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教育人事网 江苏省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2-20 04:18:59
一、江苏省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共54名(具体详见附表一)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国家普通招生计划招收的未就业的阜宁籍2008届及往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普通招生计划招收的未就业的阜宁籍2008届及往届专科毕业生可报考紧缺专业岗位;
3、国家普通招生计划招收的2008届未就业的非阜宁籍本科毕业生仅限报考紧缺专业岗位;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6、35周岁以下(1973年8月5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1、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2009年8月5日至8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到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名(地址:阜城大街45号,县党政大楼后面二楼)。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或未使用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四张,缴纳报名费98元,填写《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者符合多个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报名时可以填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三个以内的岗位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
2、资格审查:由县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证件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必须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考试考核。
3、考试考核:
⑴考试。考试内容为:近年来江苏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即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历史知识、时事政治等知识,考试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卷面分按100分计。如具体招聘岗位的志愿人数低于1:3比例,形不成竞争的,考试成绩必须要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合格线的不予聘用(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另行通知)。
⑵考核。主要依据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证件材料和个人档案,按照考核项目积分标准(详见附表二),逐人逐项进行量化积分。
按照考试成绩占80%、考核积分占20%的权重,确定每位考生的综合成绩。
4、确定拟聘对象:(1)依据考生岗位志愿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2)确定拟聘对象体现高分优先的原则,首先根据岗位志愿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检索,高分考生优先确定,检索从考生第一志愿到第二志愿,再到第三志愿的顺序进行;(3)如岗位志愿相同,且综合成绩也相同的,则按困难家庭(以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为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的条件顺序依次优先;(4)因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未招满出现空缺的,对考生填报服从志愿,并符合空缺岗位资格条件的,从高分到低分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调剂对象。
5、体检:组织拟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计划缺额的,依据岗位志愿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6、政审:全面审查考生档案,同时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
7、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替补。
8、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由县人事、编制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所有新聘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自主择业。正式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相关待遇。
四、具体事项说明
1、夫妻一方为阜宁籍而另一方为非阜宁籍的毕业生,如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可凭《户口簿》、《结婚证》准予报名考试。
2、报考紧缺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计划的专业名称相一致;其他招聘岗位的专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通用规定)》为依据,按本公告备注栏内的要求进行报名。
3、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以2009年8月8日下午6:00时为截止时限,逾期的一概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档案须在政审前转递到县人才服务中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颁发的《报到证》,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列编计划,其责任自负。
4、为吸引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毕业生来(回)阜就业,对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由县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察,对考核考察并体检合格的,可直接向县委、县政府报批聘用。
5、涉及到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所招聘的人员,按照县编委2008年第3期《会议纪要》精神,聘用后不具备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7238508)。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及人事工作纪律;参加招聘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本公告有关规定,如发现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信息可登陆县政府网站(.funing.gov.cn)、红色盐阜阜宁分站(.fndj.gov.cn)查询。
附表一: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表二: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项目及积分标准.xls
二、教育局举报电话是多少
教育部24小时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统一监督举报邮箱:12391@moe.edu.cn。
拓展资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2.教育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及局级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目标办下达的各项目标督办及总结汇报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保卫、信息、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局综合治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编写教育年鉴和教育志;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科教兴国家工作。
3.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负责全国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国教育系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负责全国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学会管理工作。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国家教育局,与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合署办公。
4.人事处负责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教师轮换、表彰奖惩工作、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和备案;负责国家直中小学机构编制的调整和管理;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直接管理教育局机关和直属中小学教职工录聘、流动手续;负责管理教师奖励基金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和专家管理工作。
5.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管理、筹措的有关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和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监督国家及省、国家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及教育贷款、教育集资、捐款、教师奖励基金等项目的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国家财政部门下达的各项专项资金;统筹管理教育费。
三、阜宁县纪检委人员名单
阜宁县纪检委人员名单是哪些人
阜宁县纪检委的人员名单包括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委员等。具体名单可能因时间、人事变动等因素而有所变化,建议前往阜宁县纪检委官网或相关政府部门网站查询最新的人员名单。
综上所述,阜宁县纪检委人员名单是公开信息,但具体人员名单可能因时间、人事变动等因素而有所变化。为了获取最新的人员名单,建议前往阜宁县纪检委官网或相关政府部门网站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关于阜宁教育人事网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