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人事?宿迁市水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2-30 13:34:23
一、2023年宿迁市宿城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网址:宿城区人民政府网(宿城在线).sqsc.gov.cn。
报名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在网上报名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城区人社局(0527—82960398)。
2.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8日9:00-3月14日16:00。
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宿城区人社局联系。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3月8日9:00-3月15日16:00。
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宿城区人社局陈述申辩。
3.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3月8日9:00—3月15日18:00。
4.缴费确认。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笔试费用为100元/人。
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2023年3月8日9:00-3月16日12:00。
5.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可以使用微信或支付宝,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未缴费成功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联系宿城区人社局申请办理报名笔试费用减免手续。
联系电话:0527-82960398。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 9:00—12∶00。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30日—3月31日。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城区人社局(0527—82960398)。
(三)笔试
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9:00—11:30;笔试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专技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合格线。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公布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宿城在线).sqsc.gov.cn,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四)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资格复审。
考生报名资格的复审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1)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其中: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3)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含非在编教师)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4)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单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5)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
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
3.递补规则。
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现场审核,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当场告知考生资格复审结果。
考生无异议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4.面试缴费。
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5.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完成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面试人选名单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宿城在线).sqsc.gov.cn公布。
6.面试。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合格线。
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总成绩合成。
规则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结束前,除资格复审已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外,其余考生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宿城在线).sqs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
本公告由中共宿城区委组织部、中共宿城区委编办、宿城区人社局共同发布。
(二)政策口径。
专业设置、年龄、工作经历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专业设置。
招聘条件中 “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年龄计算。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3月8日至2005年3月13日之间出生。
3.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合法有效的录(聘)用审批表、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填写的时间为准。
4.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同一单位或者部门的资格。
5.技工院校学历。
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照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6.最低服务期。
除06岗位(区融媒体中心)最低服务期限5年外,所有招聘岗位录用后最低服务期限3年。
7.择业期。
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择业期为毕业后两年内,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8.基层项目人员。
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
上述人员报考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报考其他职位,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在职)的,不受生源地限制。
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或者按照以前取得的学历(如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所对应专业报考时,视为社会人员,不能按应届生身份报考。
9.应征入伍人员。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10.其他事项。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
国(境)外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527—82960398(宿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527—82960826(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中共宿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宿城区委编办
宿城区人社局
2023年3月3日
附件:1.宿城区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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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宿迁市水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宿迁市水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宿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1个,计划招聘10人。各招聘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宿迁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所有招聘岗位不限户籍,面向全国招聘(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职位表》中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确定;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5日至1993年5月31日期间出生)。《职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确定;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技能测试、报名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人事考试网、宿迁人才网等三个指定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招聘职位、体检标准、专业参考目录、政审考核标准等)。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1年5月25日09∶00-5月3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1年5月25日09∶00-6月1日16∶00;
缴费时间:2011年5月25日09∶00-6月2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标准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人事考试网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职位,补报名时间:6月4日9∶00—16∶00。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1年6月16日-17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7)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2011年6月8日—14日。
网址:宿迁人事考试网.sqrsks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301)联系。
(三)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的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有笔试加试专业要求的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笔试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和考试内容见《职位表》。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1年6月15日8:30—10:10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11年6月15日 10:40—12:2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四)报名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考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届时,参考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及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对于报考市文广新局专业技能测试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科目》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职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考核办法组织考核。
(七)公示与聘用审批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3日内,由招聘单位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在考核、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或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59273(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4353301(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27—84359865(宿迁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指定网站: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宿迁人事考试网
宿迁人才网
附:《宿迁市水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宿迁市水务局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三、苏州人事考试院电话
苏州人事考试院咨询电话是:0512-65301425、0512-65109680;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2-65301425、0512-65109680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25)83236085,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8楼2815房间
南京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025-83151200
无锡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0510-85740575;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0-85740575
徐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0516-12333,0516-80800320;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6-85798231、0516-85798098
常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0519-86617131
苏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0512-65301425、0512-65109680;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2-65301425、0512-65109680
南通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0513-59000251;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3-59000252
连云港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0518-85826670;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8-12333,0518-85812148
淮安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0517-89330169;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7-89330169
盐城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0515-86668515、0515-88195106;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5-88193016、0515-88195110
扬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0514-80829370;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4-80829370
镇江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0511-84425552、0511-84432609;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1-84425552、0511-84432609
泰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0523-86891051、0523-86896181、0523-86397550
宿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0527-12333;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27-84353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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