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代考 天津cpa代报名条件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09-17 07:47:59
一、天津cpa代报名条件
天津cpa代报名条件是根据CPA考试的报名规则提供本人合法有效的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但考试时不能由其他人代考。所有报名CPA考试的人员应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操作。
考生查询报名状态,可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点击左侧我要报名中的“报名状态查询”即可。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不得报名参加CPA考试。
本答案操作环境:
品牌型号:联想X220
系统版本:Windows7
浏览器:谷歌Chrome
该方法适用其它机型和系统浏览器
二、请问江宁考会计证在哪报名
2007年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07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苏财办会[2007]4号)文件精神,现将2007年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无刑事处分和往年代考、作弊等经历。
二、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2007年4月23日至4月30日(双休日继续报名)
上午 8:30—11:30下午1:30—5:00
第二阶段:2007年7月25日至7月 30日(双休日继续报名)
上午 8:30—11:30下午2:00—5:30
第二阶段报名对象为2007年6-7月毕业的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具体科目及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1月4日
9:00—11:3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1月4日
14:00—16:30
会计基础
11月份双休日
见准考证
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四、报名方法
1、考试报名人员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到所在区、县财政局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新照片3张;
有学历(或学位)的,应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会计类专业学历的,还需携带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为了维护考生权益,报名时由报考本人前往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当场填涂报名信息卡和报名表。报考人员因填写信息卡和报名表发生错误,或者委托他人报名发生错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免试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两门考试科目。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六、2007年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区县财政局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序号
报名点
地址
联系电话
1
玄武区
中央路52号
83611161、83610804
2
白下区
延龄巷2号东渡大厦8楼
84569456、84569457
3
秦淮区
金沙井36号
86628266
4
建邺区
水西门大街58号
86492341、86492375
5
鼓楼区
湖南路狮子桥34号
83221894、83223448
6
下关区
公共路12号
58829929
7
雨花台区
雨花南路2号
52883467
8
栖霞区
和燕路356-1号
85317977
9
沿江开发区
大厂新华西路95号
57022255
10
江宁区
金箔路666号
52280291、52288460
11
浦口区
江浦街道龙华路22号
58288757-812
12
六合区
北外街163号
57756425、57751370
13
溧水县
永阳镇小东门街2号2楼
57207243、57207237
14
高淳县
淳溪镇固城湖南路12号
57330706参考资料:南京市财政局网站
三、帮别人考试违法吗
违法。替考已经入刑法,应该受到相应制裁。《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现代考试找人代考犯不犯法要分两种情况:
正常的学校期间普通考试找人代考是不犯法的,但是情节严重的现在会记录在档案中。
国家正规统一性考试找人代考就是犯罪,只要是考试过程中有违纪作弊、徇私舞弊行为将视为犯罪。《考试法》出台后,考试中作弊就将是违法行为,一些恶性的舞弊事件将严厉追究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你好,替人代考确实是违法行为。如果被发现,成绩作废。那么代考人和被代考人都会受到处罚的,但是被代考人受到的处罚大很多,可能会被取消考试资格,可能会被禁考。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目前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替考可判刑最高可判7年刑
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了多项入罪罪名。大学生们要小心了:学生替考作弊,可能被判刑!
刑法第284条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也就是说,请人代考,或者自己帮人当“枪手”,都可能撞在“枪口”上。到时的处理,远不止“校规处分”、开除那么简单了,轻则处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属于“组织作弊的”,最高可以判7年徒刑!
近年来,在高考、考研、四六级考试等大型考试中,作弊和反作弊的斗争不断升级。根据省考试院通报,今年广东针对新形势下高考违纪舞弊特点,教育、工商、公安、信息、保密等部门联合继续专项行动。全省550个考点、25500个考场均建立了电子监控系统,对考试过程实行实时网上远程监控。
如此重兵布阵之下,仍有考生铤而走险。为期2天的2018年普通高考结束后,广东查处违规违纪考生共计14人次,其中违纪5人次,作弊9人次,对违规违纪的考生将取消考试成绩。
目前,我国国家级考试达到200多项,这些考试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类:一是高等教育考试,也称选拔性考试,如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二是职业资格考试,如国家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等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三是水平等级考试,如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水平等级考试和职称考试;四是人事编制考试,如招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考试、省级公务员考试。
这要看具体情况,一般而言,替人代考确实是违法行为。如果被发现,成绩作废。那么代考人和被代考人都会受到处罚的,但是被代考人受到的处罚大很多,具体处罚,要看代考的是不是法律严厉打击的,可能会被取消考试资格,可能会被禁考。
一般的考试代考人不会有任何处罚;若是国考级别的,可能视情节被治安处罚。
您好!这种事情最好不要做,如果是高考的话,每个学生都有一个诚信档案,当因为作弊或代考被捉住就会扣分,你帮别人考,那么你的诚信档案里也会扣分。
那得看是什么考试了,要是期末考试不犯法,要是那些全国统一考试那就是犯法了。据专家透露,一些考试过程中的违纪作弊,徇私舞弊行为将视为违法甚至犯罪。虽然《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加大了对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但是,该办法是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部门规章,即使其“加大”惩处力度,也是非常有限的。《考试法》出台后,考试中作弊就将是违法行为。一些团体性的恶性舞弊事件则将被严厉追究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据介绍,《国家教育考试法》出台后,一般的考试作弊行为由教育考试部门来认定,但国家机构工作人员的徇私舞弊、窃取试卷等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由其他部门来认定。
替考的行为是违规行为,但是一般会涉及到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这样就会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
教育部规定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一律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相关处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参与作弊的在校大学生,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资料
考试作弊是重大原则问题,也是个道德问题。对于僵化的教育制度来说,考试作弊还是一种消极的抵抗。作弊现象很普遍,不过普遍并不意味着理所当然。
作弊既是对自己的不尊重,也是对别人的不尊敬。对其他真正用心付出过的人很不公平。可能偶尔会一时得逞,给作弊者极大的精神和物质上的鼓励,进而更加激励和坚定这一人群将作弊进行到底的信仰和决心。
但这绝不会是长久之计,这个时代可能会给投机取巧者一些生存的缝隙和机会,却不会让他们永远无穷尽地占领别人的劳动成果为自己谋取私利,剽窃别人唯一的作用也只是复制而已。对自身也没有什么好处的。
好了,关于注册会计师代考和天津cpa代报名条件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