了李天一等人的殴打。

李天一庭审现场模拟

进入到房间之后,李天一首先对杨某某实施了性侵,因为杨某某不愿意脱衣服,李天一等人对杨某某实施了殴打,并且强行脱掉了杨某某的衣服。

几个人分别对杨某某实施了性侵,之后李天一和魏某某凑了两千元塞到了杨某某的包里,之后一行人开车离开了湖北大厦,并且将杨某某放在路边,任其自行离开。

杨某某事后告诉了张某某和一位女同事自己遭到了性侵,于是两个人带着杨某某到医院做了检查和治疗,鉴定伤情属于轻微伤。

受害人杨某某首先给李天一打了电话,但是李天一表示自己的行为应该属于卖淫嫖娼,不属于性侵,在电话里双方情绪激动的争辩了起来,李天一很生气的挂断了电话。此时酒吧的经理丁某也知道了此事,但是受害人以及知情人都很忌惮李天一的家庭背景,害怕报警也没有什么用处,于是希望私了此事。

于是,丁某给李双江的司机打了电话,但是一天后,李双江方面没有丝毫的反应,于是他们又给李双江发送了一条短信,短信的大概意思是,你的儿子李天一涉嫌轮奸,你是否知晓,如果不给我们回复解决办法,我们将会报警,并且联系媒体记者公开此事。

但是李双江方面依然没有任何的回应,于是受害人杨某某在丁某等人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报了警,此时已经是2013年2月19日。

梦鸽为儿子奔走

而李双江和梦鸽则对媒体披露收到了杨某某等人的敲诈短信,据说要求赔偿五十万,一时间媒体记者对此大肆报道。

2013年2月22日,公安部门通报了此案件,2013年3月7日,李天一等四人被批准逮捕。

此时的李双江和梦鸽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开始很着急地为自己的儿子奔走。

一审和二审

如果事情发生后,李天一的家长李双江和梦鸽能够重视受害人的请求,这件事或许是完全可以花点钱摆平的,但是李双江和梦鸽却对此没有重视,认为自己的儿子的行为应该属于卖淫嫖娼,并非大事,所以导致后来事情发展的一发不可收拾。

央视报道李天一案

梦鸽和李双江一直都认为李天一是属于嫖娼,并且梦鸽在2013年8月6日,到公安局报案,称自己遭遇到了敲诈勒索,并且举报张某某涉嫌介绍卖淫嫖娼。

而酒吧的人员则称梦鸽这是典型的诬告,酒吧将会跟梦鸽打官司,维护自己酒吧的名誉。

或许梦鸽和李双江认为自己的儿子出去玩一下很正常,并不是多么大不了的事情,他们坚定地认为自己的儿子是嫖娼,这是对受害者杨某某的二次伤害,他们维护自己的儿子,但是却将脏水泼到受害者身上,作为父母他们是不合格的。

为了能够在开庭审理的时候让自己的儿子逃脱法律的制裁,梦鸽和李双江为自己的儿子请了著名的律师,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

2013年8月28日,一审开庭审理,因为涉及到未成年人,也涉及到受害人的隐私,所以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李天一

在案件一审的时候,分别对五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单独询问,李天一称自己当时喝多了,在房间的外屋睡着了,所以没有参与轮奸,没有与杨某某发生关系。

而其它的四位犯罪嫌疑人均指出是李天一第一个与杨某某发生了关系,并且杨某某自己说,发生关系的时候自己还是处女。

2013年9月26日,一审宣判,李天一获刑十年,王某作为其中唯一的成年人获刑十二年,魏某某入狱4年,张某某被判三年,缓刑五年,魏某某被判三年,缓刑三年。

一审宣判庭外记者

但是梦鸽和李双江怎么甘心让自己的宝贝儿子李天一去坐牢,所以他们毫无疑问的提出了上诉。

2013年11月19日,李天一案件二审开庭,在庭审中提出上诉的李天一和王某某都请律师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

李双江和儿子李天一

李天一坚称自己是嫖娼,非强奸,而且当时自己完全没有参与其中,因为一到房间就接到了母亲梦鸽的电话,自己接电话十几分钟,回到房间的时候事情已经结束,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也什么都没有参与。

但是证据显示李天一是在撒谎,所以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而李天一的律师表示,这个案子二审结束后,依然会进行申诉,梦鸽将坚持为自己的儿子申诉到底。

