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专招生网分数线(2022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01-27 20:05:25
一、南京报考考研有什么条件
南京报考考研有什么条件?考研报名条件要求不是很多,通常本科毕业生大四就可以直接报考,包括成人高考、自学考试考试毕业本科生都可以,往届本科毕业生也可以正常报考;但是专科毕业生需要毕业满2年,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后才能报考;同时硕士、博士也可以考,但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以下是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具体报名条件,摘自《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第十五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六条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第十八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s://yz.chsi.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第十九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应统筹考虑考生规模、优质服务、严格管理、疫情防控等因素,安排充足的考试服务资源,合理设置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2022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1、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一所省属公办本科大学,学校为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特制定了本章程,面向全国招收普通类及艺术类本专科考生,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4、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及艺术类本专科招生工作。
5、学校全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6、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7、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校本部)
8、南京市秦淮区军农路14号(天堂校区)
9、第四条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专科学生。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我校毕业证书;学生学位授予条件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内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0、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委员会。
11、第六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12、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等多重监督机制,严格按照流程和规定进行招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3、第八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我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14、第九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15、第十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16、第十一条各专业的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不限制外语语种。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统一按英语语种安排。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7、第十二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18、第十三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19、第十四条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对于外省进档的同分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录取。未提供投档位次的: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3 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类考生比较美术省统考成绩。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20、第十五条江苏省高考录取执行以下规定:
21、(1)考生首选科目及再选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22、(2)选考科目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3、(3)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普通类录取时,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艺术类录取时,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
24、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复查或复检有问题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25、第十七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江苏省价格部门核准的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以苏价费〔2014〕136号核准的标准收取,学生公寓住宿费以苏价费〔2002〕369号核准的标准收取。
26、第十八条学校设有各种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助学贷款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27、第十九条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有关招生信息均会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或相关招生资料上及时公布。
28、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29、官方微信: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30、招生微信: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
31、第二十一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32、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33、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南京研究生考试院电话
南京市招考院:025-52310655、52310657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预报名时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时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s://yz.chsi.cn,教育网网址:s://yz.chsi.cn)。
11月1日前,考生须登录研招网、报考点门户网站或公众号查看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有关公告信息,了解网上确认流程、上传资料要求等内容,按照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做好网上确认准备。
考生须于11月1日~4日(截止时间11月4日17:30)按报考点规定采集本人图像和网上确认报考信息,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湖南大专招生网分数线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2022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湖南大专招生网分数线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