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人事信息网(娄底人事考试网的主要职能)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1-20 20:42:52
一、娄底人事考试网的中心职责
1、承办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职称计算机和职称外语水平等考试工作,承办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2、承办全市录用国家公务员、职员及其他人员的考试工作。
3、承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考试工作。
4、承办全市计算机知识普及培训考核的具体工作。
5、承办出国培训人员外语考试(BFT)有关工作。
6、根据授权对县市区人事考试部门的考试业务进行指导。7、承办市人事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湖南娄底双峰县事业单位招聘19名工作人员公告
双峰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公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娄底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娄人社发〔2012〕161号)和《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8号)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特予公告。
一、招聘对象、职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考。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职位和名额及要求: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双峰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二、发布招聘公告:在双峰县人民政府网、双峰县人社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不少于7个工作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均须在双峰县人社网站上公示。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至6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事大厅,地址:永丰镇蔡和森大道西128号
3、资格审查:
①所有报考人员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相关资格要求的需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人事考试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所有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交报名考务费200元;
②报考对象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的,报名时必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否则,不予报名或聘用。本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名。
③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占总成绩的 60%)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对应专业的政策法规等基础知识占10%,专业知识占90%;
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该岗位不开考并核减招聘计划数;对特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三)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按招聘计划与面试对象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市人社局同意,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3、面试内容与方式:
(1)均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根据岗位要求测试参考对象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知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2)面试评委为7-9人,不设单位评委,评委一律异地聘请,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人社发[2010]19号)、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3]58号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并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五、考核
(一)考核工作由县纪委、组织、人社、编制、用人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对自动放弃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在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拟聘对象,将拟聘对象及拟聘对象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市人社局审定后,按报考职位进行聘用。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原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正式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
八、回避与纪律
(一)凡组考工作人员、评委组成人员与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招考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八个严禁”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需真实可靠,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
双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双峰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招聘单位
名称
招聘职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性别
最高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县规划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技术员
1
不限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土木工程
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县水利水电管理站
水质检验员
1
不限
25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卫生检验与检疫
(卫生检验)
制药工程
流光岭水库管理所
技术员
1
不限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水利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人民
医院
(7人)
临床医师
(血透)
1
不限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聘后必须从事血透工作
临床医师
(胃肠镜)
1
不限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聘后必须从事胃肠镜工作
五官科医师
1
不限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临床医学或临床医学五官科方向
聘后必须从事五官科工作
儿科医师
2
不限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临床医学或临床医学儿科方向
聘后必须从事儿科工作
放射医师
2
男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
聘后必须从事放射专业工作。非技师
中医院
(4人)
中西医结合
2
不限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中西医结合
针灸推拿
医师
1
不限
35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针灸推拿或康复治疗技术
全日制大专学历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康复治疗师证
临床医师
1
不限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人)
预防医学
1
不限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预防医学
聘后在本中心服务期五年以上
卫生检验
1
不限
25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卫生检验
聘后在本中心服务期五年以上
妇保院
(1人)
儿科医师
1
不限
30周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或临床医学儿科方向
入院后必须从事儿科工作
精神病
医院
(2个)
心理医师
1
不限
30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临床医学医学心理学分流方向
临床医师
1
男
30岁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
一年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工作经验
注:25周岁为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为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为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均以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三、娄底人事考试网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事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人事管理政策和办法、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对全市人事工作进行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综合管理全市公务员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根据上级制定的各项配套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公务员管理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实施《公务员法》。
(三)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研究拟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及有关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工作;研究拟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实施办法,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研究拟定全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四)综合管理金市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上级规定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行政奖励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奖励制度;负责目标管理考核有关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和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市场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拟定全市人才市场管理与人才流动的政策规定,依法加强对全市各类人才市场的监督管理,发展和规范人才市场;研究拟定人才资源开发的政策规定,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和人才引进、储备工作的综合协调;参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制定。承办全市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及政策性安置工作;负责优秀人才的录聘及人才流动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建站申报、指导和建站后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七)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事统计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政策;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
(九)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政策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综合协调。
(十)综合管理全市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职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娄底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市人事系统宣传、调研和信息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和来娄工作的外国专家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专家;管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有关人事与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关于娄底人事信息网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