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人事人才网(安徽省肥西法院2012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简章)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2-25 04:18:06
一、安徽省肥西法院2012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简章
为加强法院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肥西县人民法院编外司法辅助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实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司法辅助人员15名,其中:书记员13名、档案员1名、文秘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档案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3、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书记员的,专业不限;报考档案员的,须档案专业。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因工作需要,报考书记员的身高条件为:男性不低于1.68米、女性不低于1.58米。
(二)文秘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系中文专业,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招聘考试中受到人社部门通报处理,目前还在处理期内。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工作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填表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日—11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肥西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均须填写《肥西县人民法院2012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
报名人员于2012年11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报考书记员、档案员岗位的人员参加)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和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60%(其中笔试成绩占50%、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与写作》。
(2)笔试时间:
报考书记员、档案员岗位的考生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11日上午8:30~10:00;报考文秘人员岗位的考生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11日上午8:30~11:00。
2、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报考书记员、档案员岗位的考生即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汉字录入能力,满分100分。
笔试和技能测试结束后,在肥西县人事人才网上公布成绩。
3、面试
根据报考文秘人员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报考书记员、档案员岗位考生依据笔试和技能测试的合成成绩(笔试和技能测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2人以上总成绩并列的情况,报考书记员、档案员的则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报考文秘人员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和技能测试后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文秘人员笔试成绩按60%、面试40%合成总成绩;书记员、档案员笔试、技能测试按合成后的60%、面试40%合成总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若最后一名有两人以上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报考书记员、档案员则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报考文秘人员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和考察
对初选人员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因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空缺的,在面试人员中按报考岗位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的名单在肥西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肥西县人民法院研究,正式聘用为司法辅助人员,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的司法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本院与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3、招聘人员一律不入编制,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肥西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肥西县人民法院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咨询电话:0551-8859811
监督电话:0551-8837747
查询网站:肥西人事人才网( :// .fxrs.gov.cn)
肥西县人民法院
2012年10月23日
二、2009年安徽肥西县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肥西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安系统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工作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对选调人民警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肥西县选调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事局(编办)、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编办)、县监察局、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范围及名额
面向全省公安系统选调人民警察20名。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2、具备公务员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
3、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参加工作人员,以实际参加年度考核次数为准),无违规、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形。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男性,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8、有刑事技术、法医、计算机、文秘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年龄放宽到32周岁,即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选调工作程序和步骤
选调工作步骤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步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选调等八个阶段。
1、公布选调简章。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安徽日报》、肥西人事人才网(网址:、fxrs.gov.cn)公安局域网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及选调简章。
2、报名及资格初步审查。报名分为现场报名和函报两种形式。
报名人员须填写《肥西县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可登录肥西人事人才网下载)。
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及同意报考介绍信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函报人员可先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和照片以挂号信的形式邮寄至肥西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邮编:231200),适时通知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表格内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面试和被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0日至2009年2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肥西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3、面试。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肥西县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基本业务知识和心理素质。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在肥西人事人才网上另行通知。
4、加分条件。在面试成绩的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的予以加分:
(1)全日制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加2分;
(2)在县级公安机关派出所、刑警中队、交警中队工作满三年的加1分;
(3)在公安系统工作期间曾荣获三等功的加1分,市级表彰的加2分,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加3分。
5、体检。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后1名若分数相同,同时参加体检),按公开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肥西县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依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由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所空缺名额,从应试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取足选调名额。
6、考核。考核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同时,全方位了解被考核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名额,从应试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取足选调名额。
7、公示。考核合格人员的名单在肥西人事人才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8、选调。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审查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存在问题经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名额从应试人员中按照上述程序依次递补,直至取足选调名额。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551-8841337-6062(肥西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0551-8841907(肥西县人事局)
监督电话:
0551-8841409…(肥西县监察局)
0551-8841337转6070(肥西县公安局监察室)
肥西县人事局
肥西县公安局
二00九年一月二十日
三、2009年安徽肥西县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肥西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安系统公开选调人民警察20名。
一、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2、具备公务员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
3、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参加工作人员,以实际参加年度考核次数为准),无违规、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形;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男性,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8、有刑事技术、法医、计算机、文秘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年龄放宽到32周岁,即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形式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0日至2009年2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肥西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和函报两种形式;
具体事项请登录肥西人事人才网(网址:.fxrs.gov.cn),详见《肥西县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简章》。
联系电话:0551-8841337转6062。
肥西县人事局
肥西县公安局
二00九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肥西县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简章
附件二:
肥西县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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