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教育考试院地址(杭州市教育考试院电话号码)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1-11 05:44:23
一、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
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为:杭州市教育考试院二楼大厅
教育考试的考试须知:
1.考前三十分钟,考生需持符合报考规定的并与准考证显示信息一致的有效证件,进入规定的考场。
2.考试期间考生可携带物品:签字笔、铅笔、橡皮、二十四色彩笔(包含黑色、蓝色、棕色、绿色、灰色、橙色、粉色、紫色、红色、黄色)铅笔盒、塑料瓶装水、药品、纸巾和准考证。
3.考试期间需放在指定区域的禁止携带物品:处于关闭状态下的手机、相机或任何其他电子产品、字典、笔记本、修正液/修正带等、纸张、书包、手提包、行李箱。
4.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严禁在考场内饮食。
5.考生入场后,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6.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7.笔试开考10分钟内,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时间按照统一规定结束。开考10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试。提前离场考生离场后不得进场续考。考试最后十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场。
8.考生领到试卷后,必须先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
二、浙江教育考试院地址在哪里
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官网登录入口查询: ,是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浙江省教育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级。
一、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官网登录入口查询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官网登录入口查询:
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地址、电话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蔷薇弄6号邮编:310012
电话:0571-96399
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简介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教育评估院整合组建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是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浙江省教育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级。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教育考试和高校招生(以下简称考试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考试招生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本省考试招生工作的办法、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教育考试事业发展规划。
(二)编制并组织落实年度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高校招生工作。
(三)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研究生、普通高校“专升本”等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学历证书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职业资格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普通话测试等社会化教育考试。
(四)组织实施自学考试专业建设、考籍管理和毕业审核及教材与学习媒体建设。指导自学考试助学工作。
(五)组织实施相关考试的考试大纲(考试说明)制定和命题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考试评卷和成绩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省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按规定协助处理考试招生违纪违规事件。协调本省考试招生、教育评估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负责考试招生、教育评估工作的科学研究和信息化工作。
(七)组织实施相关涉外考试。承办其他委托考试。
(八)承担或承接各类教育评估业务,指导基层教育评估工作。
(九)完成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杭州市教育考试院电话号码
杭州市教育考试院电话:0571-85866677。
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是杭州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由原杭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与杭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合并)的常设办事机构。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拟制全市教育考试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及硕士研究生报名、初试工作;承担杭州市各类招生文化考试的实施工作;组织实施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会考、社会证书考试等教育类考试工作;指导区、县(市)的招生与考试工作;承办杭州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杭州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本省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编制并组织落实年度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组织实施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高校招生工作。
3、组织实施本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和多种社会考试等教育类考试,指导各地和高校教育考试工作,具体负责自学考试和各类考试考生考籍管理。
4、负责指导、管理全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负责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审核评估和自学考试学历证书发放,负责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和助学辅导体系建设。
5、拟定全省教育考试事业发展规划和考试大纲,组织相关考试命题工作,指导并开展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科学研究,负责相关教材与学习媒体建设,通过编印各类教育考试专业书刊、主办网站和微信、微博等途径开展宣传咨询工作。
6、指导全省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考试、招生违纪事件,协调本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7、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或境外机构委托在我省举办的涉外考试;承办其他委托考试。
8、承办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浙江教育考试院电话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571-96399,联系时间(含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31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为浙江省教育厅直属副厅级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是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本省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并组织落实年度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组织实施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高校招生工作。
(三)组织实施本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和多种社会考试等教育类考试,指导各地和高校教育考试工作,具体负责自学考试和各类考试考生考籍管理。
(四)负责指导、管理全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负责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审核评估和自学考试学历证书发放,负责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和助学辅导体系建设。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浙江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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