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课改网(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网登陆平台官网地址)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3-12-01
一、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网登录入口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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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省教育厅直属参公管理单位。多年来,该办坚持以生为本,强化服务,开拓创新,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做到了“五个率先”:率先实行“阳光招生”,被教育部向全国推广;率先向社会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招生信息,让每一名考生最大限度知晓招生政策;率先实行招生录取网上答疑,建立网上答疑、现场咨询、电话咨询和“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等全方位的服务体系;率先取消点招和高校教师子女照顾政策,最大限度促进教育公平;率先在全国实行中职毕业生“技能高考”,被誉为高考改革的“破冰之旅”。此外,他们坚持“廉洁招生”、“平安招生”,对招生录取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用制度形式进行明确,确保每一名考生的录取都经得起检验,为促进教育公平、树立教育形象作出了应有贡献。
2016年度湖北省教育厅厅直系统“红旗党支部”
2014年荣获湖北省第二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2013年度教育厅直属单位红旗党支部;
2012年被省教育厅党组评为“十佳处室(单位)”;
2011年被评为省教育厅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2011年获得2010-2011年度省教育厅直属系统“优秀基层党组织”称号;
2008年荣获“湖北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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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网络: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活”起来
学籍登记、网上选课、成绩查询……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网”成了学生们的“记录本”,记下他们“鲜活”的成长历程。同样在这里,老师可以“追踪”自己的“培训记录”,学校则能实时发布“课改动态信息”。
2009年秋季,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正式实施,专题网站“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网”也同时“启航”。建立基于网络的课程实施、教学管理、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学校评价工作平台,初步构建资源共享、信息公开、多方互动、全员参与的网络支撑体系,努力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是湖北省发挥后发优势、形成地方特色的一项重大举措。借助网络迅速、快捷的传播特点,“新课改”开始充分展现出其魅力与活力。
由湖北省教育厅主管、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主办的湖北教育信息网,一直是千百万湖北师生交流心得、共享资源的首选途径;其代号“e21”,已然成为21世纪湖北教育信息化的标志之一。以此为平台建立的“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网”,一开始便具备了良好的“口碑”和充足的“人气”。
09年秋季,湖北省653所普通高中的42.3万名新生迈进校园。三年之中,他们将第一个“体验”全新的教学方法;三年之后,他们也将第一个接触全新的高考模式。许多的“第一”,使他们走到了教育改革的最前沿。
新奇过后,困惑和疑虑始终挥之不去;化解“第一个吃螃蟹者”对“螃蟹”的恐惧和忧虑,成了教育部门的首要任务。在这一背景下,“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网”应运而生并承担起了“互动平台”的重任,以实时交流“吃螃蟹”的经验与教训。
“高中课改能减轻学生负担吗?”“你对新的教学方法有何意见?”网站开设了“问卷调查”专栏,实时了解和分析学生对新课程改革的想法。针对教师群体,“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网”也设计了相应的内容,调查他们的课改培训情况和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与此同时,网站还为学校、教师、学生等开设了不同层次的交流空间,让这些“教育主体”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感觉“孤单”,以“集体的智慧”推动新课改的不断前进。正如一个退休的老教师所说,这是一个所有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共同的事业”。
对于教育行政部门而言,掌握新课改实施过程中的“第一手资料”是非常必要的;正确的决策,往往取决于对形势的准确判断上。“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网”中,学校、教师、学生乃至家长的心得、言论,无疑就是最好的也是最“新鲜”的“第一手资料”。
09年9月,湖北省所有的高一新生都实行了学籍网上注册。学生们完成注册取得学籍和学号后,学校依据学号对学生实行学分管理、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证书发放等工作。这一全新的管理模式,大大调动了老师和学生的参与热情,也提高了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在“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网”上,针对学生用户专门建立的网络管理平台,细分了“我的学籍”、“我的成长记录”、“我的选修课”、“我的学分”、“我的综合素质评价”等各项具体内容;学生凭借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激活博客,可创建栏目,自主发布修改日志,上传图片、发表评论。“跟过去不一样,大家感觉很新鲜,都迫不及待登陆注册,写下在学校期间的情况,有点像写心情日记。”武汉一名高一新生说。
新课程改革成功与否,关键要看评价机制是否科学、合理。“重视发展性评价、评价主体和指标多元化、评价方法多样化、评价重心向注重过程转移”,成为新评价机制的基本方式。这种方式,已在“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网”上“安家落户”并开始运作。
“在具体评价过程中,一方面学生主体受到尊重,可以自己来评价自己,另一方面鼓励同伴、家长参与到评价之中,使评价成为多个主体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教育专家对这种实时网络评价机制给予肯定。每名学生的成长记录、自评和互评,都会在网上留下“原始数据”;这些“数据”,将会伴随学生的整个学习过程。
除此之外,网站还开设了“任课老师评价”、“班主任评价”等系统;学生、教师和评定小组可上网查询互评、教评结果。武汉一名中学班主任说:“用这些数据来综合评价,我们老师也可以从考试教育压力中摆脱,把精力用在提高课程质量上。”
新课程方案要求学校鼓励学生在感兴趣、有潜能的方面,选修更多的模块,促进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充分发展。然而,由于教育资源配置的失衡,许多学校依靠自己的力量在短时间内很难实现这一目标。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教育资源的共享。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湖北省教育信息网已经拥有了100多个分网站和系统,500个课题校网站会员,还具备了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互动功能等强大的网络基础设备服务能力。有了扎实的“基本功”,为资源共享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依托这些优势,湖北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初步搭建起了学生远程学习平台和教师发展网络平台,提供学生学习资源和教师教学支撑,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要和教师专业成长需求。下一步,他们还将进一步完善教材资源支撑网站,开通网上同步教研和备课管理系统,整合现有的高中教学资源。“我们将结合视频语音技术、虚拟技术等手段,助力湖北高中课改”,网站的工程技术人员说。
此外,湖北教育信息中心还建起了覆盖全省的学校、教师、学生的教育基础数据库,以基础数据库为支撑建立起各类高中课改业务应用平台。其中,有一项任务就是建立“样本校”管理系统,学校用户可通过专题网站发布“课改动态信息”“提交样本校申请”,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教育资源共享,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网络共享,大大缩小了教育教学的校际、地区差异,有力地促进了教育公平。“我们将以现代信息化技术,引导全省普通高中逐步实现国家课程改革的目标。”湖北省教育信息中心主任范义虎对未来信心百倍。
三、湖北高中课改网官网登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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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
作为学生家长应该关注学籍的哪些相关内容?
