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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人事考试网,成都简阳2022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51人公告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09-20 00:33:39

一、成都简阳2022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51人公告

8月26日,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阳市卫生健康局公告计划招聘高层次人才51名,招聘报名时间已经开始,截止至9月20日结束,详细的招聘公告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一起看看吧!

2022年成都简阳市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市卫健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和《简阳市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修订稿)》(简委发〔2019〕18号)规定及招聘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简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3家医疗机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1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简阳市人才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简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3家医疗机构招聘高层次卫健人才51名的情况见《2022年简阳市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或拨打简阳市卫生健康局电话咨询。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

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9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9月15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9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9月15日)。“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9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9月15日)。“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9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9月15日)。“5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1年9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9月15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证: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所获学历学位、资格证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专业”是指具体专业名称。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在国(境)外高校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国(境)外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工作经历:招聘条件中要求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9月15日。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2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9.简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详细、准确填写《2022年简阳市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

(二)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地点:简阳市人民医院、简阳市中医医院、简阳市妇幼保健院。

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

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简阳市人才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变化情况,做好相应安排。

(三)资格审查原件校验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报名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同步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以下资料参加:(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2022年简阳市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3)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4)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各类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执国、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上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在国(境)外高校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国(境)外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其中,如系下列人员的,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按附件3样式出具);

(2)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

(3)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工作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从事具体工作的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工资清单或者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清单;

(4)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未领到各类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由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的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号码、何种资格及认定时间等。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以报考者提供的资格证、档案等记载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核比选面试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核比选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组,考核比选工作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具体考核比选时间、地点将通过“简阳市人才网”(://.jysrc369.cn)另行通知。

考核比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因考生放弃、缺考等原因导致该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仍视为面试形成竞争的有效比例。

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进入考核比选人员成绩在面试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简阳市人才网”(://.jysrc369.cn)上公布。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比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者,再组织一次面试,并按再一次的面试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的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比选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比选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简阳市人才网(://.jysrc369.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资格证、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比选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程序报送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所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

(二)待遇。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聘用人员符合我市引进人才规定的条件,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十、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简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28-27028362

简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028-27028282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简阳市卫生健康局:028-27028288,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7028363电话咨询。

十一、特别提示

应聘者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公招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资格审查、成绩公布、体检、递补等事项,在“简阳市人才网”(网址:.jysrc369.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规定要求携带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因报考者不及时、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各环节的考聘工作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按《考核比选面试证》中的岗位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报考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

《考核比选面试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阳市卫生健康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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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简阳市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022年简阳市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022年简阳市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版)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26日

二、2022年四川成都简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教师资格证#导语】无从简阳市人民政府获悉,2022年四川成都简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部署,结合疫情及我市实际,现将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简阳市行政辖区内人员(“居住地在简阳市行政辖区内人员”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二)驻简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成都市教育局认定);

(四)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2021届及以后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1、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上半年申办时间:3月25日上午8:00-4月25日下午18:00

下半年申办时间:10月8日上午8:00-10月31日下午18:00

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jszg.edu.cn)

(二)现场确认

上半年现场确认时间:5月5日-5月11日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11月7日-11月11日

地点:简阳市行政审批局二楼B01、B03窗口(简阳市射洪坝街道人民路10号)

因疫情原因,现场确认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和QQ群提前通知具体时间,请申请人本人按通知时间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5、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1)户籍地在简阳市行政辖区内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籍地不在简阳市行政辖区,居住地在简阳市行政辖区内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驻简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打印件一份(在规定有效期内);

7、《个人书》打印一份(在申报网站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三)教师资格体检

上半年体检时间:5月5日-5月13日

下半年体检时间:11月7日-11月11日

地点:简阳市妇幼保健院(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868号)

联系电话:028-27326385

(四)教师资格证书领取

上半年领取时间:6月7日-6月8日

下半年领取时间:12月1日-12月2日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携带身份证原件)或邮寄领取(网报时填写详细收件信息)

四、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程序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上传照片等,网报成功后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现场确认须本人至现场亲自确认,不能由他人代替。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时请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佩戴口罩,提前注册四川天府健康通,扫场所码,凭绿码通行。

