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卫生考试网(萍乡卫生学院线上考试吗)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1-20 19:43:40
一、河北廊坊卫生职业学院怎么样
河北廊坊卫生职业学院怎么样:廊坊卫生职业学院是国内非常好的大学,拥有众多优质学科,还有强大的师资力量做后盾。
河北廊坊卫生职业学院介绍如下: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Langfang Health Vocational College)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
学校始建于1961年,前身是天津市杨柳青卫生学校;1969年10月,学校更名为河北省天津地区卫生学校;1989年4月,学校更名为廊坊市卫生学校;2011年2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更名为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占地393.68亩,建筑面积155900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5474.95万元;设有9个系部,开设10个专科专业;有在校生8189人。
1961年10月,经原天津市卫生局批准,在天津西郊杨柳青镇筹建卫生学校,定名为“天津市杨柳青卫生学校”,隶属天津市公共卫生局。
1962年10月,学校归属天津专署领导,更名为“河北省天津专区卫生学校”,校址迁至原天津司杨柳青技工学校旧址。
教学部门设护理系、康复治疗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公共卫生系、公共基础部、医学基础部、成教部,教辅机构设现代教育中心、图书馆、中心实验室、科研处4个教辅机构,另批准附属医院。
2011年6月28日,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发布关于第四批取得自考助学资格单位的公告,批准该校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院校,办学形式为业余,备案登记号码为131001009。
2011年9月18日,廊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布关于该校管理体制的通知,经省政府批准,在廊坊市卫生学校基础上设立廊坊卫生职业学院。实施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归口廊坊市教育局管理。廊坊卫生职业学院成立同时撤销廊坊市卫生学校。
二、河北廊坊医师定期考核有关问题说明
一、考核范围:
所有注册在我市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其中:多点执业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参加定期考核;注册两个以上执业范围的医师,选择一个专业参加业务水平测试。
1.所有已经完成注册在我市的医师参加本次考核。
2.乡镇助理医师,参加本次考核。
3.2015年参加过定期考核的医师,参加本次考核。
4.未注册在我市医疗机构的医师,不参加;
5.护士、检验师、药学等卫生技术人员,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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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单位职责:
1.医师:符合简宜程序的,按照简宜程序提交相关资料;符合一般程序的,按照要求,通过网上报名参加业务水平考试,同时,由注册所在机构组织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考核。
2.考核机构(名单见实施方案):负责通知所有注册在本机构的执业(助理)医师参加本次考核;负责本单位注册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其中一般程序考核①业务水平测试(全市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给出考试成绩)②职业道德评定(本单位负责考核)③工作成绩(本单位负责考核),依据①②③考核结果,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见附件)给出评定意见(考核机构处加盖本单位公章);简宜程序考核:收集、审核医师提交材料,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简宜程序)》(见附件)给出评定意见(考核机构处加盖本单位公章);负责将本单位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情况形成文字及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报送廊坊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
3.非考核机构(名单见实施方案):负责通知所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执业(助理)医师参加本次考核;负责本单位注册医师的定期考核具体工作,其中一般程序考核①业务水平测试(全市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给出考试成绩)②职业道德评定(本单位负责考核)③工作成绩(本单位负责考核),注册机构依据①②③的考核结果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给出评定意见(执业机构处加盖本单位公章);简宜程序考核:收集、审核医师提交材料,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简宜程序)》执业机构意见处给出评定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负责将本单位医师考核相关资料及本单位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情况,并填写考核结果汇总表,一并报送廊坊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审核。
4.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负责所有注册在本辖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含计生服务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含市卫生计生委审批机构)注册医师的业务水平考试工作(安排考点、监考老师、组织考试)如广阳区医院在广阳卫计局考点参加考试,三河儿童医院在三河卫计局考点参加考试;负责依据业务水平考试成绩给出本辖区注册医师的最终考核结果;负责将本辖区注册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报送廊坊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
三、简易程序考核:
1.累计5年以上执业经历: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注册的医师;
2.有良好行为记录:考核期内(2013.1.1-2016.12.31)受到市厅级以上奖励(是指:市委、市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颁发、和工作相关的奖励如:市级劳模、优秀工作者、名医等);完成卫生支农(是指:①对口支援以常驻形式,连续支援12个月以上,以支援协议为准,非常驻、非连续的不采纳;②援藏援疆,连续援助6个月以上,以正式文件为准)、援外医疗(是指:连续援助6个月以上,以正式文件为准)、救灾医疗(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安排、以文件为准)等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前三名获奖者,以证书、文件为准)。
3.累计12年以上执业经历:2004年12月31日前完成注册的医师;其中98年认证的医师,注册时间不足12年的,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视为执业经历12年以上,参加简宜程序考核。
