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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司法考试办公室(北京市司法局下属单位有哪些)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0-20 04:17:05

一、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司法局是北京市政府组成部门,由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后组建而成。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指导、监督本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研究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四)监督管理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

(五)指导、监督本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等工作。

(六)组织本市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

(七)负责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十)负责本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工作,指导警务督察和业务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司法考试主观题是否为考试人员配发法律法规汇编

司法考试的主观题闭卷形式。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8)的有关规定设立的法律类职业证书考试。

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必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自法考改革以来,每年通过率保持在10%-15%。

相关规定:

从2018年起,国家司法考试将改为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除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外,从事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复核工作的人员,以及法律类的法律顾问、仲裁员,都必须通过考试。2018年9月22日上午,超过47万人进入考场,参加首次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存在了16年的司法考试正式被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所取代。

考试的主要内容包括:理论法律、适用法律、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践和法律职业道德。法律职业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公布。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一次。考试合格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统一发给有关证书,可以担任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北京市司法局下属单位有哪些

业务处室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处(执业监...法制宣传处律师工作管理处公证工作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基层工作处社区矫正和帮...法律援助工作处国家司法考试...信息技术处计财处行政处政治部组织处人事警务处宣传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纪委(与派驻监...机关党委工会直属机构市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司法考试中心市律师培训中心法制音像出版社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市公证协会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老干部活动中心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设14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本市司法行政涉台事务,参与处理涉台法律问题。(二)研究室。承担本市司法行政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有关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三)法制处(执业监督处)。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对本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及其代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四)法制宣传处。承担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全民普及法律常识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五)律师工作管理处。拟订本市律师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承担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的登记备案工作。(六)公证工作管理处。拟订本市公证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承担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与外国及港澳台公证组织、人员的业务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公证员考核工作。(七)司法鉴定管理处。拟订本市司法鉴定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承担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资质管理等工作。(八)基层工作处。拟订本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九)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处。拟订本市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区县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十)法律援助工作处。拟订本市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十一)国家司法考试处(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承担本市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并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承担对取得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十二)信息技术处。拟订本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有关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工作。(十三)计财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和经费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和装备的管理工作。(十四)行政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行政后勤的管理与协调工作。政治部(设组织处、人事警务处、宣传教育处)。组织处拟订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权限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协助区县管理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干部。人事警务处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承担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人民警察警衔管理工作;审核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人民警察录用、调入。宣传教育处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新闻发布工作。纪委(与派驻监察处合署办公)承担机关并指导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受理检举、控告、申诉事项。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工会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北京市崇文区司法局北京市宣武区司法局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北京市石景山区司法局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北京市顺义区司法局北京市顺义区司法局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北京市平谷区司法局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北京市密云县司法局

四、司法考试考试地点如何确定

打印准考证副证的时候,准考证副证上会显示考生所在确的考点,网上报名的时候只能选择在考试所在地,不能选择考点,考点是随机安排的。

补充:

国家司法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后,增加了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统称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扩展资料:

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和报名事项在司法部公告及有关文件中公布。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司法部公告和有关文件,确定并公布本地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在公布报名事项时,应当明确要求报名人员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其工作、学习地报名。

司法行政机关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应当要求报名人员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考试科目

文章分享结束,北京司法考试办公室和北京市司法局下属单位有哪些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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