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人事网?2021年陕西商洛市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公告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1-13 11:14:14
一、2014商洛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公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商洛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公告目前还没有出,一般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左右出公告。
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携带证件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复审时间安排,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予以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的报名表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领事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最终成绩根据考生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应聘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予以淘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以学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最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考察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情况等。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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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配置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规定及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政策规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
(五)负责全市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拟定实施办法;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的设置管理;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规定,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的各项政策措施,负责管理全市引进人才和智力工作。拟定吸引专家、人才来商工作或定居政策;加强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管理来商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留学人员来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编制下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实施政府奖励表彰制度。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官网网址:
三、2021年陕西商洛市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公告***253人***
一、招聘对象
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急需紧缺人才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的(1985年11月12日至2003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条件。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1年11月1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1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第二批次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的要求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近年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
7.近五年来通过商洛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聘用后辞职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根据《商洛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商发〔2016〕22号)规定,2021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1.单位事业编制;
2.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等;具体的优惠性政策按照《商洛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考核、体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招聘公告(),详见《2021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第二批次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2日08:00至2021年11月15日18:00时。
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和研究生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资格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专业的审核,参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对专业目录中没有的,根据所学课程按相近相似把握。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12日08:00至2021年11月16日12:00时。资格审查由各县区人社局及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结束后(11月15日18:00至11月16日12: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从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截止时间:11月19日18:00时)。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人社局及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交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限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事代理(托管)手册(证)或高校就业处(档案管理部门)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进入面试和考察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和考察考核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主要采取面试和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大于1:5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笔试环节,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后,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小于等于1:5的采取面试、考察考核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和考察考核均由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全程参与监督。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局形成的面试和考察考核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考核方式由各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确定。
参加面试和考察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按照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各县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资料、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与岗位适应程度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环节中若出现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在市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安排及相关要求事项均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请遵照当地防疫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密组织,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推进。
六、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全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12380、0914-2953591、0914-2388593
0914-2318579、0914-2335508
技术支持电话:0914-2385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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