学籍是指某个儿童少年作为某所学校学生的身份。学籍档案是记录学生就学和成长过程的重要载体。学籍管理是指学校和有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学籍进行管理的行为,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已建成全国联网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各类学籍业务均纳入系统管理。
拥有学籍是每个学生应有的权益。在经过批准的学校学习的学生都具有学籍。新入学或转学后,家长应及时到学生所在学校确认是否已为学生建立或转接学籍,是否“人籍一致”。“人籍分离”等问题可能导致学生无法办理与学籍相关的各种管理服务业务,甚至影响升学。学生离校时,家长要及时告知原学校学生的去向,方便原学校协助办理相应的学籍管理服务业务。此外,家长还要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学生入学后应如何办理学籍手续?
学生被学校招收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应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应为学生新建学籍并通过查重程序。如果遇到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故障等特殊情况,学校可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等业务,线下流程完成后,即可作为拥有连续学籍的计算时点,学生即应视为在校生,享受在校生待遇(如参加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考试及各种活动),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最终以学籍系统记录的信息为准。
学籍信息是维护学生权益的依据。学籍信息更新是确保学籍信息准确的必然要求。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问题学籍处理和建立数据质量核查机制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2号)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宣传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常态工作机制,每学期核查一次学籍信息变动情况。学生家长有义务及时将学生信息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的变动情况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将学生信息的变动情况通知学校学籍管理员,
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伴随学生整个学习生涯,原则上终身不变。学籍号分为“G”字头正式学籍号、“L”字头临时学籍号以及“J”字头学籍号三种。较为常见的是“G”字头正式学籍号和“L”字头临时学籍号。“G”字头正式学籍号:具有“L”字头临时学籍号的学生经过全国查重和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进行比对,通过后分配“G”字头正式学籍号,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通过学籍系统下发。“G”字头正式学籍号为“G 身份证号”,但学生身份证号发生变化等特殊情况下,二者可不相同。
“L”字头临时学籍号:学生首次注册学籍后,分配“L”字头的临时学籍号。“L”字头学籍号按照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与身份证号相似,但与身份证号不具有对应关系。“L”字头临时学籍号是学生获得正式学籍号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在办理有关业务时与正式学籍号效力相同。各地各校在办理有关业务时应对持有临时学籍号的学生一视同仁。“J”字头学籍号是为暂无公民身份证号或原公民身份证号不可用的学生设计的。
编码规则与身份证号相同。学生获得身份证号后,可以申请将学籍号更改为“G”字头
正式学籍号,但保留原来的记录。
转学、毕业后跨省就学办理时间有什么要求?
为做好毕业结业和升级处理工作,每年从7月15日零时至8月14日24时,学籍系统暂停发起转学业务,其他时间均可发起,7月15日零时之前发起的转学业务可继续办理。每年毕业后跨省就学新业务发起时间限定为8月15日零时至12月14日24时、3月1日零时至5月31日24时。需要注意的是,各省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时段中,根据各自实际又规定了本省的转学及毕业后跨省就学时段,在这种情况下,以省级规定为准。
“出国”、“其他离校”、“退学”、“开除”状态的学籍是否可以办理转学及跨省就学?
为了方便群众,学籍系统除了允许在校生状态(休学除外)的学生办理转学及跨省就学业务外,还允许处于“出国”、“其他离校”、“退学”、“开除”等状态的学生
办理此类业务。转学完成后,学籍状态不变,在转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后变为在校生状态。需要注意的是,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须在原就读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毕业生被学校错误调转学籍后怎么办?
原则上,被招生的学生到下一阶段学校入学报到后学校才能调转学籍并再次变为在校生。对误调转学籍的,学籍系统将按照“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增加回退功能,允许区(县)学籍管理部门在学生毕业后半年内将被误招学生退至毕业生状态,然后再由实际录取的学校将其学籍调入。
小学新生入学政策年龄有哪些要求?
《义务教育法》对未满6周岁的儿童是否必须入学没有做出具体规定。根据其确定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学生入学政策年龄的具体日期由各省份根据实际自行设定。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入学截止日期控制功能,由省级学籍管理部门自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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