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警官学院,湖南警察学校有哪些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2-03 01:31:39
一、长沙司法警官学院是本科吗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政法类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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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简称:湘警职院)是2003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湖南省司法厅主办主管的全省唯一一所警察体制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创建于1981年,经历了湖南省劳改劳教干部中等专业学校、湖南省司法警官学校等发展时期,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形成了以校训“厚德重法,崇文尚武”为核心的警院精神,凝练出“博学善导,育警树人”的教风和“勤学苦练,文武兼修”的学风,警务化管理贯穿教学育人全过程。学历教育在校学生近6000人,在职教育培训年均8000人次。学院现有法律系、刑事司法系、矫正教育学系、管理系、政教部、警体训练部、基础课部、图书馆、实验实训中心、电教中心等教学教辅机构和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等党政管理及群团机构。设有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司法警务、心理咨询、司法鉴定技术、建筑消防技术、法律事务、社区矫正、法律文秘、公共事务管理、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17个专业。崇文秘书事务所社会治理专业群共享实训室消防技术实训室学院拥有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技能精湛、教学水平过硬的教师队伍,教师与学生多次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目前在职教职工3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72人,中级职称113人,“双师型”教师86人。何海洋教师团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得高职专业课程一等奖学院以服务“法治湖南、平安湖南、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己任,明确了“立足司法行政、面向政法系统、服务法治建设”的办学定位,“特色鲜明、省内示范、全国同类领先”的发展目标定位,“对接行业一线需求,培养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技能过硬、身心健康的高素质技术技能法律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学院组建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个职业教育集团,形成了“校局联盟、校狱(所)合作”的集团化办学模式、“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特色和“德、能、行”三位一体的警务化育人特色。“十四五”期间,学院将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争创“双高”(“高水平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实现高质量发展。学院与南县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进校地合作学院被确立为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先后获得“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央政法委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湖南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基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湖南教育培训基地”“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直机关文明标兵校园”“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等称号。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法治日报、湖南日报、红网、腾讯网等主流媒体先后多次对学院办学成绩予以宣传报道。联系我们 1.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二路1069号 2.邮编:410131 3.联系电话:0731-82693015
湖南高职(专科)政法湖南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公安厅主管、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的全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院地处长沙市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司法厅主管、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的全省唯一一所培养司法警察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央政法委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
二、湖南警察学校有哪些
湖南警察学校有:湖南警察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
湖南警察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公安厅主管、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的全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院地处长沙市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学院成立于1949年9月,先后经历了湖南临时省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湖南省公安干部学校、湖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湖南公安专科学校等阶段,1978年开始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开办专科教育,1993年更名为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升为本科。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简称“湖南省司法警官学院”,管理隶属于湖南省司法厅,位于长沙市。享有“湖南司法警官摇篮”之誉。
学院创办于1980年,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司法厅直属的唯一一所警察体制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政法院校,排名位列全国司法警官院校前列;
入选中央政法委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3年被确定为省级示范(骨干)职业学院。
三、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条件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条件如下:
一、培养目标:主要为司法行政系统尤其是监狱、戒毒、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培养各类警务人才,同时为政法机关等用人单位培养精通法律知识和实用法律的专门人才。
二、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专科层次
(一)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二)从2013年起,我院所有提前批专业不再提前进行政审、面试、体能测试环节,考生按照省招生委员会规定时间(考生准考证上已标明)直接填报志愿。
(三)所有专业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原则,同分以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专业以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分配。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我院所有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收、男女不限。
(一)学制三年,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后,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核准的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二)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学员制式服装。
(三)按规定收取学费(5000元/年)和住宿费(500元/年)。
(四)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可享受: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发放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一经评定,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发放对象为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一经评定,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资助标准分为三个档次:2000元、3000元、4000元。
4、优秀学生校内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分学习奖学金和综合素质奖学金两类,各设置一、二、三等奖。
四、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怎么样好不好
1、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还是不错的。
2、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简称湘警职院,位于湖南长沙,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湖南省司法厅主办主管的全省唯一一所警察体制的高等职业院校。校训为“厚德重法、崇文尚武”。
3、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81年,前身为1981年2月成立的湖南省劳改劳教单位干部训练班。1985年8月湖南省委组织部同意筹建;1996年5月更名为湖南省司法警官学校;2003年7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4、学院现有法律系、刑事司法系、矫正教育学系、管理系、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等党政管理及群团机构。设有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司法警务、心理咨询、司法鉴定技术、法律事务、社区矫正、公共事务管理、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17个专业。
5、以上数据出自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
6、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机制及培养目标:
7、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成立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个职业教育集团——湖南司法行政职业教育集团,形成了“警学结合、校局联盟、校狱(所)合作”的集团化办学特色,实现了与永兴县司法局、东安监狱、湖南省新开铺强戒所等行业单位在人才培养上的全面、长期、稳定合作。
8、共同探讨新增“涉毒人员矫治”、“社区矫正”等2个专业和5个专业方向,建成校企共建实践教学基地(点)86个。合作开发课程69门,合作开发教材32部,合作课题研究12项,聘用行业兼职教师65人,“订单式”培养619人。
9、刑事执行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监狱学、劳教学、罪犯教育基本原理和基本刑事侦查技能。同时掌握警察防卫与控制技术、散打擒拿基本格斗术技能,面向司法行政系统的监狱、少年管教所、戒毒所等第一线执法警察、特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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