4.无不良行为记录:考核期内(2013.1.1-2016.12.31)未发生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卫生监督部门未立案为准);未发生医疗事故(以医疗事故鉴定情况为准)。注:此项由医师注册机构把关,并填写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加盖公章,各县注册医师由各县卫生计生局审核,市卫生计生委注册医师由市考试中心审核,审核依据为卫生监督部门立案、医学鉴定办公室鉴定实际情况。
四、一般程序考核:
1.除参加简易程序的医师均执行一般程序。
2.考核期内(2013.1.1-2016.12.31)医师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试合格,考核时仅评定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需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册机构把关,考核机构负责审核。
3.考核期内(2013.1.1-2016.12.31)通过医师考试,助理升执业的,继续参加业务水平考试。
五、业务水平考试:
1.考试报名地址:(廊坊卫生考试网——医师考核业务水平测试-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11月28日-12月7日;
3.打印准考证时间:12月18日-12月23日;
4.考试地点:依据行政区划,医疗卫生机构在当地参加考试;市城区市直医疗单位由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
5.考试时间:12月24日,分上下午、AB卷两批次进行;
6.考试成绩查询:2017年1月10日-20日。
7.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务于12月12日前上报本地考试地点、考场设置情况。
六、考核结果
1.考核合格的,由注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盖考核合格章(即县级注册医师,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考核合格章,市级审批机构由市级盖考核合格章)。
2.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3.考核机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医师在考核周期内(2013.1.1-2016.12.31)有《河北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14项内容之一的。
注:此项由医师注册机构把关,并出具本单位***医师不存在《河北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14项内容之一的证明(见附件)并签字盖公章,各县注册医师由各县卫生计生局审核,市卫生计生委注册医师由市考试中心审核,审核依据为卫生监督部门立案、医学鉴定办公室鉴定实际情况。
(14项内容即:⑴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⑵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⑶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⑷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⑸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⑹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⑺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⑻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⑼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⑽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⑿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⒁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六、其他问题
1.因变更、换证等原因更换新执业证书的人员,证书注册时间与实际执业经历不相符的:可经个人先申请,其注册行政部门帮助查询首次注册时间,并出具证明;98年认证的医师,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视为执业经历12年以上。
2.业务水平报名,填报工作单位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规范名称为准。
七、报送材料:
(一)市卫生计生委审批的医疗卫生机构:
1.考核情况总结;
2.考核结果汇总表;
3.考核相关材料:
简宜程序考核:
⑴累计5年以上执业经历切有良好行为记录:医师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医师定期考核表(简宜程序)》,良好行为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累计12年以上执业经历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医师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医师定期考核表(简宜程序)》,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⑶ 98年认证医师执业注册时间不满12年的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医师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医师定期考核表(简宜程序)》,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一般程序考核:
⑴参加业务水平考试:医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业务水平考试成绩(单位统一提供),不存在《河北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14项内容之一的证明(一个单位的医师可以开具在一张证明上,但要求表明医师基本信息)。
⑵未参加业务考试:医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职称考试或规培考试成绩单,不存在《河北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14项内容之一的证明(一个单位的医师可以开具在一张证明上,但要求表明医师基本信息)。
(二)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
1.考核情况总结;
2.考核结果汇总表;
(三)各地、各单位请注意:一是要严格审核相关资料,严把考核程序审核标准,按规定组织考核工作;二是要按照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考核工作,报送考核结果等材料要及时、完整。
三、萍乡卫生学院线上考试吗
来源:医学检验知识速记、检验星空
各位完成了网上预报名的考生一定要仔细核对信息,如果有修改,要打印最新的报名表。
现场确认需要的提交材料和确认方式如下:
提交的材料
以通知为准,但是一般现在确认材料如下:
1.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如考生在打印申请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考生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2.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工作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明有省份明确提出是要提交近 6个月的社保记录。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如果材料暂时找不到怎么办?
