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的叛逆学校 河南民办学校遭拆,为什么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01-31 19:08:08
一、民办学校遭强拆案最后怎么样了
1、5月8日上午9时,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鹿邑县人民政府强拆李亚芳的幼儿园是否合法一案。这是当地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民办学校遭强拆案。
2、李亚芳投资1300多万的鹿邑试量镇实验幼儿园光明新园(民办),于2016年9月开始招生。2017年12月18日和12月28日,鹿邑县人民政府强拆了光明新园。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周口市淮阳县、鹿邑县40余家民办学校遭政府强拆。强拆后,其中5家学校法人分别向法院提交了行政诉讼状。起诉状被告一栏上写着:鹿邑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李刚、职务县长。
3、李亚芳的诉讼请求是:请求依法撤销被告于2017年12月31日作出的强拆告字(2017)015号《行政强制拆除公告》。公告称,李亚芳未经批准,擅自在鹿邑县试量镇文化路建幼儿园违反多项法律规定。限你3日内拆除,未拆除将依法强拆。
4、李亚芳阐述的理由是,2018年1月3日她在学校门口柱子上发现拆除公告。该公告系后补发文书,被告已经于2017年12月18日,12月28日强拆了她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至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经催告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而被告在没有履行任何前置程序的情况下直接向原告作出公告,其明显违反法定程序。
二、违建民办幼儿园难道只能被拆
1、河南40余所民办学校遭拆,有学校投资千万招生才2年。
2、违法用地、违建行为应该被依法整治,但作为社会综合治理的一部分,也该有更多维度的考量。
3、▲幼儿园拆除工作还在进行之中。
4、据报道,自2017年8月起,在周口市政府土地卫片执法和“两违”整改的要求下,周口市淮阳县、鹿邑县40余所民办小学、幼儿园陆续被拆,拆除工作还在进行之中。2018年1月3日,钱丽宏(化名)的幼儿园刚刚被拆,这所幼儿园15年春天动工,16年暑假开始招生,投资1000多万。
5、投资1000多万,招生还不到两年,学校就被拆了,这太可惜。不仅办学者的心血“一点点被凿碎”,那些在这里上学的幼儿该怎么分流,也是个问题。
6、据了解,涉事幼儿园被拆除,是周口市政府2017年土地卫片执法和“两违”整改行动的具体推进。网上可以检索到行动痕迹是,2017年8月10日,周口市规划局的一条通告显示,“今年以来,周口市委、市政府加大‘两违’治理拆除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市、区均成立了300人组成的强拆突击队,随时听取市区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调遣。”当地鹿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去年12月21日也报道称,“多措并举,坚决完成卫片执法整改任务。”
7、拆除违建,无可厚非。涉事幼儿园虽有办学资质,但没有及时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嫌未批先建,在被清理之列,也不奇怪。但毕竟是民办幼儿园,具有公益性,毫无转圜余地得一拆了之,在情感上很难让人接受;何况,有些违建是程序问题,而非质量问题,是抢建而非“危建”。
8、正如钱丽宏所说,“我们可以捐给政府,有偿也好,无偿也好,作为公办幼儿园也好,做敬老院、公益活动中心都可以。完全比拆了更有意义。”
9、依法清理“两违”是城市治理的必要措施,但城市治理是否就一定要一根筋,一拆了之?再退一步说,几年前建的房子,既然是违法的,为何到现在才发现,当初为何没有及时制止?
