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人事考试网 2010年山东莱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1-09 03:38:51
一、2010年山东莱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10年山东莱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市直、钢城区、高新区、雪野旅游区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和莱芜市高级技工学校岗位的不限户口和生源地。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受户口和生源地限制。我市在岗服务或曾在我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不受户口和生源地限制。其他岗位本科及以下学历限莱芜市常住户口或择业期内未就业莱芜生源;
(四)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五)具备鲁人发〔2006〕23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的在岗教师、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10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要按照笔试、面试(说课)、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30日-12月2日
查询时间:2010年12月1日-12月3日
缴费时间:2010年12月1日-12月3日
具体办法是: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莱芜市人民政府网或莱芜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乃至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网上初审。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初审;报考区属及以下事业单位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初审。各区、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工作人员要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要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要于2010年12月3日前登录莱芜市人民政府网或莱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0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于2010年12月8日-10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次40元,特困大学生免缴考务费。享受免交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须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于2010年12月2日-4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政府办公楼二楼206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对报考医疗卫生、教育相关岗位的考生,分别加试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说课)人员。
笔试时间:2010年12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如果身份证丢失,考生可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在笔试中给予下列人员加分:志愿服务西部和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及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的,报考市直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区属及以下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加分项目只加分,不重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可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12月2日-4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政府办公楼二楼206房间)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时,“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证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提供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须提供与县以上组织部门签订的服务合同和期满考核证明。经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报考区属及以下事业单位的,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进入面试(说课)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0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种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人员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属于国外留学学历或国内高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学历,必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证明和所在留学国家或城市中国大使馆的证明材料等。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2010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上的报考人诚信事项,并在上面签名。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取得面试(说课)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说课)资格。在资格审查期间,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莱芜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说课)
面试(说课)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说课主要测评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相关素质。
面试(说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说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说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有关规定,进入面试(说课)人员按每人每场次7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特困大学生免缴考务费。
六、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同时对其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 2010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 2010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3: 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咨询电话
二、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2010年教师招聘简章
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2010年教师招聘简章
一、报考条件和范围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具有相应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身体健康,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2、报考范围
A、莱芜生源,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8月1日后出生);
B、莱芜生源,毕业后现在莱城区所属公办中小学且有连续两年(2008年9月及以前开始)以上教学实践经历、全日制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8月1日后出生);
原莱芜一中实验学校、原凤城佳联国际学校自聘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有外地编制的教师;
凤城高中自聘的原有莱城区外教师编制的10名教师。
二、招聘计划
全区共招考中小学教师50名。根据全区师资需求状况,被录用的教师全部由莱城区所辖的10个镇聘用(3个办事处除外)。
从A类中招考20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1人、化学1人、历史1人、地理1人、生物1人、政治1人、音乐2人、体育2人、美术2人、计算机2人;
从B类中招考30人。
三、招聘报名
1、8月14日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2、报名时间
2010年8月16日——18日,其中有两年教学实践经历人员8月16日到实践单位报名,8月17日由单位统一上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8月18日个人现场报名。
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
莱城区教育局(莱芜市花园北路37号)东沿街楼二楼。
4、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应先从莱城现代教育网下载《莱城区2010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个人填报完毕,并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后,再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同时交《莱城区2010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B类考生中现在莱城区所属公办中小学且有连续两年以上教学实践经历人员,先由单位统一报名,确定名单。单位报名时须交经学校校长、教办主任签字的思想及工作鉴定和原始证据。再由个人进行现场报名。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和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报名时只能报考一个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考试前一天到区教育局东沿街楼二楼领取准考证。
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其相关证件材料。考试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查在学校和社会上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表现等。所有正式录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转到莱城区教育局。
四、招聘笔试
1、时间:2010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
2、地点:待定。
3、公示:阅卷结束后,笔试分数、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网上公示。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形式、内容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及相关专业知识等。计100分。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版本不再指定。
六、录用办法
1、加分
莱芜生源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和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加10分。
2、A类考生录用办法
(1)分学科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33人: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2人、化学2人、历史2人、地理2人、生物2人、政治2人、音乐3人、体育3人、美术3人、计算机3人。
(2)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仪态仪表、普通话水平、口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教学业务能力、综合知识等。
面试分学科进行,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3个题目进行答辩,面试时间8分钟。
(3)录用成绩中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分学科按拟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4)笔试或录用成绩出现并列时,根据档案成绩择优确定,档案成绩=优秀率×100 良好率×80 及格率×60,若档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优秀率、良好率、及格率确定。
3、B类考生录用办法
(1)直接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30名拟录用,不再进行面试。
(2)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根据在莱城区工作年限、全日制学历、档案成绩择优确定。
4、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全部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办法》规定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聘任
通过考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的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形成聘任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各镇聘任。
拟录用人员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考试考察纪律、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取消录用资格后,所缺人员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纪律要求
第一,在整个教师招聘工作期间,凡在报名、考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第二,凡在报名、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第三,不服从分配人员或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到分配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聘用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由莱城区统一招考、用人单位聘用、合同管理、不列编制,由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事代理。
2、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双方签字生效。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终止条件等内容,聘期一般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
3、应聘人员被录用后,由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事代理。人事代理实行有偿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人事档案、组织关系接转、社会保险办理等。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承办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和考评申报。受理聘用人员的工资审核或因私出国、自费出国留学、报考研究生等与人事档案有关的事项。聘用人员户籍由各用人单位管理。
4、聘用人员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考核办法由区教育局制定,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解聘、续聘或提高待遇的依据。
5、聘用人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补贴。试用期执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教学量、考核等情况分配。具体办法由区教育局制定。聘用人员享受莱城区工龄补贴,即按《莱城区教育系统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聘用后在莱城区工作每满一年,每月享受工龄补贴20元。
6、聘用人员统一参与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竞聘上岗或学历晋升的均享受《莱城区教育系统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相应的工资待遇。按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享受《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政治待遇。
九、组织领导
莱城区成立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整个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区教育局纪委监督,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本简章解释权在莱城区教育局人事政工科。
报名咨询电话:0634-6217469
附:莱城区2010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二○一○年八月十四日
三、2018年山东莱芜钢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1人)
2018年钢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29日及以后出生);
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29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须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除满足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以及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指2015年、2016年、2017年退役的)应聘的,可以应聘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允许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应聘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为莱芜市内连续任职满2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在职村党组织书记,须经镇(街道)党委同意推荐,并出具任职满2届及同意推荐的证明。
定向招聘岗位均为综合类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招聘单位的相同岗位,实行合并选岗。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9:00-2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29日11:00-2月2日16:00
报名网址:莱芜市人民政府网()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征得镇(街道)党委同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29日11:00-2月2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服务基层项目及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的定向招聘岗位由市相关部门负责初审。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招聘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请查看《2018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29日11:00-2月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立即下载打印《2018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于2018年2月3日(8:30-11:30;14:00-16:00)到莱芜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人事管理科(钢城区永兴路52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3房间)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不再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于2018年2月4日(8:30-11:30;14:00-16:00)到莱芜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人事管理科(钢城区永兴路52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3房间)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改报岗位的考生,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
(四)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社区(村)党组织书记,还须分别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入伍退役证明、镇(街道)党委出具任职满两届及同意推荐的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各类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组织形式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在9人(含)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4人的,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按照有关规定,进入面试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应聘合并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634-587301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563401157
服务基层项目生政策咨询电话:0634-6213594
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咨询电话:0634-6229310
附件:
附件1:2018年钢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2018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3:2018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莱芜市钢城区委组织部
莱芜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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