(1)工作单位在外地、人事档案在所在城市托管的报考人员,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外,人事代理机构也需审核盖章确认。
(2)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可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
(3)毕业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可提供存档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4)前一级资格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可提供随证书一起发放的资格考试登记表。
现场确认方式
一般有两种现场确认方式:
1、现场确认由各医疗卫生单位统一收集、初审后,安排专人将确认材料统一送至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不接受个人报名现场确认。一般公立医院的医生都是按这个方式进行的。
2、考生个人持报名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到相应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一般民营医院的医生按这个方式进行。
相应报名点可以在下文查询
河北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所需资料:报考人员须持考试申报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见附件5)。考试报名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对审核合格的考生的申报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签字盖章,并打印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请考生确认签字。
考试收费: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
省内各考点具体工作安排:
1、石家庄
时间:(一)2021年12月26日至28日;
驻石中省直单位,市卫健委系统各医院及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组织收齐后集中上报
(二)2021年12月21日至30日;
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及个体诊所的报考人员须坚持报名自律原则,承诺对照报名条件上传的扫描件——《考试报名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真实有效。报名表上须标明联系电话并加盖工作单位印章后发至专用邮箱:weishengbm01@163。
地址:槐安西路48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联系电话:89631750
2、唐山:
时间:2021年12月21至31日
地址: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段二层大厅,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口西南角)
联系电话:0315-2827463
3、秦皇岛:
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周六、日正常办公)
地址: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35、36号窗口
联系电话:0335-3621910、3262625
4、邯郸:
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30日(节假日除外)
地址: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中楼8层南侧大厅)
联系电话:0310-3111651、3111653(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5、邢台:
考生按照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所在区、县报名,各单位上报材料时间为2021年12月28-31日。
地址:邢台市桥东区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职称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319-2135889
6、保定:
时间:2021年12月24至30日(周六、日休息)
统一报到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务中心
地址: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六楼612室
联系电话:0312-3024184
7、张家口:
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31日
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原就业局,东升大酒店对面)
联系电话:0313-8015241
8、承德:
时间:2021年12月28、29日
地址: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录考职考部(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5号人力资源大楼701室)
联系电话:0314-2059631
9、沧州:
收取各单位报名材料时间:2021年12月28、29、30日
地址: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109室(沧州市运河区朝阳中街28号)
联系电话:0317-2036503
考生个人持单位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报名材料到各报名点(考生单位所属区、县人社局职改办)进行资格初审,市直部门报单位人事科。
10、廊坊:
市本级 2021年12月23-31日;地址:新华路112号市人社局110室;0316-2156850
三河市 2021年12月21-31日;地址:鼎盛东大街四号人社局四楼409室;0316-3217133
大厂县 2021年12月27-31日;地址:大厂县大安西街279号社会事务局北楼309室;0316-8829460
香河县 2021年12月21-29日;地址:新华大街新城广场东侧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7室;0316-8321737
固安县 2021年12月21-29日;地址: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5室(新源街198号);0316-6190902
永清县 2021年12月23-31日;地址:永清县人社局东四楼415室;0316-6696962
霸州市 2021年12月21-31日;地址:霸州市政府大楼二楼227室;0316-7867262
文安县 2021年12月27-31日;地址:文安县政府大楼135房间职称股;0316-5280831
大城县 2021年12月27-31日;地址:大城县永定大街139号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320室;0316-5500399
广阳区 2021年12月21-29日;地址:北凤道2-1号廊坊市广阳区人社局417室;0316-2140979
安次区 2021年12月23-29日;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南龙道行政服务中心北楼305;0316-5895088
开发区 2021年12月27-31日;地址:廊坊开发区会展中心337室;0316-6078352
11、衡水:
时间:2021年12月28、29日
地址:衡水市人力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318-2215065
注:此为各县人社局职改办及市直单位上报市职考中心时间(请考生及时向县人社局职改办或本单位人事部门咨询具体报名受理时间)。
内蒙古
现场确认时间: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报名工作,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考点自行确定。
省内各考点联系方式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0471-6626110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0472-2173016/2173017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0473-3998103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考办:0478-8762038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人才考务中心:0477-8588394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考试中心:0476-5891126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医学考试中心:0475-8212629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0470-8217044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0482-2776067
锡林郭勒盟爱国卫生服务中心:0479-8114245
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考试中心:0474-8303178
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办公室:0483-8331373
内蒙古考区区直属考点:0471-5985314
辽宁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1日-31日
所需资料:考生可根据报名要求携带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材料
省内各考点联系方式