李天一最终会得到怎样的惩罚

李天一作为性侵案的主要犯罪人员获得了应有的惩罚,被判入狱十年,当时案发的时候李天一只有十七岁,还是一名未成年人,所以二审审判结束后,李天一被送进了未成年犯管教所,在李天一成年后,转移到了北京市监狱执行剩余的刑期。

李天一性侵案距今已经有9年的时间,李天一马上就要刑满释放了。

李天一在二审庭审结束的时候曾经做过最后陈述,依然没有承认自己犯了强奸罪,但是在铁的证据面前,李天一不承认自己犯罪也是没有用的。

李天一判刑入狱,最痛苦的莫过于他的父母,李双江虽然已经是八十几岁的高龄,但是为了李天一出狱后能够拥有好的未来,依然不敢休息,四处商演。

李天一的母亲梦鸽也因为李天一入狱痛苦不已,为了李天一的案子四处奔走。

李天一犯罪,李双江和梦鸽的个人形象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可以说人设崩塌,从德艺双馨的老艺术家沦为了强奸犯的父母,这是他们养而不教的后果。

李天一受到了惩罚,李天一的父母同样也在这个案子上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儿子入狱他们是最痛苦的,因为李天一是他们唯一的儿子。

陨落的“别人家的孩子”

李天一是属于投胎投得比较好的,他有幸生在了歌唱家李双江的家里,说是幸运,但也是一种不幸。

因为李天一生在李双江家里,老来得子的李双江对李天一可谓是有求必应,而他的母亲梦鸽也是典型的溺爱,溺爱的结果就是李天一入狱。

曾经李天一自己也是很争气的,他在才艺方面从来没有让自己的父母失望过。

他四岁就开始学习钢琴,师从中央音乐学院著名钢琴教授韩剑明先生,八岁就开始学习书法,师从清华大学方志文先生,可以说李双江和梦鸽对李天一极尽所能的培养,给予李天一的什么都是最好的。

李天一也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小小年纪就有了令人艳羡的成就,是让无数人艳羡的“别人家的孩子”。

李天一和父亲李双江

李天一曾经连续两届荣获全国希望杯青少年儿童钢琴比赛二等奖、中国作品演奏奖;

全国少儿钢琴比赛金奖;

第八届北京钢琴艺术节优秀演奏奖;

连续三届荣获爱我中华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铜、银、金奖;

入选2009激情奥运爱我中华青少年书画双年展;

2009年入选为最年少的海淀区书法协会会员等等。

并且李天一还在10岁的时候加入了中国少年冰球队,多次参加国内外的冰球比赛。

2011年,李天一与张光亿在中央民族乐团音乐厅举办“爱在北京”歌友会,依靠父母的影响力,很多著名的音乐人都前去捧场。

李双江一家三口

但是就是这样一颗冉冉升起的多才多艺的新星,却在父母的溺爱下养成了任性、做事不考虑后果的性格特点,因为在他看来,无论自己做出了怎样出格的事情,父母都会给自己摆平,自己都可以不用受到任何的惩罚。

父母给李天一提供了极高的成长环境,但是却忘记教会他什么事情是能做的,什么事情是不能做的,没有给他养成良好的道德和法律底线。

所以李天一做事从来都没有边界感,后来因为强奸毁掉了自己的人生,也毁掉了父亲李双江和母亲梦鸽的声誉也就是在所难免的了。

在李天一2013年犯下强奸罪之前,2011年李天一还曾经涉嫌殴打他人而被政府收容劳教一年。

可以说李双江的这个老来子李天一完全不是一个省油的灯,随着他的逐渐成长,李天一性格当中的缺陷暴露无遗。

他总是隔三差五的给自己的父亲惹上一些麻烦,但是在父亲和母亲的庇佑下,却极少为自己的错误买单,犯了事总是父亲和母亲为自己善后,他不用承担责任。

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些小事上的放任,最终导致了李天一在大事上也放任自流,于是酿成大祸,入狱十年。

人生有多少个十年?李双江和梦鸽总有一天会对李天一闯的祸无能为力,总有一天李天一需要为自己所做的错事付出沉重的代价。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这句话一点都不假。

李天一最终从令人艳羡的“别人家的孩子”沦为了一名人人不齿的强奸犯,冉冉升起的新星最终陨落了。

结束语

孩子就是一张白纸,这张白纸上到底会有怎样的图画,父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李双江和梦鸽给予了自己的儿子李天一最好的物质条件,最好的才艺教育,但是却忘记了教会自己的孩子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溺爱让李双江和梦鸽迷失了方向,他们总是替自己的儿子承担犯错的责任,造成了李天一无法无天,任性自私。

