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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自主招生条件,华中科技大学自主招生条件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3-12-01

一、求视频:2012年华中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12年本科生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探索多元化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2012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并与北京大学等高校共同举办“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下称“联考”)。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201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中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海南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限理科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学生。

3.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所取得的创新和实践成果经我校专家认可的学生。

4.具有文学创作天赋或特长,高中阶段在省级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或有专著出版且平时成绩优秀的文科学生。

5.高中学习阶段,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省级荣誉称号的学生。

6.省级重点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等省(下称“校考四省”)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报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参加联考,在联考报名系统报名。

学生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名表。此表需由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提出推荐意见,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一并寄送我校学生工作处招生科。

其中,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第6条的学生,我校将把推荐名额下达给部分中学。中学确定推荐名单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网上报名序号等,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11年12月18日前寄达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科(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我校将对中学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核、筛选。

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8日(以邮寄报名表的时间为准)。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1)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和复试有关事宜将于2012年1月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和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使用报名序号和自行设定的密码登录查询。同时我校会将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及安排通知考生所在中学。

(2)取得复试资格的校考四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查询考场安排、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或作品)原件办理复试报到手续。

取得复试资格的联考考生,在联考报名系统支付笔试费,并按照联考有关要求参加笔试。未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我校不认可其联考成绩。

时间:2012年2月18日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科目:理科:数学、物理、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文科:数学、语文、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时间:2012年2月11日地点:各地指定考点

科目: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

注: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联考考生可参加全部联考科目考试,但我校只认可以上科目的成绩

学校将根据学生复试成绩,综合考生报名条件情况,确定获得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名单将于3月份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考生可使用报名序号和自行设定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1)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在学校预留计划中单独安排,招生人数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2)所有入选考生,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理科考生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20分、文科考生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10分,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华中科技大学,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安排,学校即可录取。

(3)对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入选考生,平行志愿省份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分、非平行志愿省份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纳入我校在该省招生计划中安排专业。

注:①以上“成绩”均指考生高考原始成绩,不包括各类优惠政策加分。

②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考生需按照省级招办规定的方式填报志愿。

二、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简章

2008年各高校自主招生、保送生方案陆续出炉,新浪高考频道特别搜集整理方便考生及家长阅读。以下为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校在招生中的自主权,促进中学素质教育全面开展的精神,为了多渠道选拔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我校2008年继续实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旨在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逐步改变以高考分数为选才标准的招生录取制度,积极探索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自我约束,政府宏观指导、服务,社会有效监督的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机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2008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湖北、湖南、河南、江西、浙江、山东、广东、广西、北京九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条件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04]6号)』。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3、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在某一方面发表具有研究价值的科技论文且经我校专家认可的学生。

4、具有文学创作天赋或特长,高中阶段在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或有专著出版且平时成绩优秀的文科学生。

武汉大学自主招生条件,华中科技大学自主招生条件

5、高中学习阶段,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省级荣誉称号的学生。

6、省级重点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1)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填写《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名表。此表需由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提出推荐意见,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一并寄送我校学生工作处招生科。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2月15日(以邮寄报名表的时间为准),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1)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复试的入围考生名单。复试的入围考生名单于2007年12月31日前在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内公布,同时通知选拔复试事宜,考生可使用个人身份证号码和自行设定的密码登陆查询。同时我校也会将复试的入围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及安排通知考生所在中学。

复试时间:2008年1月12日上午笔试,2008年1月12日下午面试

笔试科目:理科:数学、物理、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文科:数学、语文、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所有入围考生须参加笔试,对于文科类考生学校将单独进行专家组面试。

学校将综合考生报名条件及复试情况,确定自主选拔录取最终资格名单。此最终资格名单于2008年1月21日前在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报教育部及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级招办和考生所在中学备案。考生可使用个人身份证号码和自行设定的密码登陆查询。

(1)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在学校预留计划中单独安排,招生人数控制在总招生规模的5%左右。

(2)所有入选考生,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且第一志愿报考华中科技大学,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安排,学校即可录取。

(3)对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入选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纳入我校在该省招生计划中安排专业。

(注:以上“成绩”均指考生高考原始成绩,不包括各类优惠政策加分)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2、为保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组,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和测试工作;

3、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入选的考生,我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和有关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同时要求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三、华中科技大学自主招生条件

一、华中科技大学自主招生条件: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学生。

2.高中阶段在创新和实践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能代表其确有突出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学生。

3.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的文科学生。

自主招生计划单独安排,招生人数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招生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信息安全环境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功能材料、预防医学药学汉语言文学、社会学

四、华中科技大学自主招生

1、华中科技大学昨日宣布,该校2007年高考自主招生方案出台,招生人数在该校总招生规模的5%左右,报名日期从今日起至12月15日截止。

2、据华中科大学工处副处长靖国安介绍,2007年该校继续扩大自主招生范围,涵盖湖北、湖南、河南、江西、浙江、山东、广东、广西、北京九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该校列举了获得全国奥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省级一等奖以上,及具有文学、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和在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或有专著出版且平时成绩优秀等6项标准,符合其中之一便可报名,详见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zsb.hust.edu.cn)。

4、报名采取考生自愿申请的形式,并由所在中学审核推荐。考生可于今日起登录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相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及上交材料,并打印寄至该校。华中科大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测试的入围考生名单,并将测试的时间及安排通知考生所在中学。

5、 2007年1月中旬,该校将对所有入围考生进行笔试,文科、医科类考生将接受学校专家组面试。

6、靖国安表示,最终入选的自主选拔考生只要第一志愿填报华中科大,高考成绩若达到所在省的重点线,即有机会被录取。对高考成绩超过华中科大在当地同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入选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纳入华中科大在该省招生计划中安排专业。

关于武汉大学自主招生条件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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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16: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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