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会计网(2022年山东潍坊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1-13 04:06:50
一、潍坊会计证继续教育怎么样
一 2018会计从业资格证还需要继续教育吗
需要的。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三十七条,本规定所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
1、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解析:持有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高级会计师证书的人员,全部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解析:在会计从业考试取消之前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并且现在还在从业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所以对于会计证取消还用不用继续教育的疑问已经有了明确答案——必须继续教育!
3、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解析:所有从业跟会计相关的工作人员,无论是否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从业证书,或者没有会计相关证书,只要从事着跟会计相关的工作,都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1)潍坊会计证继续教育扩展阅读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特殊从业人员,既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也要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继续教育是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创新创业能力的有效途径。
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财政部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大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理力度,施行20余年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即将取消,以不断降低人才负担和制度成本。
《继续教育规定》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针对不同的继续教育形式,明确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同时,强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要参加经过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开展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否则不予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关于潍坊诸城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问题
会计从业资格证是每年都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一般超过两年不参加继续教育的话,会计证很有可能会被注销,建议您咨询一下当地财政局具体的补办方法。
三会计证调转,必须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吗
会计证调转,不必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版》权第六条有明确规定:
第六条持证人员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持证人员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
四前几年在济南考取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但现在已经取消这个证了,每年继续教育着,想明年考会计初级在潍坊这
可以的!
具体情况要咨询济南和潍坊的财政局,但是实际上貌似不需要调,因为你们在一个省份。
五山东潍坊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什么时候开始继续教育学习
领证当年不用继续教育,第二年开始就要继续教育了
拿会计师证三年内必须参加年检,否则证件无效。
年检时间一般是9月-11月份之间。
会计证年审期间,下列人员如能提供以下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
会计证年检时,原则上要求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要求会计证年检时必须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情况、会计电算化合格登记情况,否则不予年检会计证。
很高兴为您解答有用请采纳
六网上可以进行会计证继续教育学习吗
你好。
1、按规定,应该是在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版按时参加继续权教育,方能保证会计证不失效。
2、继续教育必须在会计证的注册地(发证机关)进行。
3、一般2年年检1次,前提是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
4、请按时参加继续教育。
5、如你准备长期在外地(注册地之外)工作,可以办理会计证的迁移手续。
6、有关继续教育的时间、地点及会计证的迁移手续等具体问题请咨询发证机关(财政局会计处)。
七会计证继续教育怎么弄是不是还需要去服务大厅登记
你是哪里的?,搜一下,如果在网上继续教育的范围内的话,只要在网上就可以完成。如要没有工作单位之类的,可以去财政局问一下,好多,交一下费用,然后就可以盖章的。
八会计人员网上如何进行继续教育
1、首先登入你所在省市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官方网站,下面以河北省为例。
在网络搜索框中输入“河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点击第一个结果进入其官网;
二、2022年山东潍坊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1.报名时间
2022年山东潍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 2022年1月5日—24日14:00,考试报名、网上审核及缴费时间于1月24日14:00截止。
报考人员应于缴费完成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是否成功。逾期未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截止后系统关闭,不再接受补报。
2.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会计职称业务办理初级、中级、高级资格网上报名”或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初级、中级、高级资格报名系统”。
2.初级资格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注册并填报个人有关信息,上传本人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和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打印报名信息表留存。
3.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网上审核由各报名点负责,报名人员不需进行现场审核,对提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2020—2021年度报考过的会计初级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经报名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
3.报名费用
2022年山东潍坊会计初级资格考务费每科次56元。
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交费等事宜,填报信息应真实完整,照片应人脸清晰、亮度适中。报考人员缴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或照片不清晰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因漏缴费用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应充分了解有关考试信息,请勿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的有关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报名入口
2022年山东潍坊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三、2022年山东潍坊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山东省财政厅
【#会计继续教育#导语】我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得知,2022年山东潍坊会计继续教育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录方式为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1.继续教育对象
2022年山东潍坊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先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有关要求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2〕6号)规定执行。
2.继续教育学分
2022年山东潍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进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条件。
3.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和会计信息化知识。
除以上内容外,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津补贴等相关制度办法等。各级工会组织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工会会计制度》,社会团体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
各市财政局可以根据本地实际确定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继续教育等形式。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时应遵守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
1.网络培训。由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市财政局公布本辖区网络培训机构名单及继续教育的网站和平台,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需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公布的网络培训机构中选择一家注册学习。
2.面授培训。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会计人员进行面授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前向财政部门备案,经审核后开展培训。会计人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会计人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为确保培训质量,财政部门将不定期对备案单位的继续教育面授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和检查。未提前备案组织的面授培训,不予确认学分。
3.视同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登记
继续教育记录登记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和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两种方式。
1.参加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统一登记。
2.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各市财政局统一登记,登记应于各市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会计人员名单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4.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所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
个人申报访问路径: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4.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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