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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南方医科大学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01-30 21:41:23

一、南方医科大学招生代码是多少

南方医科大学招生代码是12121,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南方医科大学(Southern Medical University),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全国首批“部委省”共建高校,全国首批开设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临床医学专业的8所高校之一,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8月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

截至2021年3月,学校有21个教学机构,开设本科专业35个。

截至2021年3月,学校有国家级人才202人次,省级人才341人次,其中院士3人、双聘院士6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教学名师4人,国家高层次人才15人(含青年项目10人),长江学者18人(含青年长江5人),国家杰青19人,国家特支计划12人(青年拔尖人才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9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6人,国家“优青”13人。

截至2021年3月,学校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5个国家重点及培育学科。

国家重点学科: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内科学(消化系病)、中西医结合临床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外科学(骨外)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中医肾病学、中医痹病学、中医脑病学、中药药理学、中药药剂学、中西医结合基础

广东省重点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学、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截至2021年3月,学校有20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特色专业,10个广东省特色专业,6个广东省名牌专业。

截至2019年12月,学校建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3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已建成20门国家品牌课程。

国家特色专业:中医学(名老中医传承班)、生物医学工程(本硕连读培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

广东省特色专业:中医学、中药学、应用统计学、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

广东省重点专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基础医学

广东省名牌专业:中医学、中药学、医学影像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护理学

广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护理学、临床病理学、生物制药

广东省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医学生物技术

国家精品课程:病理学、生物化学、现代医学成像技术、病理生理学、医学影像学、中医内科学、健康评估、医学寄生虫

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生物化学、现代医学成像技术、病理生理学、医学影像学、中医内科学、健康评估、医学寄生虫

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寄生虫与人体健康、辨体质话食疗

国家双语示范课程:病理生理学、生物化学、医学寄生虫

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病理生理学、医学寄生虫学、药理学、应用统计学

截至2021年3月,学校拥有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86个,其中含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各1个;拥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和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各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

截至2019年12月,学校图书馆是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广东高校医学数字资源中心;拥有纸质文献246.93万册,电子图书210余万种,电子期刊3.8万种;拥有SCIE(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Nature、JAMA(美国医学会杂志)、NEJM(新英格兰医学杂志)、Lancet(柳叶刀),BMJ(英国医学杂志)等世界综合医学杂志、各医学学科外文核心期刊、电子图书、实验室指南、临床医师考试题库及手术视频、解剖图谱等数据库共67种;自建了南医院士文库、南医学位论文库、南医专业课程电子教材库、南医机构知识库和学科资源网等。

截至2021年3月,学校与世界20个国家和地区的61所高校、医疗及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学校制定“因公出国(境)培训中期(2018-2020年)计划”,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干部赴国际高水平医学教研机构进修;2018年以来,先后与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合作申报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基地项目,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卫生部开展“全科医师核心能力构建与发展项目”,与意大利锡耶纳大学医院开展“专业人员中期培训项目”,累计选派687人次教师出国(境)交流互访、专题培训。

二、报考南方医科大学条件

报考南方医科大学的条件:南方医科大学是一所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声誉的医科大学,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学术能力和素质。

学士学位:报考本科专业需要具备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硕士学位: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需要具备相应本科学位证书。博士学位:报考博士研究生专业需要具备相应硕士学位证书。

南方医科大学会组织面向报考者的入学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基础医学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等。面试内容:根据不同专业设置相应的面试科目,如口试、实验操作等。

1、录取标准主要综合考虑报考者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面试表现等因素。学术成绩:包括高中阶段的成绩和入学考试成绩,其中数理化等相关科目的成绩较为重要。

2、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活动、科研成果等。面试表现:面试环节中,报考者需要展示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与考官进行互动交流。

报考南方医科大学还需要符合基本的健康条件,身体各项指标正常,没有传染性疾病和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1、在报名和录取过程中,可能会对报考者的一些其他条件进行要求,如政治面貌、户籍等,需根据具体招生公告进行了解。

2、以上是报考南方医科大学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具体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可以参考南方医科大学招生网站或咨询相关招生部门。祝您顺利考取心仪的学校!

三、南方医科大学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校本部: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1063号,邮政编码510515

顺德校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马岗大道33号,邮政编码528305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高校

第九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证书颁发: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南方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连读)学生,完成培养计划,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博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及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所有专业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批次执行。考生必须达到生源省份所规定的各批次报考资格条件(如学业水平等级要求),方可报考我校。

第十五条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报到地点、教学地点和住宿校区以及其他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具备教育部保送资格考生的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南方医科大学2022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文史类或历史类、理工类或物理类)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投档比例的要求和生源情况,学校合理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南方医科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普通类(文史类或历史类、理工类或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则对比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对比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成绩(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理工类考生依次对比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物理)。

2.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3.当第一次投档未能录满时,依次接收后续批次投档考生,但只能录取到前一次投档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第二十二条申请保送学习的考生必须参加本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测试,测试合格者,报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和国家教育部审核批准。

第二十三条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从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就读。

第二十四条港澳台地区学生,新疆、西藏内地高中班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除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之外的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各种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招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七条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普通本、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八条我校在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海南省、山东省、天津市、广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重庆市、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江苏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在上述省份(直辖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南方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南方医科大学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管理规定予以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色盲色弱的考生有严格的专业限制,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报。

第三十一条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纳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三十三条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医学类专业7660元_人每学年;理工类、外语类专业6850元_人每学年;管理类、法学类专业6060元_人每学年。上级物价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审批的相关标准【1700元_人每学年(带空调)】(宿舍水电实行定额管理,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付)。上级物价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学校每年拿出专项基金,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等奖学助学机制,学校承诺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就学机会,支持每一个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能够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六条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咨询电话:020-6164850261648504

学校网址:://.smu.edu.cn/

招生网址:s://portal.smu.edu.cn/bkzs/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由南方医科大学授权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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