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人事网,邵阳市人事局单位人员名单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2-30 19:52:25
一、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车辆、接待等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和有关新闻宣传工作。
(二)政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申报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法规科。
制定全市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开展劳动监察工作;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规范,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承担行政复议、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应诉事宜;负责相关普法、法律、法规培训、咨询服务和指导系统协会工作。
(四)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市本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本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组织协调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就业、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牵头拟订和指导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促进特殊群体统筹就业和就业援助政策;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负责本级社保补贴发放的审定工作;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征缴和发放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外国人(不含专家)及台、港、澳居民来本地就业审批、发证和管理;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军官转业安置科(邵阳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办法;会同组织、机构编制等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直和中央、省属在邵单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有关工作;负责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的有关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有关政策规定,承办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安置和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审核和办理中央、省属在邵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见习基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援藏援疆等工作;指导市人才研究会的工作。
(八)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拟订完善全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对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定点工作;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管工作,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监管;参与“湖南省技能大师”、“湖南省技术能手”的组织和推选工作。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全市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组织实施“邵阳市新世纪515人才工程”有关工作;承办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参与推荐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及其他有关专家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和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及有关科研经费的资助工作;指导市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的工作;负责实施“邵阳市农村实用人才工程”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并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拟订国(境)外机构在邵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十)公务员管理科(邵阳市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市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登记、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惩、培训、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全市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年度新进人员计划的初审;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完善公务员考核和培训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指导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级荣誉制度和拟订市级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上报国家、省政府表彰奖励和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惩戒政策;承办市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
(十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年度新进人员计划的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及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和人员信息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十二)劳动关系科。
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和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参与国家、省和市级劳动模范的评审;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承担中央、省属在邵企业和市属企业改制需由人社部门办理的相关事宜。
(十三)工资福利科。
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和工资统计;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省属在邵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核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国家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死亡抚恤等政策;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龄更改的审批;负责市直机关福利费的管理;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参与拟订有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等政策。
