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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人事信息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分工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1-20 21:37:04

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分工是怎样的

一、王建华;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

2)职责:负责党的建设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全面工作。

3)分工:主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二、刘鹭岩;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

2)职责:协助王建华同志主持局党委日常工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全面工作;负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及分管领域党的建设,负责规划财务、养老保险、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工作,主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全面工作。

3)分工:协助王建华同志工作;分管局规划财务科、养老保险科、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科;主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全面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肖冬;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2)职责: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劳动关系和工资福利等工作。

3)分工:分管局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劳动监察科;分管市劳动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刘西波;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职责: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负责机关政务、人事、公务员管理、档案管理、军官转业安置、社保基金监督、人事考试等工作。

3)分工:分管局办公室(离退休人员服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市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档案管理科、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分管市人事考试中心(人事考试监督管理处)、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徐恩礼;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职责: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负责人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外国专家服务等工作。

3)分工:分管局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外国专家管理科、出国培训管理科;分管市外国专家局、市职业能力建设办公室、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办公室;联系济宁技师学院;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任宪民;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职责: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负责就业工作。

3)分工:分管局就业促进科(高校毕业生就业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分管市就业办公室、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服务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王勇;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2)职责: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协助刘鹭岩同志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政策法规、信息工作。

3)分工:协助刘鹭岩同志工作,分管局政策法规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邵新才;

1)市外国专家局局长。

2)职责:负责市外国专家局党的建设,协助徐恩礼同志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人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主持市外国专家局全面工作。

3)分工:协助徐恩礼同志工作;主持市外国专家局全面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济宁市基层副高老师评选结束了吗

在11月就结束了,具体文件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人力资源部,北湖度假区教育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基层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范围

(一)申报时间

职称申报工作安排:11月份,县(市、区)组织学校(单位)个人申报、评议推荐和呈报;12月份,县(市、区)上报职称推荐材料。

(二)申报范围

申报评审范围:全市中小学教师、基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副高级职称;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市直部门(单位)以上系列中级职称。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省直部门(单位)、各高等学校、各大企业附属学校相关职称评审,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我市职称评审。

二、严格标准,严格程序,明确申报推荐职责

(一)严格申报标准。要严格按照现行评价标准条件中规定的基本标准、业绩能力、任职资历等要求,全方位审核把关各系列职称申报材料,符合标准要求方可申报推荐。《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已延长有效期。

正高级教师要体现培养教育家型教师政策导向,严格按照“在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等申报条件,把好第一关。

(二)严格推荐程序。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验审的申报推荐办法。学校(单位)的组织推荐工作方案,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通过,并成立由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7人以上,其中在专业技术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少于80%),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学校(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三)坚持公开公示监督制度。坚持“六公开”监督卡制度,单位在评议推荐参评人员时,要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量、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包含评审表、一览表、论文论著、各类证书、任教情况等)、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坚持申报推荐公示制度,推荐人选确定后,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未经公示或有异议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不得上报。

(四)各司其职,明确责任。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所在单位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呈报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制度,严禁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五)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呈报。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未经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和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职称申报材料一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不得指派申报人员携带个人申报材料上报。

三、有关政策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和综合评价原则,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推荐和评审的主要依据,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

(二)向乡镇基层学校倾斜。继续开展“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对于符合标准条件的乡镇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乡镇从事教学工作累计10年及以上申报中级职称、20年及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30年及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基层职称仅限在农村基层学校聘用。

(三)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坚持师德为先、立德树人,重点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注重教育教学一线经历。要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幼儿园教师突出评价保教实践成效,中小学教师评价突出教育教学效果,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评价突出实践技能和专业教学能力,实验技术人员评价突出实验方法和实验技术水平。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须按《关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推荐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51号)规定,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上述人员任现职期间每学期须担任列入《教学大纲》的1门及以上课程,教学工作量须达到本校专任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时提交《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五)非企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六)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2021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填报。

(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淡化论文、奖项数量要求,实行代表性制度,填报的县级以上综合奖励不超过3项,教学工作奖励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教材、作品等)不超过3件,教科研成果(包括校本教研)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

(三)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需在《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或《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个人总结(或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个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要求手写,不得打印。

(四)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告知申报人。

(五)建立职称评审违纪违规信息档案。对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全部纳入违纪违规信息档案,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六)认真及时办理相关信访事项。受理信访主要由学校(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学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七)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细化工作流程,加快工作节奏,密切配合,统筹安排,确保按时完成职称申报工作。

五、报送材料时间、地点材料报送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以早就结束了。

材料报送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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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分工

王建华同志:主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的全面工作。

刘广涛同志:协助王建华同志主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分管办公室(离退休人员服务科)、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公务员管理科、档案管理科、市外国专家局、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办公室。

田武芹同志:负责协调有关基建工作,完成局党委分配的其他工作。

公鲁滕同志:分管教育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市职工教育办公室、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职业技术教研室。

张学峰同志:分管养老保险科、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市社会医疗保险处、信息管理中心。

肖冬同志: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事考试中心(人事考试监督管理处)、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

刘鹭岩同志:分管就业促进科(高校毕业生就业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行政许可科)、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自主择业转业军官服务中心)、市就业办公室、市人才市场(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曲阜市场)。

陈承岩同志:分管政策法规科(研究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监察科、市劳动监察支队、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徐岩菊同志:协助张学峰同志工作;协助刘广涛同志分管老干部工作。

周庆华同志:协助刘广涛同志工作。

徐恩礼同志:主持市外国专家局日常工作;协助刘广涛同志分管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办公室。

济宁人事信息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分工、济宁人事信息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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