联系方式:028-27028818028-27028766

教资QQ群:575114606

简阳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3月22日

三、四川省绵阳公安报考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绵阳5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信息网.scr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scpta.gov.cn和四川警察网.scga.gov.cn发布):

一、招收单位及名额

绵阳545名

二、招考对象和范围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招考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其中:综合管理职位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及其他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不限;公安专业职位招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警察院校毕业生。

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等有关证书。

(二)招考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人员限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31日以前、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身高要求男性1.68米以上(1999年及以前入学的省内公安警察院校男性毕业生1.65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体重超出《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的标准体重的25%但脂肪含量不超标者视为合格。

(六)具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八)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

8.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未满三年的;

9.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被机关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等见各市(州)公告。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原则上采用网络方式报名。网络报名工作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各市(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一)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10日-11月17日,报名网站统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scpta.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问题解答”、“公招简章”等,了解招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名网站每天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供考生报名时参考。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资格初审。招考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上传的照片,严格对照职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全部资格审查工作应于11月19日前结束。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审查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网上缴费。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08年11月10日—11月21日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5.按国家和省上的规定,对在汶川大地震中受灾严重的汶川县、北川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南部县、简阳市、名山县、巴中市巴州区、仪陇县、射洪县、夹江县、康定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金川县、仁寿县等51个县(市、区)的考生,免收考试费(包括笔试考务费和心理素质测试费)。

符合上述第一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二、四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三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符合上述第五种情形的灾区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学校或工作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材料办理减免手续。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在12月8日至12月16日(13、14日双休日除外)内凭有效证件和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办理退费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08年12月1日16:00-12月6日24:00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组织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均可参加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少数民族地区个别职位需加试少数民族语言笔试的,考试方法及分值比例在本市(州)公告中明确。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8年12月7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09年1月7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2009年1月10日前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网上查分,查分结果于2009年1月13日在该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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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职位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25%、25%、20%。公安专业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30%、40%。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和有关规定,截止报名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加5分;报考其他职位的,《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各加2.5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笔试成绩。

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规定,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在农村(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以外的乡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村组基层组织等)、社区(指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连续工作2周年及以上且服务期满的,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安排在乡镇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志愿者,1年中在村组和社区工作累计满6个月以上的,视为1年农村、社区工作经历,按上述办法加分。

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报考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县(市、区)职位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其他县(市、区)职位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重灾县(市、区)指:汶川县、北川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等由国家有关部委明确的39个县(市、区)。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11月28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民警子女须携带伤残等级证书、立功受奖证书和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须携带立功受奖证书;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或户口薄;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送交所报考的市(州)公安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方式,于2008年12月7日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在参加了笔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于2009年1月14日在各招考单位和报名网站上公布。最后一名并列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3:1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统一于2009年1月15日—1月16日进行,具体安排分别由各市(州)公安局提前通知考生。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以下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身份证。

2.《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

3.毕业证。

4.报考要求具备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职位的考生,出具户籍证明。

5.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7.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8.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9.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手续。

10.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递补工作统一于2009年1月16日18:00前结束。

面试时间为2009年1月17日-19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由各市(州)分别通知。为保证面试公平、公正进行,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评委抽签决定面试分组。

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体能测试。

参加了面试的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原则上安排在面试结束后3日内进行,由各市(州)委政法委、人事局、公安局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分别组织实施,两项及以上达标者为合格。体能测试应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少数民族地区的体能测试方案,由所在市(州)结合实际提出意见,报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同意后实施。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州)分别通知考生。

六、体检、考察

面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在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按总成绩划定合格线,在合格线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具体安排由各市(州)分别通知。

七、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各市(州)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州)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由招录单位通知被录用人员。

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警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已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招考的单位不予录用。

(二)新录用的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警衔。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非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的新录用人员须接受公安民警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

九、调剂录用

首轮录用工作结束后,对录用名额有空缺的职位,由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统一调剂录用。具体调剂对象和方法在四川人事信息网、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警察网公布。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四川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州)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查询各市(州)《公招公告》,各市(州)公告由各市(州)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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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监督电话:(028)86301685

四川省人事厅监督电话:(028)86617972

四川省公安厅监督电话:(028)86301165、86301740

二OO八年十一月五日

简阳市人事考试网和成都简阳2022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51人公告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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