吉林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1日—31日(周六、周日休息)
所需资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公章的《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和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考试收费:每人每科74元
省内各考点联系方式
黑龙江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1日—31日(周六、周日休息)
所需材料:申报表、毕业证、资格证原件
考试收费:人机对话考试每人每科75元
省内各考点联系方式
安徽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1日—31日(周六、周日休息)
所需材料: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打印并完整填写《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请务必手工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3、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 301至 365及 392专业的考生,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报考 368至 374专业的考生,须提交有相应注册记录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4、未通过系统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5、网上报名须上传本人近期符合证件照要求的电子照片,照片未通过系统验证的考生,可联系现场确认工作人员解决。
6、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
7、已参加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交 2021年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省内各考点联系方式
福建
现场确认时间:各设区市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中直、省直在榕单位的考生应于2021年12月28-30日到省属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所需材料:
1.《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和《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均须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档案存放单位)公章(统一A4版)。
2.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港、澳、台及外籍考生,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统一A4版)。
江西
现场确认时间:各考点依据安排自行确定
所需材料:审核盖章后的《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考试收费:每人每科70元
省内各考点联系方式
1.省直考点、南昌考点:0791-86737230(南昌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南昌市民德路237号健康能力促进科)
2.九江考点:0792-8323277(九江市卫健委人事科,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市卫健委)
3.上饶考点:0793-8209450(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广信大厦西楼)
4.抚州考点:0794-8236349、8215071(抚州市卫健委人事科,抚州市临川区临川大道770号)
5.宜春考点:0795-3222325(宜春市卫健委医学考试中心,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
6.吉安考点:0796-8226389(吉安市卫健委人事科,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8楼)
7.赣州考点:0797-8169036(赣州市卫生健康委考试中心,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49号)
8.景德镇考点:0798-8509171(景德镇市卫健委人事科,景德镇市发展中心北苑31栋楼)
9.萍乡考点:0799-6879141(萍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萍乡市安源区吴楚东大道城市大厦六号楼)
10.新余考点:0790-6420508(新余市卫健委人事科教科,新余市渝水区仰天岗东大道69号文化中心广电大楼12楼)
11.鹰潭考点:0701-6220586(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办公室人事科,鹰潭市经济大厦)
山东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市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上述时间段内,开展现场确认工作。
所需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单位签署报考意见并盖章的《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3.应试人员本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4.按照报考条件规定提供所需的初级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考试收费: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河南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1日-31日
所需材料:考生持《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单位所在报名点或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考试收费:每人每科收70元
省内各考点联系方式:
郑州 0371-86181500开封 0371-23861868
洛阳 0379-63322216平顶山 0375-7667925
安阳 0372-5950569 0372-2077088
鹤壁 0392-3333938
焦作 0391-2901081 0391-3569293
濮阳 0393-6661593许昌 0374--2663363
漯河 0395-3167069三门峡 0398-2866882
商丘 0370-3352187 0370-3229110
周口 0394-8224421新乡 0373-2052926
驻马店 0396-2913932信阳 0376-6562873
南阳 0377-63519638
济源 0391-6633820
湖北
现场确认时间:12月21-31日
省内各考点联系方式:
湖南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1日-31日期间,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考点)可根据具体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确认。
所需材料:考生须按照考点的具体安排,携带申报表及相关证件材料
考试收费:每人每科目70元
省内各考点联系方式:
广东
现场确认时间: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于2021年12月21-31日期间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所需材料:携带《报名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试收费:人机对话考试每人每科75元
省内各考点联系方式:
广西
时间:2021年12月21—31日
所需材料:
(一)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报考药(技)、护的初级(师)资格或中级资格者,报名条件中需具备初级(士)资格或初级(师)资格的,须提交相应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还必须提交《护士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五)报考301至365以及392专业者,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属于自治区、市、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不含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卫生所等),须提交《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
(六)报名条件中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要求的,须
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
省内各考点联系方式:
海南
时间:2021年12月21—31日
所需材料:
时间: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请以各报名点(各区县(自治县)卫健委或其指定机构)的通知为准。
省内各考点联系方式:
四川
时间:2021年12月21日-31日
所需材料:
1.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如考生在打印申请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考生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2.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工作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考试收费: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省内各考点联系方式:
