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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人事网 兵团公务员是什么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09-21 11:12:51

一、兵团公务员是什么

兵团公务员是公务员中的一种,兵团公务员特指新疆建设兵团招的公务员。地方公务员泛指除此之外的所有地方性招聘的公务员。

兵团公务员在内地省区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符合条件人员中调用。

扩展资料

兵团公务员选调范围:内地省区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符合条件人员。

兵团公务员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应现任副处级(六级管理岗)或任正科级(七级管理岗)3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性别、政治面貌、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详见《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兵团行政学院)面向内地省区市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3、身体健康;

4、连续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兵团公务员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兵团行政学院)面向内地省区市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信息,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并盖章后,附相关材料,传真或通过电子邮箱发扫描件至兵团党委党校(兵团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获得证书和工作成绩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参考资料:考试信息网-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兵团行政学院)

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五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凡进必考工作制度,规范用人行为,保证新进人员质量,根据《关于兵团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实行统一公开招聘办法的通知》(兵人发[2003]13号)、《关于印发〈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兵人发[2005]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兵人发[2006]71号)和师人事局《关于印发〈农五师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师人发[20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五师事业单位的实际,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及岗位表公布的招聘范围为准。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5、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程序: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岗位表》(各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统一定为2012年5月31日)通过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师人事局统一组织。

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在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领取并如实填写《2012年农五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申请表》)。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在申请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即日起—6月14日

2、报名地点:农五师人事局(师机关办公楼五楼:人才考录办)

3、资格审查:考生需持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职称证原件、两张1寸免冠照片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考试报名申请表》到师人事局报名。

(三)考试

1、基础科目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两科成绩总成绩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并取得基础科目合格证者,方可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至少要达到1:3的比例,此岗位方可开考。

考试时间:2012年6月22日(北京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在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时间:2012年6月26日(北京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面试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的形式进行,由师人事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以说课为主的方式进行,护理岗位以技能操作为主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2012年6月29日(北京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由师人事局公布,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总成绩第二名递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师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时间:2012年7月3日。

(五)考核

考核由师人事局统一组织。考核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2012年7月5日6日。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在用人单位和师机关公示,时间为五天。2012年7月6日至7月10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农五师人事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时间:2012年7月11日。

三、监督与回避

师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二○一二年农五师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工作人员岗位表》。

请考生务必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简章》由二○一二年农五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农五师纪律检查委员会 0909-7696790

农五师人事局 0909-769697

下载附件:

1.2012年考试报名申请表.doc

2.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xls

农五师人事局

三、人事部:新疆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兵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兵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除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兵团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指导、分类管理、分级调控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四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必须在编制和增人计划内,根据工作需要、空缺岗位的要求和招聘程序进行。

第五条兵、师组织人事部门是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指导、监督、检查部门。兵团直属事业单位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师、团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师人事局牵头,会同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第六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招聘单位应成立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监督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和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机构,负责具体招聘事宜。

第七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基本程序是:

(一)编制上报招聘方案。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及编制数、计划数、实有人数、拟招聘人数;拟招聘岗位、专业及任职资格条件;招聘对象、范围、方法及有关要求等。

(二)审批招聘方案。招聘单位提出的招聘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审批实施。

(三)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由组织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或单位在本地区公共媒体上发布。公告包括招聘范围、对象、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资格条件、待遇、报名方式和考试方法(笔试、面试)、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五)组织考试考核。

(六)体检。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八)研究确定招聘人员。

(九)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分别由兵、师两级人事部门鉴证。

第八条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五)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六)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要求。

第九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技能。

第十条考核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第十一条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由用人单位提出招聘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分别报兵、师人事部门备案后,签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定双方的人事关系。

第十二条因涉密、专业特殊等不宜采用竞争的岗位,经兵、师人事部门同意,可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采取面试、测评、实际操作等方法招聘。

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于考试,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核,报兵、师人事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一)事业单位引进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三)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四)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五)国家机关公务员、依照(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六)国家、自治区和兵团政策性安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坚持原则、客观公正,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好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维护用人单位和新进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各师人事部门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招聘工作实施细则,报兵团人事局备案。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兵团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新疆兵团人事网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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