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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执业?福建省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1-13 06:52:56

一、福建省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福建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公布了,为了帮助各位考生了解,为大家整理如下:

(一)凡在福建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取得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具备规定的工作经历(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等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的,须具备下列条件:

(1)药(技)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

(2)护师: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也可参加考试)

(3)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报考中级资格的,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09年及之前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单位人员、2009-2014年进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和中医类别人员;

2010-2014年进入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和口腔类别人员及2015年及之后毕业的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人员需提供);

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并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或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2009-2014年进入乡镇卫生院的临床和中医类别人员、2015年及之后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和中医类别人员需提供);

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所属普通专科应与培训专业一致。

(2)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

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3)主管护师: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

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4)主管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3.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经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后,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4.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师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54号)有关规定;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放宽到县级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二)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33号)等文件精神,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

在符合报名条件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

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界定,按照《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参加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闽卫考办〔2020〕1号)中的界定标准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及我省关于卫健系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便利化使用有关规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按规定报考。

(四)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精神,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报考。

(五)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56号);

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的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与用人单位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可按有关规定通过现单位申报。

二、福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福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通过资格注册才能真正执业,每个细节的处理都是非常关键的。中达咨询就福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和大家介绍一下。

事项名称: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事项类别:

行政审批

法定依据:

1、《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

2、《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

3、《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

收费标准及依据:

印章费:按成本价加10%的差率自定(计办价格[2000]299号、计办价格[2000]839号)

申报条件:

1、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申报材料:

注意事项:

1、申报注册业务时,应通过注册系统将申报注册数据上报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否则视为申报材料不齐全;

2、非本人来我厅窗口办理个人执业资格注册及变更的,办事人员需提交企业“法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所提供注册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印章。

3、初始或变更注册须在同一单位执业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注销或变更,注销后满一年方可办理重新注册。

4、资格证书编号必须填写为“闽建造(二)XXXXXX”,申请注册专业必须与资格证书专业类别一致,填写不一致的系统将无法上报。

5、申报初始、延续、增项和重新注册时均须在网上申报的同时登录“注册业务网上缴费系统”(具体缴费操作流程可从缴费系统中下载),缴纳执业印章费,发票将随证章一并领取。

(一)初始注册需提交材料(持本省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申报建筑、市政、机电、矿业专业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水利水电和公路专业须提交一式二份纸质申报材料;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申报建筑、市政、机电、矿业专业须提交一式一份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水利水电和公路专业须提交一式二份纸质申报材料)

1、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表格由“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生成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申报水利水电和公路专业须提交);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超过三年申请初始注册的,应提交继续教育;

5、申请初始注册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6、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前,应当先提供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来我中心核实情况,补录资格库后方可在我省注册。

7、持2010年以前(含2010年)我省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到我中心注册业务邮箱,并注明现聘用单位及姓名(持外省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均需提供)

(二)变更注册(一式一份)

1、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表格由“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生成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2、建造师变更注册汇总表(需提供U盘或光盘等电子文档形式,表格可从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作变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工商核准通知书或内资情况登记表;

6、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册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延续注册(建筑、市政、机电、矿业专业一式一份,公路、水利专业一式二份)

1、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表格由“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生成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2、原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四)增项注册(持本省颁发的二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申报建筑、市政、机电、矿业专业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水利水电和公路专业须提交一式二份纸质申报材料;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申报建筑、市政、机电、矿业专业须提交一式一份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水利水电和公路专业须提交一式二份纸质申报材料)

1、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表格由“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生成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且须在申请表空白处加盖执业印章);

2、增项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原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5、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申请增项注册前,应当先提供其二级建造师增项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来我中心补录资格库后方可在我省注册。

(五)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一式一份)

1、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表格由“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生成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汇总表(需提供U盘或光盘等电子文档形式,表格可从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须交验原件);

3、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需提交省级以上报纸刊登折遗失声明原件(报纸刊登遗失声明范本可从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zczx.fjjs.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

4、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的,申请人须提交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5、注册证书遗失的需要另外提供两张1寸照片。

(六)注销注册(一式一份)

1、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表格由“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生成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且须在空白处加盖执业印章)和汇总表(需提供U盘以电子文档形式,表格可从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2、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3、建造师注册所在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符合《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重新注册

注册建造师被注销注册后,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申请材料及份数参见初始注册。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应登录“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个人信息,打印注册或登记申请表,并上报电子文档;

