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务员考试网(烟台公务员考试什么标准)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5-01-09 00:12:01
一、2022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
2022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2022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违规辞去公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或相应职位。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党政机关、村党组织或者村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二、报名程序
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招录职位表和有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录用公务员”专栏查询。
职位资格条件由招录机关编制。报考者对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录职位表查询。
网上报名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通过“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录用公务员”专栏的“考生报名平台”登录报名,也可以直接通过山东省2022年度公务员招录考生报名平台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可于2021年11月19日9_00至11月22日16_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在全省范围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1年11月19日11_00至11月23日16_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1年11月22日16_00以后,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申请材料和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并可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证书,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职位。本次招录对职位要求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证书采取承诺制,报考者可先承诺报名考试、后审查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招录公告、指南、职位和简章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者均应于2021年11月19日前取得。
3.网上缴费确认。招录机关于2021年11月23日16_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1年11月19日11_00至11月24日16_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者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1年12月14日9_00至12月19日15_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将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5.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最终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人才紧缺职位、残疾人职位和重点扶持区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2_1。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公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烟台市各级机关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者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市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市属基层单位和县级以下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其中,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的,须分别统一参加相应职位专业科目笔试。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9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9_00—10_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_30—12_30申论
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19日下午14_30—16_0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19日下午14_30—16_30
上述考试在烟台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公告。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其中,外语等特殊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报考者须达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阶段。
面试
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_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前,组织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发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综合成绩,尾数四舍五入。
对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招录机关可以对其是否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成绩有效人员平均分。本次招录对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不实行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录职位表或者相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报考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原则上在确定考察人选后30日内完成。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相同条件下,退役军人、优秀青年志愿者、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五、公示和报到
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或录用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报考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并将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六、试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招录机关和用人单位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严格教育、悉心培养、全面考核。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报到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七、补充录用
对于招录期间出现人选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录用公务员”专栏发布。符合补充录用职位要求的2022年全省公务员招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且考试类别相同的人员均可报名。
八、疫情防控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示:
1.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本次招录发布的公告、简章、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烟台市公务员局
2021年11月
报考指南及职位表:
1.2022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考指南
2.2022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表
3.2022年度烟台市市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招录职位表
二、2022年度烟台公务员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根据《2022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
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市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市属基层单位和县级以下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其中,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的,须分别统一参加相应职位专业科目笔试。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9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9_00—10_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_30—12_30申论
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19日下午14_30—16_0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19日下午14_30—16_30
上述考试在烟台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公告。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其中,外语等特殊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报考者须达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阶段。
面试
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_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前,组织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发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综合成绩,尾数四舍五入。
对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招录机关可以对其是否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烟台公务员考试什么标准
烟台市二零零九年招考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里统一部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今年市、县、乡三级机关(包括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同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招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0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8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除在我省县级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外,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2007年以前选调到基层工作(不含2007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一年,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且符合职位专业条件,身体健康。
法院、检察院、公安、劳教系统以及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招考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有关《招考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全市招考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 2月18日-22日。
查询时间:2009年 2月19日-23日。
报名网址:(烟台人事考试网)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3.5×2.3CM、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面向社会招考的职位分普通管理职位和专业技术职位,专业技术职位限定所学专业;省、市直机关从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职位为普通管理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除外,此信息一经确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报考人员不能再更改填报。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审核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自动通过。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审核机关应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系统于2月22日24: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2009年2月19日-23日登录烟台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烟台市2009年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9年3月10日-14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按准考证上的说明查询考试地点。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特困大学生,不实行网上缴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09年2月19日-24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
缴费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对报考因达不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职位的人员,录用主管机关将及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报考公安、劳教系统人民警察以及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人员,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有关《招考简章》公告的身体方面的条件要求。上述人员身体目测和初检,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资格审查时进行,由各招考机关在指定时间内组织现场测试。身体目测和初检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目测和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从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与市直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相同。报名工作坚持个人志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选调生由本人提出报名申请,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填报选调生录用职位。对报考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的部门,由市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报考人数超过录用计划的部门进行调剂。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本人需向录用主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烟台市2009年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其中: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户口证明、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提交有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招考职位有其他要求的,均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网上报名、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本人务于2009年2月19日-24日到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在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级机关(含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同步进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15日。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申论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
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70%和3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在市里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按要求公示。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免交该项费用)。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笔试需要加试公安专业科目《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为主,也可以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演讲等方式。面试内容为担任公务员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的面试试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乡镇机关的特点单独命制。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的具体事宜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烟台市直机关和法院、检察院、工商、质监、药监系统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和考试总成绩,在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公示(.ytrs.gov.cn)。报考县、乡机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和考试总成绩,由所在县市区公布的网站公示。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市直机关从基层工作的选调生考选工作人员考试
市直机关从基层工作的选调生考选工作人员考试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笔试同步进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选调生的面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的时间相同。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录用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中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笔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规定和有关《招考简章》规定的标准条件进行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考察时,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考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其他进入该职位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六、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1、2、3、4。
七、其他
相同职位归并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县(市区)、乡机关招考工作的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县(市区)级组织人事部门。
报考公安、劳教、法院、检察院、工商、质监、药监系统以及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有关事项,请查阅有关《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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