(十四)养老保险科。
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领取条件、给付标准和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拟订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政策、城镇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拟订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办法,负责全市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的审核工作,依据权限办理提前退休和市直管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五)医疗生育保险科。
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拟订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办法,负责市直管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认定和协议零售药店的监管;负责由经办机构初审的市直基本医疗特殊门诊及家庭病床的评定、确认及管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市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的政策调整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市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六)工伤保险科。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工作;组织拟订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拟订全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农村社会保险科。
拟订全市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给付条件、给付标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运营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八)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政策制度,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参与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市级调剂金分配方案;参与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重大违规案件;协助上级部门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资格,并对其承办情况实施监督;承担企业年金基金合同备案工作;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信访维稳科。
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信访工作;负责上级转办、交办、督办等信访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承办相关行政事务;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统计信息科。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标准化与规范化的推广;负责沟通与有关信息部门的业务和联网工作,并向社会提供有关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单位操作人员培训;指导监督社会保障基金统计监督管理业务工作。
(二十一)专家管理科。
负责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相关地方津贴的发放工作;负责专家医疗保健、休假、休养、学术技术交流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专家开展科技咨询、学术技术交流、攻关及技术培训等活动,为专家队伍建设和发挥专家作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有关服务工作;承办“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等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引进国外、港澳台人才智力和出国(境)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和出国(境)培训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来邵工作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承办权限内的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审批、审核和备案,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培训中的违纪行为,指导协调全市出国(境)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工作;建立人才智力引进成果推广体系,拟订成果鉴定、表彰奖励及推广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国(境)外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工作;承担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宣传工作,承办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境)外人才表彰奖励工作,协同公安等部门和用人单位做好来邵外国专家和港澳台专家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邵阳市人事局的机构历史
1949年10月,邵阳区督查专员公署(以下简称专属)成立时,下设民政科,有专人分管人事工作。1951年9月人事业务从民政科划出,设置邵阳专属人事科,胡连任副科长、全科实有4人、1953年,境内各县(市)、专属直属机关和大中型工矿部门,先后建立人事科(股),配有专干2—4人。至1957年,凡有关干部的提拔、教育、培养、审查、任免、调遣、工资、福利、训练、奖惩、干部吸收录用、大中专毕业分配等工作、均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处理。
1958年6月,专属人事科实有3人。1959年11月,专属监察处撤销,其人员编制及工作任务分别并入地委监委会和专属人事科。同年末,专属人事科实有5人。1965年,增加到8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专属人事科陷入瘫痪。1968年10月被撤销,有关人事工作,划归地区革命委员会政治工作组(简称政工组)负责。1973年6月,撤销地区革命委员会政治工作组,恢复地委组织部。全区人事工作业务归口地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管理。
1979年5月,成立邵阳地区行政公署人事局,由章峨山任副局长,代行局长职务,全局实有9人。同年7月,地属各县人事局陆续成立。1983年10月,地区直属机关进行机构改革,邵阳地区劳动局与邵阳地区人事局合并为邵阳地区行政公署劳动人事处,下设办公室、工资福利科、就业科(与地区待业青年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劳动保护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矿山安全监察科、劳动计划调配科、干部调配科(和地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科技干部科、任免奖惩科,全处实有44人。1984年7月,邵阳地区行政公署劳动人事改名为邵阳地区劳动人事局,增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科,全局实有51人。
1986年3月,地、市机构合并,邵阳地区劳动局的人事部分,与邵阳市人事局、邵阳市科技干部管理局,合并组成邵阳市人事局。
