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专职工作者什么意思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07-06 10:03:58
一、专职社区工作者是什么编制
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专门由省民政厅统一招聘,进行统一考试、面试进入社区服务的专业性人员,没有编制。
社区专职工作者由通过社会公开招考取得社区专职工作者执业资格的人员组成。
社区专职工作者与社区支委会及居委会有着本质的区别。
具备条件(一)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具有社区专职工作者执业资格,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5岁至49岁之间;
(三)离退休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四)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原则上长期居住在本社区。
关于2015年城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的考情通报 。
社会工作者的直接服务角色
①服务提供者。社会工作者首先是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人,这里的服务既包括提供物质帮助和劳务服务,也包括提供心理辅导,还包括政策信息的提供。由于社会工作者首先面对的是有困难的人群,所以提供物质、劳务和心理方面的服务和帮助是社会工作者的首要职责,并希望这些服务能够缓解他们的困难处
境。社会工作者提供的服务不是简单的给予,而是在充分了解服务对象需要的基础上提供的一种服务。这种服务是平等的,而不是基于怜悯和慈善。这种服务有时是社会工作者个人可以解决的,在许多情况下要
通过联络其他人或政府、服务机构才能实现。应该说明的是,社会工作者提供的不是简单的体力劳动,而是复合型的服务,即它会赋予服务以更多内容,通过这种服务尽量使受助者获得更大的帮助。
②治疗者。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产生于对有困难、有问题的社会成员的困境诊断和治疗,所以,治疗者是社会工作者最主要的角色之一。这里的治疗借用了医学的概念,但在内容上却赋予了社会工作的含
义,即当某些服务对象因贫困、离婚、吸毒和药物依赖、犯罪和违法行为等原因,而使自己的行为发生偏离时,社会工作者就要帮助服务对象发现自己行为的问题、重塑其行为,以及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矫正,以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
③支持者。社会工作者面对服务对象(受助者)不但要提供直接服务或帮助,也要鼓励其在可能的情况下自强自立、克服困难、自我决策,即“助人自助”。因此,社会工作者应该成为服务对象积极反应的支持者、鼓励者,并应尽量创造条件使服务对象自立或自我发展。这里的支持是在认真评估了服务对象的需
要、能力和可能性的基础上做出的。支持者的角色并不是要放弃服务提供,而是要激发服务对象的能力和克服困难的信心,使二者良性互动,从而更好地、更有效地解决问题。在这里,增强服务对象权能是社会工作者支持者角色的重要职责。
④关系协调者。人们之所以发生问题并成为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常常是因为他与周围的人和群体或社会组织没能处理好关系,即他们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失调。这种情况在家庭、社区和工作单位中都会存在,不利于当事人的生活和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工作者就要扮演关系协调者的角色,帮助服务对象学习处理社会关系的技巧,协助他们处理好与他人及环境的不和谐关系,并建立起协调关系。
⑤倡导者。倡导是社会工作者向服务对象提倡某种行为。在服务对象不知如何走出困境时,社会工作者应该成为服务对象采取某种行为的倡导者,即向服务对象倡导某种合理行为,并指导他们成功。当然,这里
的倡导不是不顾服务对象接受程度的强行推动,而是在认真评估了服务对象的能力和状况,评价了社会工作者对他的支持和效果的基础上作出的。合适的倡导可以增强受助者的信心和勇气。
二、社区专职工作者是什么编制
社区工作者属于企业编制,是合同制的。
社区工作者,是指经过一定的选拔或公开招考程序,被各街道或社区的两委一站选用的人员。并在以社会基层社区为基本的服务区域,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
活跃在我国社区建设工作第一线的社会工作者队伍,是专门从事中国社区社会工作的专业人员。为基层社会稳定发挥着特殊的作用。
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和其他待遇四部分组成。目前的社区工作者,大多数城市是没有编制的,不过,有的经济发达地区,在社区书记、主任的待遇可以参照当地的事业编制的待遇享受。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事业编制要比合同编制较为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什么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经过一定选拔程序被各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录用的,并在以自然居住小区为基本服务区域,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协同治理)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
社区工作者隶属于国家民政局,是国家为推动城市化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而设立的岗位,以自然居住小区为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是活跃在我国社区建设工作第一线的社会工作者队伍,是专门从事中国社区社会工作的专业人员。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会对你应聘社区工作者岗位有加分政策。各地政策不同,一般是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和其他待遇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分三档,正职每月720元,副职每月640元,一般工作者每月590元。职务年限补贴也分每月960元、845元和740元不等。奖金按每人每年3600元的标准核定总额。另外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自完成登记注册当月起,每人每月也将增加职业水平补贴80元;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自完成登记注册当月起,每人每月将增加职业水平补贴50元。
四、社区专职工作者什么意思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专门由省民政厅统一招聘,进行统一考试、面试进入社区服务的专业性人员。
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专门从事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由通过社会公开招考,取得社区专职工作者执业资格的人员和社区居民中的离退休人员组成。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
当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后,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即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居民中的离退休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当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后,即为社区专职工作者,不需办理聘用手续。
具备条件:
规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社区专职工作者执业资格,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5岁至49岁之间。要做好申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居民,材料建档工作及统计报表工作。
离退休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原则上长期居住在本社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与社区支委会及居委会有着本质的区别,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社区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