10、民办学校作为公办学校的有力补充,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它承接了一些人差异化的教育需求,具有公益属性。作为整个社会系统的一部分,如何处置存有瑕疵的民办学校,应该有更全局的考量。只给土地不合规的公办学校“开绿灯”补办土地证,却对民办学校违规用地长期以罚代管,不肯“转正”,这也有歧视民办教育之嫌。
11、何况,在2014年的时候,此次行动中,有几十所民办学校被拆的淮阳县,还在全县鼓励兴办民办学校,一批民间资本进入当地民办教育市场。现在大批民办学校被拆除,就有当时新建的学校,冰火转换之间,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12、违法用地、违建行为应该被依法整治,但学校被拆除即意味着“死刑”,学校拆除后续工作怎么进行,孩子的分流与学费遗留问题谁来解决,当地相关部门应该给个说法。
三、河南民办学校遭拆,为什么
1、自2017年8月起,在周口市政府土地卫片执法和“两违”整改的要求下,周口市淮阳县、鹿邑县40余所民办小学、幼儿园陆续被拆,拆除工作还在进行之中。
2、自2017年8月起,在周口市政府土地卫片执法和“两违”整改的要求下,周口市淮阳县、鹿邑县40余所民办小学、幼儿园陆续被拆,拆除工作还在进行之中。
3、2018年1月3日,钱丽宏(化名)的幼儿园刚刚被拆。这所幼儿园2015年春天动工,2016年暑假开始招生,投资1000多万。
4、“就这样看着自己的心血一点一点被凿碎”,钱丽宏告诉财新记者,挖土机来的时候,她想在二楼教师宿舍旁多待一会儿,却被近十名工作人员围住架到楼梯口。木制的桌椅板凳、厨房的电器,孩子的被子、玩具都被扔到雪地里,“水泥地早就被他们撬了,全是土,雪下了下来,成泥了。”
5、“我一直在跟乡里领导说,我们可以捐给政府,有偿也好,无偿也好,作为公办幼儿园也好,做敬老院、公益活动中心都可以。完全比拆了更有意义。但是没有人理会这些”,钱丽宏说。
6、此前,很多网友对拆除“两违”的行动有异议,有人在网上发帖,提出“五问”,淮阳县“两违”整治办就“五问”逐一回复:
7、一问:值此十九大召开前夕的关键节点和敏感时期,淮阳县人民政府是否应该考虑如何确保安全稳定的政治局面这一重大政治问题?
8、答:淮阳县历来都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全力保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更不会有丝毫松懈。但是我县绝不会单单因求稳怕乱,就不敢直面问题,不敢触及矛盾,不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推进工作,那将是不依法行政,不作为。拆除违法建筑更是为了社会公平公正,为了社会稳定大局。8月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约谈会,会议要求,一定要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确保所有违法占地“清零”。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我县下一步将会以更大的力度,推进“两违”整治工作,实现“清零”目标。
9、二问:法治时代,淮阳县人民政府为何将自身凌驾于法律之上,任性强拆?
10、答: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拍摄的私立学校,在建设时没有办理任何用地和建设手续,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当时就下发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在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违法当事人没有按照处罚决定执行,违法建筑未拆除,同时也没有按照程序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被省土地卫片执法拍摄后,乡镇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违法建筑仍未自行拆除,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5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有权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拆除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11、三问:举办私立学校属于政府许可范围,被拆或者将要被拆的私立学校均有淮阳县教体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应当受到法律和政府保护。淮阳县人民政府是否清楚,拆除有证学校属于违法行为?
12、答:有办学许可证和违法占地是两回事。私立学校办理了办学许可证,在建设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先期办理用地、建设等相关手续。但是,卫片执法拍摄的私立学校,没有办理用地、建设等手续,属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因此,私立学校虽然办理了办学许可证,但它绝不能违反国家其它法律法规。乡镇政府和相关执法监管部门依法拆除私立学校的违法建筑是履行国家赋予的权力,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13、四问:出现违法占地行为的原因何在?
14、答:私立学校在前期违法建设时,违法当事人总是认为只要违法建筑建成就不会被拆除,所以拒不执行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及其它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的处罚决定,并且继续进行违法建设,知法犯法,顶风违法,造成了目前严重违法结果。因此拆除私立学校的违法建筑应有私立学校自行承担违法责任。
15、五问:明电对强拆提出三点理由:一是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没有办理用地及建设手续,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三是严重扰乱了我县教学管理秩序。淮阳县人民政府不觉得这样的理由过于牵强吗?
16、答:民办教育是对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国家鼓励民办教育,但在办学时也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而不是违法违规办学。私立学校在没有办理土地和建设相关手续时就进行建设,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同时在建设过程中未聘请监理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竣工后没有通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就投入使用,工程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学生的生命安全,这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是对全体师生的不负责任。在招生过程中,私立学校为了生源,违背招生要求,不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无序招生,扰乱了公平公正的教育秩序。很多私立学校名义上批的是非营利性机构,实际上是以营利为目的,收支从未对社会公开过。学生入学后,私立学校不仅享受国家补助,而且高价收取学生学费,增加了学生负担。所以,此次依法拆除土地卫片执法拍摄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私立学校,不仅是落实国家和国土部门关于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要求,同时也是严格民办学校审批准入制度,规范民办教育的一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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