1951年—1968年,先后担任邵阳专属科科长的有:崔文德、曾俭、赵瑞华、担任副科长的有:胡琏、石炼、杨汉秋。1979年—1986年,先后担任邵阳地区人事局局长的有:章峨山、申季龙;担任副局长的有:龙显武、陆先足、李仁轩。
1949年冬至1952年9月,邵阳市人事工作由市民政科分管。10月成立邵阳市人民政府人事科,彭心耿(女)任副科长,全科实有4人。1955年4月改名为市人民委员会人事科。1958年3月,人事科监察科合并为市人事监察科。6月,市人事监察科分为市监察室和市人民委员会人事科,合署办公,人事科实有3人。1960年10月,人事科与中共邵阳市委组织部合署办公。1963年初,市监察室被撤销,其业务由人事科办理。1965年,人事科实有4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人事科正常工作被迫中止。1968年2月,邵阳市成立革命委员会,人事科被撤销,由市革命委员会下设的政治工作组行使其职权。1973年9月,中共邵阳市委组织部恢复,人事业务工作由组织部的干部二科管理。
1979年,邵阳市革命委员会人事局成立,与市委组织部合署办公,石振软任副局长,全局实有9人。1981年6月,市人事局与市组织部部分开办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曾友云兼任副局长,1984年4月,市人事局设秘书科、干部调配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科、干部任命奖惩科、科级干部科、工资福利科。全局实有15人。同年8月,撤销市人事局科级干部科,建立邵阳市科级干部管理局,内设秘书科、人事科,实有8人,1985年末,市人事局实有17人。
1986年,邵阳地、市机构合并。邵阳地区劳动人事局的人事部和市科级干部管理局合并成立邵阳市人事局。5月,市人事局设置办公室、干部调配科、干部任免奖惩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科、科技干部科、市人才交流办公室、工资科(对外又称市机关事业工资改革办公室)、退休干部管理科。全局实有47人。
1990年,市人事局增设培训科、职称职位科、公务员管理科。人才交流办公室改称干部二科(负责干部录用工作),退休干部管理科更名为保险福利科。全局实有45人,其中正副局长5人。
1952年10月—1958年2月,邵阳市人事科科长职务,先后由彭心耿(女),朱恭宽、邓明渊、谢安国等副科长代理。1958年3月—1965年8月,先后担任邵阳市人事局局长的有:曾友云、章峨山;先后担任副局长的有:石振友,周德典、萧松如、李仁轩。
三、邵阳市人事局单位人员名单
刘治金,男, 1954年 1月出生,汉族,湖南隆回县人,大学文化, 1973年 11月参加工作, 1974年 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3.11-1977.09隆回县塘市公社文化站辅导员,公社企业办党总支书记; 1977.09-1984.07邵阳地委办研究室干部,地委组织部干部; 1984.07-1986.07邵阳师专中文科学习; 1986.07-1987.11邵阳市委组织部干部,干部一科副科长; 1987.11-1992.04邵阳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 1992.04-1994.09邵阳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干部一科科长; 1994.09-1996.08中共新邵县委副书记(期间: 1993.01-1995.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并毕业); 1996.08-2002.02中共邵阳市东区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中共双清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期间: 1998.05-2000-05湖南大学管理工程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并结业); 2002.02-2006.05中共双清区委书记,双清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期间: 2003.03-2003.07,参加中央党校县、市、区委书记第六期培训班学习); 2006.05至今、邵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邵阳市人事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职责:主持人事局全盘工作,兼管部务会交办工作
李青安女 1952年 7月汉族湖南邵阳市人大学文化
1968年 12月参加工作 1972年 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8.12-1970.02下乡至市火车站乡 1970.02-1980.02在火车站学区任教、历任学校负责人、学区文教专干、党支部书记; 1980.02-1992.12在市东区文教科、教育局工作、历任副科长、教育局长; 1992.12-1995.12在市东区政协宣传部工作、历任常务副主席、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1995.12-至今市人事局工作、历任副局长、党组书记。
职责:协助局长管理全面工作,分管财务、政工、办公室、军转调配科、自主择业办、建设扶贫等工作。
唐祥生,男, 1953年 4月出生,汉族,湖南邵阳县人,大学文化, 1969年 12月参加工作, 1972年 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9.12-1971.05中国人民解放军 4474部队训练队学员; 1971.06-1975.01中国人民解放军 4474部队一大队校译员; 1975.01-1976.12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技术学院学员; 1997.01-1981.12中国人民解放军 38401部队训练队教员; 1982.01-1985.12中国人民解放军 38401部队司令部作战参谋; 1986.01-1986.06邵阳市科技干部管理局干部; 1986.07-2000.10邵阳市人事局干部任免奖惩科、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干部; 2000.10-至今邵阳市人事局副局长。
职责:分管专业技术管理科、外国专家科、专家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省8件实事考核等工作。
罗晓莲女 1958年 5月出生汉族湖南新宁县人大专文化 1975年 6月参加工作 1978年 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06-1976.11下乡在四川省壁山县来凤公社 1976.12-1980.03在成都军区 13军服役 1980.04-1984.08在邵阳市商业局商业干校干部 1984.09-2003.11在邵阳市委组织部干部、副科长、科长 2003.12-至今在邵阳市人事局历任纪检组长、副局长。
职责:分管公务员科、考试中心、人才中心工作等工作。
王祥国,男, 1960年 12月出生,汉族,湖南新宁县人,大学文化, 1977年 8月参加工作, 1983年 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 8~ 1979.11新宁县大桥学校任教师; 1979.12~ 2006.10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①历任排长、中队长、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副支队长、政治委员(正团)、支队长(正团)等职;②经考试考核考评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③党内历任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支队党委副书记、书记等职;④北京大学法律学专业、中央党校函授经济管理专业、湖南电大电子计算机技术专业的本科学历; 2006.11月至今任邵阳市人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管综合规划和人事仲裁科、教育培训科、公务员培训中心的工作。
阳新光,男, 1966年 5月出生,苗族,湖南城步县人,大学文学, 1989年 7月参加工作, 1992年 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7-1991.2城步县江头司乡工作; 1991.2-92.11城步县政协工作; 1992.11-2004.7邵阳市人事局工作, 2004.9-至今任纪检组长。
发展职责:分管纪检、监察、工资福利科、退管中心、基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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