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专升本考试报名时间(陕西招生考试官网: http:www.sneac.com)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01-31 19:05:14
一、陕西省招生办咨询电话
1、陕西省招生办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邮编:710068电话:(029)85221726
2、一、陕西普通高考招生办,正式名称: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3、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是陕西省编委会1990年6月批准设立的副厅级事业单位。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分别作为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和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一套机构、三块牌子。主要负责全省国家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行使招生考试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内设综合处、研究生招生处、普通高校招生处、成人高校招生处、自学考试处、中等教育考试处、社会考试处、命题一处、命题二处、信息技术处、考籍处等11个处。下设招生考试报社,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西安命题中心(与命题二处合并办公)。
4、市(区)单位名称通信地址邮编电话
5、西安市西安市招办西安是北郊文景路3号 710016 029-6521897
6、铜川市铜川市考试管理中心铜川市红旗街37号 727000 0919-2182443
7、宝鸡市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宝鸡市宝中路付1号 721001 0917-3662705
8、咸阳市咸阳市考试管理中心咸阳市人民东路66号 712000 0910-3244698
9、渭南市渭南市招生办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 714000 0913-2079529
10、榆林市榆林市考试管理中心榆林市榆阳区榆阳中路 719000 0912-3282402
11、延安市延安市考试管理中心延安市宝塔区延中沟 716000 0911-2113874
12、汉中市汉中市招生办汉中市汉台区东塔北路 723000 0916-2255449
13、安康市安康市招生办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53号 725000 0915-3212667
14、商洛市商洛市考试管理中心商洛市商中路20号 726000 0914-2322792
15、杨凌区杨凌区考试管理中心杨凌区后稷路14号 712100 029-7019079
二、陕西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1、哈喽!学姐来啦,让我来向你介绍陕西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的步骤吧!
2、首先,需要打开浏览器,搜索“陕西省招生考试院官网”,进入官方网站。在首页上方,找到“省考试院信息港”栏目,点击进入。
3、下一步便是在左侧菜单栏中,找到“招生考试”选项,将鼠标放上去,会弹出二级菜单,选择你要查询的内容,比如高考成绩查询、中考成绩查询等。
4、最后就是进入相应的查询页面,输入需要查询的信息。点击“查询”按钮,等待查询结果加载完成。查询结果会显示在页面中,你可以查看自己的成绩、考场信息等。
5、如果你在查询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你可以通过官方网站上提供的联系方式咨询招生考试院工作人员,以获取更准确的帮助和指导。希望学姐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三、陕西招生考试官网: ://.sneac/
1、陕西招生考试官网: ://.sneac/
2、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有关普通高校:
3、为做好陕西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报考科类须为体育(理),要具备体育运动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基础,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5、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类专业课全省统考和文化课全国统考。
6、我省体育类专业课统考由省招委会委托西安体育学院承办,西安体育学院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省教育厅、省招办和西安体育学院有关负责人组成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课统考领导小组,负责对体育类专业课统考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研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省招办从省内有关招生院校遴选的专家组成仲裁组,负责受理解决考试争议申诉等有关问题。体育类专业课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体育学院。考试监考费及考试工作人员补助由西安体育学院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放办法与标准。
7、体育运动存在一定风险,建议考生考前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因个人原因及符合体育竞赛规则的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人身意外及伤亡,责任由考生自负。
8、专业课统考由计算机系统随机编排考生参加考试的组别和时间,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3月31日后登录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查看现场确认时间及具体考试安排。考生在现场确认环节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本人《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9、各县(区、市)招办要安排考生所在中学对其进行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教育,并通知考生按时报名参加考试。
10、考生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体育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按时到西安体育学院(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进行现场确认。西安体育学院要认真核对考生本人与《居民身份证》、《体育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和高考报名信息库中的照片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制发《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11、考生参加考试时不得穿戴有特殊标记(如学校名称、学校标识、考生姓名等)的服装或统一着装,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规程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名、检录、考试的责任自负,不得补考。
12、共4项,分别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
13、所有考试项目全部采用电子测量设备进行测试。各项目的数据测量、显示、传输、打印、保存、统计等全部使用计算机自动完成。测试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14、按原国家体委《1989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考试成绩通过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15、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
16、体育类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县(区、市)招办安排,与其他科类考生同期进行。
17、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方式和时间与其他科类考生相同。体育类志愿必须填报在提前批次,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艺体类提前本科(体育理)”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艺体类提前专科(体育理)”栏内。体育类考生在提前批次只能填报体育(理)类专业,填报其他科类专业均属无效志愿。在其他批次可填报理工类志愿。
18、体育类专业录取分本科和高职(专科)两段进行。其中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一批录取前进行,高职(专科)专业在本科第三批录取前进行。未被体育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按其填报的理工类志愿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19、体育类专业文化课与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体育类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
20、体育类专业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新生。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文化课与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院校招生章程中体育专业录取原则进行投档。院校章程未明确录取原则的,在文化课上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投档。按照专业课成绩投档的,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投档;按照文化课统考成绩投档的,文化课统考成绩及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后由相关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考生以及所录取的专业,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省招办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21、招生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若全部志愿录取结束后计划仍未完成,省招办将向社会公布缺额院校及专业,达到录取标准且未录取的体育类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
22、各市、县(区、市)招办和招生学校要加强对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的同志负责该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要广泛宣传体育专业招生政策和专业课考试办法,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到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新生进校时的资格复查,确保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安全、有序。
23、西安体育学院要不断完善考试组织考务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责、人员选聘与分工、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流程、偶发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成绩记录及公布办法、成绩异议处置流程等。规范工作程序,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选聘以及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与所有考务人员逐一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要主动申请回避参与本次考试工作。要加强考试过程管理,各项目测试前要安排专人认真仔细地核查考生身份,坚决杜绝替考等作弊行为。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问题的工作人员,要追究其失职渎职责任。
24、对体育类专业课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5、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对在体育类专业课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在体育类专业课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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