2.聘用单位审核有关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的注册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有关审批结果汇总上报建设部备案。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法定期限:

对申请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延续注册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对申请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受理形式: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随时受理变更、注销注册业务;省注册中心3楼注册科受理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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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建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⑴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照片审核要多久

19号提交现在还没审核过我是指报名不是照片。照片1,2天吧工作日

⑵一级建造师转注册是不是先报市建管处再报省建管处

参考这个:

*审批事项:一、二级建造师注册

*事项编码:

*审批类型: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2、《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3号)

3、《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 [2007]101号)

4、《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 [2007]28号)

申请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三)逾期申请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以下所列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聘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 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 65周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初始注册申请材料:

材料份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须提交申请表、汇总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一级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的,须提交申请表、汇总表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水利水电、公路专业二级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汇总表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

1、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汇总表(申请表上需另加附一寸彩照一张)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发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者应当提交达到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注册指超过资格证签发日期 3年申请初始注册);

6、申请初始注册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变更注册申请材料: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汇总表;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作变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报程序及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出省变更注册人员有关材料应当增加一份。

延续注册申请材料:

1、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汇总表;

2、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增项注册申请材料: 1、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汇总表;

2、增项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增项专业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4、专业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报形式、程序及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材料: 1、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申请人须提供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4、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的,申请人须提交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的申报材料按一式一份提供。

注销注册申请材料: 1、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复印件;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符合《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注销注册申报材料按一式一份提交。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应登陆“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网址://zczx.fjjs.gov.cn),通过“注册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注册信息、打印注册申请表,并上报电子文档;

2、聘用单位审核有关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上报省建设厅;

3、省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按以下情况分别办理:

( 1)由建设部核准的注册事项,省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对原件和对有关内容进行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再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 2)由省建设厅核准的注册事项,省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批决定。

过程图释:受理→处室审核→处室会稿→专业厅局会签→分管副厅长签发

数量限制:无

办理期限: 20(工作日)

时限说明:承诺时间不包含公示、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

受理地址:福州市北大路 242号建设公寓一楼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二、周四下午不对外受理)

⑶福建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为什么进不去啊

可能是这几天查成绩的人太多了,流量过大,服务器承受不了~~~~过几天就会好的!!

⑷福建一级建造师审核需要什么资料

(二)现场审核

1.新考生须于2016年8月8日-12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

(1)《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此复印件需包括发证机关用印页面(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以下简称《业绩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业绩证明》在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区”下载,报考增报专业考试人员无需提供;

(5)申请免试两科的,需提交《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并根据免试条件提交相应材料:

①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第(二)1款的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②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第(二)2款的所提交的《业绩证明》需能体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工作经历(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申请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的,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此复印件需包括证书编号页面(7位数流水号)和个人信息页面(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7)报考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分公司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交该分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须以总公司报考。

以上申报材料要求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对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列入资格考试重点审查名单。对考生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将其不良行为记入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⑸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怎么上不了

是啊,急死了,要缴费都缴不了。这下好了。时间过了。都不知道还能不能补交。

⑹怎样查询福建省建设工程二级临时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临时证书是从项目经理证转过来的,所以二级临时只有注册证没有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查询请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上进行查询。

⑺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二级建造师怎么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会有缴费选项,点击后支付就可以啦!需要有要求的银行的银行卡并开通网银!豆卷建筑,二教备考资料库!

⑻福建省二级建造师转注

一、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企业变更注册程序:

(一)申请人进入江西省建造师网站,登录"二级建造师系统",网上申请变更,原聘用单位及新聘用单位网上点击同意后,由新聘用单位打印《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且在网上上报,如果变更单位是市级企业,变更申请表需市级主管部门盖章。

(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由企业直接报送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省建设厅审核同意后由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打印证书、更换执业印章。注册证书上的变更注册等用印栏统一加盖“江西省建设厅建造师注册管理专用章”。北京慧!嘉!森!教!育

三、变更注册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通过注册系统打印)及注册管理机构规定的系统电子文档;

2,填写表格《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承诺书》: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执业单位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5、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点hui佳sen、

6、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7、有效期满的,还应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证明。

⑼为什么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打不开

在做系统维护吧

⑽如何查询福建一级建造师执业情况

就是查建造师有哪些在建项目吧

(1)这个不好查,主要是信息不对称、数据更新不及时。

(2)一般是在当地政务中心住建委窗口查询,碰碰运气。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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