贵州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1-31日
所需材料:
1.《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2.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电子证照打印件)1份(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1)学历(学位)证书。
(2)医师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医师或护士执业电子证照。
(4)身份证。
(5)硕士学历直接申报中级资格者,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申报护理中级资格的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申报医师中级资格的必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
(6)2014年毕业后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以及2016年毕业后进入二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中级资格,必须提供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者,提供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其中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为多点执业的,主要执业地点必须是基层医疗机构。
(8)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报考护理学中级资格的,提供护师聘任证书(聘书)。
省内各考点联系方式:
贵阳考点:0851-87987316 遵义考点:0851-28920939
六盘水考点:0858-8330878 安顺考点:0851-33236341
毕节考点:0857-8252362 铜仁考点:0856-5212951
黔南考点:0854-8512801 黔东南考点:0855-8218276
黔西南考点:0859-3228571
省直考点:0851-83617122 18984564295(报名期间)
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0851-83617522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851-86820725
云南
时间: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31日(以各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省内各考点联系方式:
西藏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1日-31日
所需材料:
●初级
1、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申报表》,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学信网上查询带二维码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中级
1、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申报表》,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学信网上查询带二维码的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4、报考专业的初级(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聘任证或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联系方式:
甘肃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31日,具体时间以各考点公布的时间为准。
所需材料:
1.报名申请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审查盖章);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在外省取得中专学历的考生须提供学籍证明;
5.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6.取得初级(士)报考初级(师)的考生需提供初级(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中级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初级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及执业医师注册证书原件。
联系方式:
青海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1-31日
考试收费:每人每科目50元收费标准
联系电话:0971—6264350
新疆
时间:各考点负责本地区考生报名工作,现场确认地点由各考点自行确定。
所需材料:
1.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审查盖章);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外省取得中专学历的考生须提供学籍证明;
5.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6.取得初级(士)报考初级(师)的考生需提供初级(士)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中级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初级师资格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联系方式:
兵团
时间:2021年12月21日-12月31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节假日除外)
所需材料:
1.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审查并盖章的《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如考生在打印报名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须重新打印并盖章,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外省取得中专学历的考生须提供学籍证明;
5.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6.取得初级(士)报考初级(师)的考生需提供初级(士)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中级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初级师资格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8.符合报考条件中特殊申报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考试收费:每人每科50元
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A4规格),报名表中单位审核栏中经办人须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公章。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等。非本市户籍考生,需提交《上海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须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外籍人员须提交《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上海市居住证》B证。
三、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下一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与本市医疗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合同上应写明所聘岗位及职称,下一级资格聘任年限不得低于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年限,聘任截止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六、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医师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01—365、392),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申报初级护理师(专业代码为203-204)及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
七、按规定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申报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八、转岗人员须另提交现任岗位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写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
九、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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