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学费(宿迁学院学费一年多少)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2-03 04:46:25
一、宿迁学院是公办院校还是民办院校
1、根据全国高等学校信息可知,宿迁学院是公办院校。
2、宿迁学院(Suqian-University),简称“宿院”,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3、学校从2002年起与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师范大学等八所省属高校合作举办本科教育。2014年,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2018年,学校通过省学位办评审成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宿迁学院转制为省属公办本科高校。
4、1998年,宿迁市委、市政府决定,抽调宿迁广播电视大学、宿迁市职业高级中学和江苏省宿迁中学的部分教师,将宿迁师范学校、宿迁教师进修学校、沭阳师范学校合并组建徐州师范大学宿迁分校;同时在宿迁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上建立中国矿业大学(宿迁职业技术学院)。
5、2000年4月24日,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中国矿业大学(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和徐州师范大学宿迁分校成立。
6、2000年11月8日,中国矿业大学(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师范大学宿迁分校正式揭牌。
7、2002年3月,宿迁市委、市政府决定筹建宿迁学院,将中国矿业大学宿迁职业技术学院改建为宿迁职业技术学院。
8、2002年6月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宿迁职业技术学院(筹)与徐州师范大学宿迁分校合并组建宿迁学院(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宿迁学院(宿迁职业技术学院)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徐州师范大学宿迁分校改组为宿迁学院师范部,宿迁市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宿迁分校)并入宿迁学院参与建设
9、2002年10月20日,宿迁学院举行挂牌仪式。宿迁市采取“省市共建,八校联建,公办民营,高层推进”的办学机制筹建宿迁学院,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师范大学等八所省属高校合作举办本科教育。
10、2003年8月,沭阳师范学校从宿迁学院剥离,恢复建制,校名为江苏省沭阳师范学校。
11、2004年4月,宿迁师范学校从宿迁学院剥离,校名仍为江苏省宿迁师范学校。6月,宿迁市广播电视大学从宿迁学院剥离,恢复建制。
12、2010年1月,宿迁学院筹建完毕。宿迁职业技术学院从宿迁学院剥离,在湖滨新区职业教育园区内正式建校。
13、2014年5月16日,教育部同意建立宿迁学院。
14、2020年3月13日,教育部同意宿迁学院转制为省属公办高校。
15、截至2021年10月,学校有在职教职工1123人,教师819人,270余人次入选省、市、校各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
16、截至2021年10月,学校设有9个二级学院和1个体育部,43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文学、理学、艺术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农学等九大学科门类;2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级品牌专业、10个省一流专业建设点。
17、省级品牌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8、省一流专业建设点: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通信工程、产品设计、财务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测绘工程、自动化
19、省级重点建设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土木工程
20、截至2021年11月,学院拥有4个省级科研平台,20个市级科研平台,16个校级科研平台。
21、截至2021年10月,“十三五”以来,学院教师承担国家和省市级科研项目793项,获得省市级科研成果奖177项;教师发表论文2363篇,其中,被EI、SCI、SSCI等检索收录论文551篇。
22、截至2021年5月,“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和省市级科研项目1100余项,获得省市级科研成果奖140余项;教师发表论文4200余篇,其中,被EI、SCI、SSCI等检索收录论文1040余篇。
23、据2022年1月学院官网显示,学校图书馆馆舍总建筑面积达30700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60万余册,中文期刊、外文期刊、报纸1352种,电子图书125万余种;开通使用中国知网(CNKI)总库、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读秀知识库等数据库23个。2019年,建立了“国学馆”,馆藏1500多册《四库全书》等经典古籍。
24、截至2021年10月,近年来,学校先后与新西兰、英国、法国、泰国、美国、加拿大、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18所高校开展校际合作交流,在师生互访、委托培训、学术交流、合作培养人才等方面开展广泛交流与合作。
25、公办大学:通常是国家部委或地方政府举办的大学,办学历史一般比较悠久,社会认可度比较高,有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学费通常较便宜不过公办大学中也有中外合作等部分高收费专业。中外合作专业录取分数线比普通类专业通常低10-20分,家庭条件不错的同学可以考虑填报。
26、民办大学:通常是社会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举办的大学,没有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经费支持,需要自筹资金办学,学费一般比较高;公办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办学性质也属于民办大学,但是民办大学也是正规大学,是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等都是在学信网可查的,国家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办学。
二、2022年宿迁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宿迁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依据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全称:宿迁学院。学校代码:14160(国标代码),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性质:省属本科高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第五条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宿迁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宿迁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宿迁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办法、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宿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站,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工作,并协助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宣传工作站站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考生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普通类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学校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江苏省按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开录取;江苏省以外地区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录取。
第十三条江苏省普通类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投档成绩达到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江苏省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要求是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十四条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一)江苏省的普通类考生进档后安排专业按照“投档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分相同,历史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物理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二)除江苏以外的其他省份的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按照“投档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则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理工科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英语、语文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三)当江苏省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录到该院校专业组内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江苏省以外地区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调剂或退档。
第十五条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一)学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面向江苏省招生,采用江苏省专业统考成绩。
(二)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投档分(美术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 (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投档分(音乐类投档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如投档分相同,首先按高考文化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高考文化分相同,则历史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物理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照顾加分政策,进档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七条外语专业招生语种限英语或日语,非外语专业招生语种不限。学校开设英语和日语两门课程。
第十八条学校所有专业录取时均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学校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校根据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心健康情况复查,不符合要求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校开设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学校招生网以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价格部门核定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5200元,理科类专业5500元,工科类专业58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农学类专业2500元,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
第二十七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专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类奖学金;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要渠道,以学校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为辅助,以社会及个人资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以及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0527-96889666、 4001589150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网址: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我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宿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宿迁学院学费一年多少
宿迁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分为6个档次,即7800元一年;7500元一年;7200元一年;5800元一年;5200元一年;2500元一年。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
宿迁学院创办于2002年,坐落于江苏省宿迁市,由宿迁市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江苏省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宿迁学院采取“省市共建、八校联建”的办学体制: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师范大学等八所省属高校与学院合作举办本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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