但是李天一的人生最终还是需要自己去走,没有能够及时的培养李天一做事的边界感,最终造成了李天一锒铛入狱,这是李双江和梦鸽作为父母的失败。

李天一案件出来后,震惊全国,李双江这位一辈子没有行差踏错的德艺双馨的老艺术家,最终名誉因为儿子毁于一旦。

三、李天一案的律师辩护

律师发声明:已被证为未成年人

2013年3月19日,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李天一母亲梦鸽的委托,指派该律师所薛律师担任李天一涉嫌强奸罪一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并发出律师声明,斥部分媒体和网民对本案不实报道和传播,需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李天一代理律师请辞

2013年6月,李天一的第一位被曝光的代理律师薛怀源告诉记者,因为案情发展的需要,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自己已请辞,退出了对李天一案的代理。

律师将对李天一做无罪辩护

2013年7月10日,李天一新任代理律师陈枢和王冉联合发表律师函,称将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并公开指责公众和媒体对这起“涉及名人子女的普通刑事案件”过度关注,侵犯了隐私权。尽管李天一是否涉嫌强奸尚未有法律定论,但如此强势的态度,一时间激发起网络无数口诛笔伐,让原本就饱受苛责的李家再次陷入舆论中心。

案中案提议

一位自称为李天一案另外两名嫌疑人做辩护的律师李在珂在微博曝出的案件细节。他认为,案件不应被定性为“强奸”,而应该是“强迫妇女卖淫罪”,原因是受害人杨某是酒吧的坐台小姐,酒吧经理明知杨某醉酒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仍安排其出台卖淫,应追究酒吧经理强迫妇女卖淫的刑事责任;而他也曾向李天一母亲梦鸽支招,表示通过组织几个刑法学家,把自己的观点借专家之口说出来,影响舆论,其次是做检察院和公安的工作,把酒吧经理抓了,搞出个“案中案”。并自信称:“绝对可以把案子翻过来!”但他微博结尾却说,“可惜梦太固执”,言下之意是对方并未采纳他的“案中案”。

李某同案犯律师分析证据细节

2013年7月25日,同案犯代理律师李在珂首次对外公布了此案件两个重要细节:1、有视频证据显示:受害人在醉酒情况下,被酒吧经理搀扶进李某等涉案人员车辆,对此事实酒吧经理与五名犯罪嫌疑人无异议。而在此前,李某等五人已与酒吧经理商量好“小姐出台价格”。2、在“轮流发生性行为”过程中,确实存在殴打被害者杨女士的行为。但据李某等供述,他们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为了性侵害,而是性交易过程中杨女士的某些行为惹怒了李某等人,脾气暴躁的李某秉性难改,动手打人。

对于案情,针对证据一,李律师分析认为,酒吧经理在明知受害人杨女士醉酒情况下,依旧把她搀扶进“寻欢者”的车辆,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强迫卖淫罪”,酒吧经理为犯罪主体。针对证据二,李在珂介绍说,李某因家教不严,又练过几天跆拳道,自以为天下功夫第一,所以在社会上遇到矛盾总喜欢动粗(前有先例)。所以在“性交易”过程中,杨女士因某种行为惹怒了李某,导致他大打出手,“但他打人并不是为了强奸受害人,可是警察在问询时他们承认动手打人,所以这个案子就按照强奸罪定性的,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传李天一二审律师确定高子程:没确认接案

闹得沸沸扬扬的李某等五人强奸案再有新动向。2013年10月1日晚,传出李天一二审辩护律师已确定,分别是长期义务代理农民工讨薪的律师高子程和曾为薛蛮子辩护的戚晓红律师。不过,高子程律师表示:“我从来没有确认我接了李案。”当被进一步追问时,他表示:“无可奉告”。

而戚晓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透露,梦鸽是十一期间找到她的,“我跟高律师已经接下李某某的案件,我这边的文件已经给了法院,所以程序上已经确定。”与案件一审前,李家律师轮番发布微博、接受媒体采访不同。李某案二审确定后,李家律师表现得十分谨慎,齐齐封口。

新辩护人曾代理强奸案

李天一新聘请的辩护人是北京律师张起淮,其博客显示,张起淮此前曾经代理过厦门的远华集团走私案,北京的某球星强奸案,河南的市人大主任贪污受贿案等多起案件。其中,北京某球星强奸案,张起淮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获成功。

关于李天一律师,李天一案的律师违规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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