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会计信息采集入口 山东会计信息网入口是什么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1-10 01:24:00
一、会计信息采集在哪个网站
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为各省的会计网
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为各省的会计网,省份不同有所差别。会计证信息采集指的是,主管机关采集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学历、职称、工种、就业、行业等基本信息。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各地区系统入口如下:
北京:北京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北京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上海: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海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天津:天津会计网—天津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
重庆:重庆会计之家—重庆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广东: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广东采集入口—深圳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江苏:江苏省会计综合管理平台—江苏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
浙江:浙江会计之家—浙江采集入口宁波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山东: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山东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福建:福建会计福建财政厅—福建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
河南: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河南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湖南: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湖南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湖北:湖北会计之窗—湖北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
山西:山西会计之星—山西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河北:河北省会计信息网—河北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安徽:安徽省财政厅会计管理网站—安徽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
江西: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江西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陕西:陕西会计—陕西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甘肃:甘肃会计—甘肃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
宁夏:宁夏会计信息网—宁夏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内蒙古:内蒙古会计网—内蒙古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四川:四川会计服务—四川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
云南:云南财政会计管理网—云南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贵州:贵州省财政会计网—贵州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广西:广西财政厅会计管理专栏—广西会计信息采集入口—会计办事指南;
二、山东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什么
山东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指山东省会计人员网上填报本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和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方式。实质上是在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以后对会计人员的建档入库,今后对会计人员的认定不再依据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而是依据是否纳入了全省会计人员信息库。其信息采集的范围包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虽然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正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未进行采集的人员将不能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山东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流程:1、登录山东省财政厅官网,点击右下角“山东会计管理”,进入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页面;2、点击“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进入业务办理页面,根据说明和提示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会计人员进行信息填报后,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人员登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管理端,根据申报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三、山东会计信息网入口是什么
山东会计信息网入口是,山东会计信息网是山东省财政厅会计门户网站,由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主办,是省财政厅会计处在互联网上发布会计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
山东会计信息网内设“通知公告”、“财会信息”、“会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管理”、“考试管理”、“人才培养”等专栏;“初级专业资格考试”、“中级专业资格考试”、“高级专业资格考试”“会计诚信管理平台”四大会计服务,以及“省会计学会培训报名系统”。
山东会计信息网各专栏的设置,主要用于发布当地财政工作开展的最新信息;会计准则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公示信息;会计考试最新通知;高端会计人才培训通知。
“初级专业资格考试”、“中级专业资格考试”和“高级专业资格考试”功能,主要为会计考试人员提供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以及证书办理的服务。
“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主要为会计人员提供信息采集、信息查询、信息变更的服务,会计人员使用证件号码和密码登录“山东省会计诚信平台”,按规定完成信息采集或查询或变更工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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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2年山东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山东省财政厅
【#会计继续教育#导语】我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得知,2022年山东会计继续教育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录方式为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1.继续教育对象
2022年山东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先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有关要求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2〕6号)规定执行。
2.继续教育学分
2022年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进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条件。
3.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和会计信息化知识。
除以上内容外,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津补贴等相关制度办法等。各级工会组织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工会会计制度》,社会团体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
各市财政局可以根据本地实际确定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继续教育等形式。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时应遵守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
1.网络培训。由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市财政局公布本辖区网络培训机构名单及继续教育的网站和平台,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需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公布的网络培训机构中选择一家注册学习。
2.面授培训。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会计人员进行面授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前向财政部门备案,经审核后开展培训。会计人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会计人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为确保培训质量,财政部门将不定期对备案单位的继续教育面授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和检查。未提前备案组织的面授培训,不予确认学分。
3.视同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登记
继续教育记录登记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和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两种方式。
1.参加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统一登记。
2.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各市财政局统一登记,登记应于各市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会计人员名单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4.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所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
个人申报访问路径: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4.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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